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 进一步助企纾困
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4-18 16:41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今年2月,我省已经制定并正在全面落实“苏政40条”。为了应对疫情新的影响,继续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省政府办公厅昨天印发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人向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省发展改革委林康副主任,省财政厅徐洪林副厅长,省交通运输厅金凌副厅长,省商务厅吴海云副厅长,省市场监管局陈琪宏副局长。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林康副主任介绍情况。

林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根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出台“苏政40条”等助企纾困政策,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1-2月份全省经济持续恢复、开局平稳。3月份以来,全省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经济运行短期波动加大,供给和需求两端承压,有些突发因素超出预期,给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带来了新冲击新挑战。4月以来,我省外防输入压力加大,形势严峻复杂,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微观基础。稳定经济必须稳住市场主体。采取更多针对性措施助企纾困,是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奋力夺取“双胜利”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4月6日,省委吴政隆书记主持召开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时强调,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及时分析研判形势,采取更多针对性措施帮助群众和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畅通经济循环、兜住民生底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夺取“双胜利”。许昆林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特殊行业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更大力度的帮扶政策,提升各项政策的协同性、精准性,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领导明确要求,我委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企业“痛点”和关切,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一是进一步了解和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诉求建议,找准找实问题困难;二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和网络,组织开展“苏政40条”等前期纾困政策措施实施成效评估分析,问计于企业家;三是认真研究“12345”热线转来的中小微企业的热切期盼,研究省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梳理汇总的外贸外资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政策诉求建议;四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惠企政策,借鉴兄弟省市好的做法;五是组织召开省有关部门座谈会,共同研究纾困举措,并征求有关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意见,找准纾困方向。在此基础上,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形成了《政策措施》。

二、文件主要考虑和特色亮点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纾困政策和“苏政40条”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和行业企业诉求,提出更具针对性、更大力度的帮扶政策。

一是注重延伸拓展增强力度。此轮政策举措与“苏政40条”内容上不重复、重拓展。财税政策方面,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3月上旬有关安排,明确“六税两费”顶格减免额度。社保政策方面,贯彻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将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等政策,扩展到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方面,范围上拓展到供销社、工会、人防等单位房屋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减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部分行业检验检测费用。

二是突出疫情阶段性影响。针对此轮疫情波及全省所有设区市,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冲击的实际,突出疫情冲击的阶段性纾困措施,重点是短平快政策。比如,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和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定额补助,对住宿餐饮等行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给予适当补贴,等等。

三是聚焦困难行业雪中送炭。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电影、会展等行业,从加大补贴、促进消费、提高返还费用、提高预付比例等多个方面,给予重点帮扶,提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措施。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22条:第一条主要是落实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第二条主要是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等给予定额补助。第三条主要是给予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支出补贴。第四条主要是扩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范围。第五条、第六条主要是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七条主要是对餐饮、零售等5个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第八条主要是失业稳岗政策。第九条、第十条主要是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水电气欠费不停,以及电力容量提升。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主要是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降低融资费用、下调再贷款利率等。第十五条主要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信用修复等。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主要是分别针对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电影、会展等行业纾困政策。第二十二条主要是强化长三角区域协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交通物流,全力支持上海打赢疫情防控战等。

2月28日,省政府在此召开了“苏政40条”新闻发布会,对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成效。时隔一个多月,为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省政府再次发布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稳定市场预期的坚定信心,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加快经济恢复的坚强决心。我们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就有信心打赢疫情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林主任。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

省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2月底,省政府出台“苏政40条”,对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我们想了解一下,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和“苏政40条”相比,有何区别?后续如何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谢谢!

