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三十一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2-05-05 08:00 字体:[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JS202204240098

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文承苑1栋,电梯运行噪音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噪声

4月25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葛塘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调查核实,包案领导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承苑1栋2台电梯均于2015年投入使用,品牌为东芝,运行速度为1.6m/s,电梯设备代码为31103201162015050031、31003201162015050006,检验有效期均至2023年3月。目前2台电梯由南京瀚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维保,每半月维保一次,最近一次维保记录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设备运行正常。
二、4月25日,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使用噪音检测仪器对两台电梯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如下:设备代码为31103201162015050031的电梯,1楼、7楼、18楼开关门过程中最大噪声值分别为53.0 dB(A)、57.9 dB(A)、61 .9dB(A),运行中轿厢最大噪声值为46.3dB(A),运行时机房内最大噪声值为74.0dB(A);设备代码为31003201162015050006的电梯,1楼、7楼、18楼开关门过程中最大噪声值分别为55.2 dB(A)、54.3dB(A)、56.4 dB(A),运行中轿厢最大噪声值为47.6dB(A),运行时机房内最大噪声为75.7dB(A)。依据《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09)标准第3.3.6条,额定速度小于2.5m/s 的乘客电梯,开关门过程中最大噪声值≤65dB(A),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55dB(A),额定运行时机房内平均噪声值≤80dB(A),故文承苑1栋2台电梯检测数据均符合《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09)的限值要求。
三、江北新区葛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使用手持噪声检测设备对部分靠近两部电梯井的业主房间进行噪声测量,检测数据在32.8dB(A)至51.3dB(A)之间,测量过程中偶有瞬间噪声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的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2台电梯运行中轿厢内噪声、机房内噪声、开关门过程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要求,但该小区电梯与部分业主房间距离较近,存在偶有电梯运行噪音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一、江北新区葛塘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在5月1前对文承苑1栋2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导轨进行润滑,减少电梯运行时轿厢与导轨之间的摩擦噪音。
二、重视群众诉求,已与小区业主进行协商将由专业检测公司对业主房间内噪声情况进行检测,做好小区业主的解释沟通工作。
三、加强长效管理,江北新区葛塘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按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

2

X2JS202204240066

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长江江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南京长江江宇石化有限公司),非法转移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环己酮装置产生的转芳烃、混排烃,主要单体组成为环己烷、环己醇、环己烯,代码为:精蒸馏残渣HW06(900-404-06),但上述危险废物单体成分不在江宇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内。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土壤

4月25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开展调查核实,包案领导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江宇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19年7月18日首次申领并于2021年4月27日换证(许可证号:JSNJJBXQOOD0010-1),有效期自2021年4月至2026年3月,核准经营范围包括芳烃焦油残液(含HW11/900-013-11),苯、甲苯、二甲苯残液(含HW06/900-404-06)等。
二、根据《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新旧代码变更说明》,海力公司所产危险废物重排烃的危废类别及代码为HW11/900-013-11、轻芳烃为HW06/900-404-06、混排烃为HW06/900-404-06,符合江宇公司经营范围。海力公司拟向江宇公司转移上述种类危险废物,江宇公司于2022年3月8日进行入厂前分析,结果显示:重排烃符合“芳烃焦油残液”的入厂控制指标,轻芳烃、混排烃均符合“苯、甲苯、二甲苯残液”入厂控制标准,可以接收(如果实际入厂时检测超出控制标准范围,予以拒收)。
三、2022年3月9日江宇公司与海力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载明预计处置的危废包括:重排烃(HW11/900-013-11)600吨、轻芳烃(HW06/900-404-06)120吨、混排烃(HW06/900-404-06)600吨。查阅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简称“省危废系统”),海力公司自2022年3月15日开始向江宇公司转移危废,截至4月25日,转移一批次共878.7吨,其中轻芳烃80.44吨、混排烃439.7吨、重排烃358.56吨。查阅江宇公司生产台账,江宇公司已于4月24日将海力公司转移的此批危废全部处理完毕。海力公司向江宇公司转移重排烃、轻芳烃、混排烃,签订处置合同并在省危废系统内填报转移联单,符合法定程序,不属于非法转移。
四、根据江宇公司环评报告内容描述:“入厂每批次取样检测一次(以每厂家且相同工艺产生的废物为一批)”,查阅海力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入厂检验记录单,重排烃、轻芳烃、混排烃都符合江宇公司入厂控制标准(其中轻芳烃:苯39.3%,二甲苯29.16%,水9.74%,杂质1.32%,其余未检出;混排烃:苯42.02%、二甲苯33.05%、水9.89%、杂质1.04%,其余未检出)。
五、查看江宇公司入厂控制指标,环己烷、环己醇、环己烯成分单体不属于其检测项目。江宇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范围包括芳烃焦油残液(含HW11/900-013-11)、苯、甲苯、二甲苯残液(含HW06/900-404-06)等,某一类别命名时仅取其主要成分,不会列明全部的单体成分,环己烷、环己醇、环己烯即属此列。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海力公司与江宇公司之间转移危险废物的情况确实存在,目前未发现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虽然环己烷、环己醇、环己烯不是主要成分,也无需检测,但不能排除海力公司转移的此批危险废物中含有此三种单体成分。

