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23 16:58 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字体:[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212号,下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题1:《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省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另外,由于城乡融合发展,农村群众出行需求、方式发生变革,老问题和新风险叠加交织,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短板和风险隐患十分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迫切需要秉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治理架构,做到责任共担、风险共治,切实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在上述背景下,为破解影响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瓶颈难点问题,进一步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维护农村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保障农村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意见》,切实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问题2:《意见》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针对当前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吸纳我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有效做法,推广部分市、县的成功经验,在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制定出台《意见》。

问题3:《意见》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以党政领导推进多元共治为主线,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整治农村交通违法顽症痼疾,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保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服务农村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问题4:《意见》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意见》共24条措施,从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强化执法管控、注重科技应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对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对交通安全的属地责任,明晰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压实了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对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细化完善亡人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到场指导制度、“一乡镇一交警中队”“一村一交通辅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5:对不落实《意见》工作责任的如何追责?

《意见》明确提出,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对各地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调查,严肃追究辖区政府及部门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政府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属于本部门职责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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