林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今年2月,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经省委同意,省政府制定出台“苏政40条”。在这之前,2020年出台了“苏政50条”,2021年出台了“苏政30条”,今年出台了“苏政40条”。这些政策举措,对保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3月份以来,内外部突发情况增多,全省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经济短期波动明显增强,外部环境冲击超出预期,疫情影响超出预期,市场主体发展面临着新变化新冲击,经济面临着新的下行压力。刚才,我也说了,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微观基础。稳定经济,必须稳住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面广量大,吸纳了90%以上的城镇就业。当前生产经营遇到不少困难。必须完善和强化减负纾困等政策,帮助这些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才能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在此情形下,省委、省政府迅速作出部署,吴政隆书记、许昆林省长先后作出批示和提出要求,要求根据疫情最新变化情况,在抓好现有政策落实的同时,政策靠前发力、适时加力,及时推出更大力度、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真情实意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按照省领导要求,我们在继续抓好“苏政40条”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针对新变化新情况新冲击,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这一轮的《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与“苏政40条”既密切关联,又有所侧重;既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又有鲜明的创新性。“苏政40条”面向市场主体,是相对全面、较为综合的政策文件。《政策措施》主要是突出疫情阶段性影响和聚焦特殊困难行业,内容上不重复、重拓展;措施上再聚焦、再加力,有针对当前困难行业新出台的纾困政策,有“苏政40条”的细化落实措施,有针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举措。比如,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退还比例是在“苏政40条”基础上进行了提高。比如,对电影业的纾困政策,也是在“苏政40条”基础上的延伸和拓展。比如,“六税两费”顶格减免和扩大阶段性缓缴养老金,这些是新出台的政策。比如,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电梯等检验费用和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下调20%,这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另外,省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对参与疫情防控物流企业的定额补助等政策,则突出了疫情阶段性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政府部署,参照“苏政40条”,会同省有关部门利用政府网站、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多个渠道开展多种形式政策宣传解读,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获取便利度和企业获得感。同时抓紧制作实施细则,将22条政策措施细化深化,明确政策适用范围、享受条件和申报流程,明确办事指南、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限,积极推行便利化措施,确保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使企业有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获得感。

中新社记者:我们了解到,近期省财政厅设立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并推出“小微贷”“苏科贷”“苏农贷”等专项产品助企纾困。能否简单介绍一下相关政策、产品基本情况,以及企业该怎么申请优惠贷款?谢谢!

徐洪林(省财政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的关切。为帮助小微企业等融资纾困,缓解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省财政设立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目的是通过与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设立专项助企贷款产品,财政发挥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普惠金融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对小微、“三农”等敢贷、愿贷、能贷,重点支持首贷、信用贷。2021年10月以来,我省财政和发改、工信、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合作,先后在基金项下推出“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服贷”“苏农贷”等产品,在普惠我省小微企业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服务业企业等给予信贷支持。

在风险分担机制设计上,省普惠金融基金根据各产品支持企业的具体情况,一品一策、分类分档设定风险补偿比例。例如,针对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质押物的现状,“小微贷”引入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不向企业收取担保费。普惠金融基金和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共同承担80%的贷款风险,银行仅承担20%的贷款风险,这一机制的设定,有效推动银行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和贷款利率。对于其他产品,普惠金融基金最高可给予80%的贷款风险补偿,激励引导银行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支持企业发展。

目前,普惠金融基金已撬动合作银行向15637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投放优惠贷款570亿元,平均利率在4.3%左右,取得了积极成效。有贷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可以直接登录省普惠金融基金线上服务平台。“小微贷”等产品的政策文件、申请条件、合作银行、办理方式等信息已在服务平台上发布,企业可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贷款申请,等待与相关合作银行的对接,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下一步,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将会同相关的部门进一步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回答完毕。

省广电总台交通广播部记者:请问交通运输行业在进一步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方面,采取了哪些助企纾困政策措施?

金凌(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交通运输是经济循环的大动脉,也是保障各类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生命线。交通运输系统承担交通口岸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通保畅的双重任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交通运输行业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不少交通运输企业面临着需求下降、成本上升和运输困难问题。2020年以来,国家和省政府将交通运输行业列入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措施,支持交通运输行业纾困解难。今年2月“苏政40条”出台后,省政府在公路客运班线客车通行费优惠、客运枢纽综合开发转型、支持运输结构调整和国际供应链发展等多个方面给予了支持。这次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中,有7条涉及支持交通运输业纾困解难政策,重点聚焦交通运输行业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出租车行业纾困解难两个方面实施更精准的支持措施。

一是交通物流业支持方面。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纳入财政专项支持范围给予定额补助;对交通运输及物流等行业的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各地财政也将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适当补贴;积极发挥长三角相关协助机制作用,做好运输与生产企业的对接,在通行证“统一格式、全国互认、办理便捷”基础上,采取多项便捷措施便于货运物流企业通行。

二是出租汽车支持方面。中央财政下达的2020年度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中涨价补贴的60%,由各市、县统筹用于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和稳定发展。各地可将2015-2020年出租车油补退坡资金结余部分用于支持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含防疫物资配备、驾驶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杀等)、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出租汽车行业设备更新等方面。