部分属实

一、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在5月底前对江宇公司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专项帮扶,尤其是加强危险废物入厂检验检测控制,进一步提升江宇公司规范贮存、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管理水平。
二、举一反三,新材料科技园联合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在5月底前对包括江宇公司在内的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1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指导各企业进一步规范危废贮存、处置、转移过程管理。
三、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加强对江宇公司的日常执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

D2JS202204240065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明发滨江新城二期,小区公共绿化被破坏用于建设停车位,多处停车位至今未整改。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其他污染

4月25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核实,包案领导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明发滨江新城二期小区居民有5265户,但原有规划配建停车位只有1330个,车位配比严重不足,停车矛盾突出。因小区外围道路停车位已满负荷,2015年以来,紫竹物业公司陆续在小区内部道路上增设590个停车位。因增设的停车位仍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部分无处停车的业主,常年占用约1米宽路边草地停放车辆,致使部分绿化受损,导致黄土裸露、车轮带泥引起扬尘。
二、根据南京市老旧小区整治工作会会议精神( 2018年12月25日-《关于老旧小区整治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9年03月26日-《关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及《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类清单》(宁旧改办〔2021〕1号)等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文件精神,针对老旧小区停车难、停车无序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要以大多数群众受益、满意为原则,科学确定具体整治内容。鉴于停车位严重不足、业主占用绿化停车导致黄土裸露影响环境,考虑到恢复绿化后仍会被业主私自停放碾压,2021年,紫竹物业公司在业主占用绿化带停车位置铺设八字绿化砖并在砖内播撒草种形成了43个生态砖停车位,涉及绿化约516平方米,在改善环境的同时,也缓解了部分停车矛盾。但小区停车位仍有较大缺口,约有1200居民正在排队预约车位中。

属实

一、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指导,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征集小区全体业主意见,确定是保留车位还是恢复绿地,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二、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根据征求意见结果,督促紫竹物业公司做好车位后续处置工作。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督促紫竹物业公司依法公示公开小区公共收益,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4

D2JS202204240036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长江大桥下明发城市公园,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明发110千伏变电站,选址不合理,影响周边居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土壤

4月25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会同建设与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核实,包案领导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长江大桥下明发城市公园,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问题
经核实,原明发滨江新城售楼处部分楼栋在装修施工,现场未见建筑垃圾,但西南侧绿地边有施工建材露天堆放未覆盖。绿地公园内有少量零散的建筑垃圾,经核实,前期绿地公园内有建筑垃圾倾倒情况发生,泰山街道办事处发现后已及时清理,但仍有少量建筑垃圾散落。
二、关于“明发110千伏变电站,选址不合理,影响周边居民”问题
1.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南京江北新区(NJJBc020)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5年版),明发110千伏变电站拟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U12供电用地,用地面积3976平方米。该用地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和《35kV~ 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059-2011》中变电站选址的相关规定。
2. 明发110千伏变电站项目距离明发滨江新城一期居民楼最近处直线距离约350米,目的是为了解决供电需求,2017年在规划审批公示阶段因故未能继续实施。目前地块现状仍为绿地,后续结合发展需要再行论证研究。

部分属实

一、立行立改,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立即责令装修施工方对建筑材料进行覆盖,督促施工方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二、立行立改,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清理散落的建筑垃圾,加强巡查管理,防止场地发生建筑垃圾偷倒行为。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居民对明发110千伏变电站规划、选址的疑问解答。

5

X2JS202204240034

南京市秦淮区双塘街道仙鹤街41一31号,清心炭炉羊腩煲•秘制龙虾、重庆烧鸡公、锅包肉东北菜馆、嘿叔烧烤,噪音、油烟扰民。清心炭炉羊腩煲• 秘制龙虾,客人喧哗噪音扰民;重庆烧鸡公,油烟机、鼓风机、厨房作业、脱毛机等噪音扰民,营业至次日凌晨5、6点钟;锅包肉东北菜馆,营业至深夜,油烟机、鼓风机、厨房作业、喧哗声等噪音扰民;嘿叔烧烤,二楼平台堆放大量杂物,油烟、噪音扰民;仙鹤里9号一楼,附近环境脏乱差,后厨噪音、营业噪音、喧哗声、低频噪音、机器轰鸣声、关门共振等噪音、油烟扰民。