近期,我们已经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支持政策的落实。4月13日,省交通运输厅、工信厅、商务厅联合召开多措并举保障供应链稳定通畅工作视频会议,成立省、市物流保畅工作专班,梳理发布《江苏省公铁水空物流主要通道清单》,包括相关场站、港口、航运公司等重要节点、重要线路的具体联系方式,以及航班、航线的开行情况,供生产企业、内外贸企业根据需要选择使用。今年初,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已将中央财政2020年度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拨付各地,目前各地正在按要求统筹使用,支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江苏网记者:据了解,会展行业相对疫情可控后快速反弹的行业来说,受影响周期更长。前期因疫情影响,多地暂停举办展会,请问省商务厅对于会展行业在纾困解难上,将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吴海云(省商务厅副厅长):感谢记者朋友对商务工作的关注,对于会展业的关心。省委省政府对会展业高度重视,一直把会展业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来支持。省商务厅以“以展兴业,以展促贸”为目标,支持各地通过会展促进地方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就像记者朋友刚才说的,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会展业受到了较大冲击,面临着突发性取消、业务量缩减、会展场馆空置等等困难。

为进一步对会展业纾困解难,此次省政府出台的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在原有服务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今年以来,已筹备完成、却因受疫情影响在15日内终止的商业性展会,省商务专项发展资金按照展会规模给予分档补贴:展览面积在5000-20000平方米的给予10万元补贴,20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贴。

今年以来,针对疫情防控形势,我们不断完善贸易促进政策,持续创新展会举办模式,提升展会数字化水平,利用省商务发展资金对境内外、线上下重点展会给予扶持,持续推进“云参展”“云对接”“云洽谈”,进一步打通供需堵点,助推江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我们近期将组织举办2022年第一批“江苏优品•畅行全球”“苏新服务•智慧全球”3+100场线上国际展会、对接会,所有江苏企业都可以免费参展。线上对接会立足“一国一展”“一业一展”,聚焦供采企业,助力外贸企业高效接单。

另外,省商务厅还打出了:提振餐饮消费、举办“苏新消费”购物节、加快步行街商业复苏、推动老字号新消费、释放网络消费新动能等商务“组合拳”,重点扶持聚焦商务会展、餐饮、零售等服务业恢复发展。感兴趣或者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关注“江苏商务”公众号查阅。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聚焦政策落地落实,强化宣传贯彻,确保政策措施高效传导,精准直达。同时立足稳增长、扩消费、增就业、提信心,多方引导消费需求释放,支持商贸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谢谢!

央广网记者:此次发布的省政府助企纾困新政,也包含了多项减免涉企收费的措施,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加强监管,确保这些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谢谢!

陈琪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这次省政府出台的助企纾困新政,包含多项减免涉企收费措施,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收费监管和执法检查,持续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治理,推动政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对收费减免等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这次省政府助企纾困政策中包含多项降费和减费措施,如防空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药品再注册费和部分行业检验费用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加上之前国家和省也出台一系列应对疫情的减免收费措施,如国家和省共6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幅达到20%,还有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多项支付手续费等。这些减免收费项目,各部门都进行了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发改委和行业主管部门一起,有针对性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像去年我们开展对国家和省电价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国家和省的电费降价政策在一些转供电的主体,特别是商超综合体截留、克扣,“最后一公里”没有传达到商铺和个体工商户。我们通过认真检查清理,共检查转供电主体959家,帮助实体经济退还多收电费5789万元。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违规收费问题的专项整治。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治理,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一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取得明显成效。现在看来仍有少数单位变相收费,还有强制收费,这种违规收费问题还时有发生。为此,我局从今年3月30日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突出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公用事业、商业银行服务等重点领域,严厉查处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行为,对顶风违规问题从严从重处罚,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是带头减免市场监管领域里面的部分检验检测费。疫情发生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对直属单位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等检测费用予以政策减免,仅特种设备检测费两年共为企业减免的费用达到8200多万元。这次省政府文件里专门有一条是市场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减费措施,就是第五条“减半收取餐饮住宿行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费用”。我们初步测算了一下,全年这项费用预计能为市场主体节约成本72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苏政40条”以及刚刚发布的《政策措施》,抓紧研究出台市场监管部门助企纾困、稳企强链的配套政策,推动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市场主体,为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增长履职尽责。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在贯彻国家纾困政策和“苏政40条”基础上,新出台的22条《政策措施》针对行业企业诉求,进行了更大力度的帮扶。请大家帮助做好全面准确解读,让广大市场主体知晓,用好这些政策措施。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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