南京市 秦淮区

大气,噪音

4月25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人民政府安排双塘街道牵头,联合秦淮生态环境局、区环境监察大队、市场监管局双塘分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仙鹤街41一31号5餐饮店油烟扰民”的问题
1. 经调查核实,仙鹤街41一31号5家餐饮店都装有油烟净化器,有油烟清洗记录,经营过程中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
2. 4月27日,秦淮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5家油烟排放均达标,但油烟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客观存在。
二、关于“餐饮店家油烟机、鼓风机、脱毛机、厨房作业、喧哗声、关门共振噪音扰民”的问题
1. 经调查核实,仙鹤街5家餐饮店营业时间均超过夜间22时,厨房相关设备一直开启,存在噪声扰民情况。目前为疫情防控期间,5家餐饮店店内食客都较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店内有食客喧哗声。孙记龙虾烧烤存在关门共振问题。
2. 4月27日,秦淮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对5家餐饮店的噪声进行监测,其中,李兰燕小吃店(鲜货烧烤)昼间噪声值为74分贝,超过标准值70分贝限值;奇姿烤鸭馆(嘿叔烧烤)夜间噪声值为62分贝,超过标准值55分贝限值。
三、关于“嘿叔烧烤二楼平台堆放大量杂物,仙鹤里9号一楼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嘿叔烧烤二楼平台堆积大量塑料框、啤酒桶等杂物。仙鹤里9号一楼附近有椅子一张,少量落叶。

部分属实

一、4月25日,秦淮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双塘街道环保办联合约谈5家餐饮店负责人,并对经营过程中的油烟、噪声进行监测。5家餐饮店家均作出书面承诺,严格作业规范,减少经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的影响。4月26日,5家餐饮店全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4月27日的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李兰燕小吃店(鲜货烧烤)、奇姿烤鸭馆(嘿叔烧烤)噪声超标。店家已按承诺书落实停业整改,直至噪声达标。
二、4月25日,秦淮区双塘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嘿叔烧烤二楼平台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对仙鹤里9号一楼进行清扫、粉刷,整改已于当天完成。
三、4月25日下午,孙记龙虾烧烤店已安装门缝隔音毛条,消除共振。
四、秦淮区双塘街道后续将落实长效管理,加大对这5家餐饮店的巡查力度,督促店家做好相关设施使用和维护,并保留记录,确保整改效果长效保持。

6

D2JS202204240019

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庐山社区,周兵龙虾馆,油烟直排,夜间占道经营,噪音扰民。

南京市 建邺区

大气

4月25日,建邺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南苑街道进行现场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油烟直排”问题
1. 经核实,该店共设置有两处灶台,分别位于室内和店前。
2. 现场检查时,室内灶台处已设置排烟管道并按照要求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设备正常开启运行,油烟净化器运行状态良好,该设备最近一次清洗和维护记录时间为2022年3月8日;店前灶台为备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时存在油烟直排的情况。
3. 4月25日,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店油烟排放情况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该店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mg/m3,符合餐饮油烟排放标准。
二、关于“夜间占道经营”问题
经了解,该店在经营时占用店前区域,备用灶台、桌椅板凳均放置在店前公共区域内,夜间存在倚门占道经营的情况。
三、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经核实,该店倚门占道经营,食客就餐时存在喧哗、吵闹等社会生活噪声;同时,室外备用灶台使用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间歇性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基本属实

建邺区南苑街道要求“周兵龙虾馆”立即拆除店前备用灶台,并在店内加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目前,上述整改工作已完成。

7

D2JS202204240007

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黄山路128号嘉业阳光城天景苑1栋地下室飞茂菜场,放心豆浆早餐店,早6点炸油条,油烟扰民。之前承诺不再现场炸油条,至今未落实。

南京市 建邺区

大气

4月25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沙洲街道进行现场核实处理。
一、关于“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黄山路128号嘉业阳光城天景苑1栋地下室飞茂菜场,放心豆浆早餐店,早6点炸油条,油烟扰民”问题
1. 经核实,该店每天早晨六点左右开始营业,采取“异地加工、现场售卖”的经营方式向顾客销售店内产品。
2. 现场检查时,该店安装有抽油烟机和排烟管道,接入所在菜市场公共油烟管道,后经净化后排放。
3. 经了解,该店有时会应顾客要求提供产品现场加热服务,产生少量油烟,存在油烟扰民的情况。
二、关于“之前承诺不再现场炸油条,至今未落实”问题
1. 经核实,“飞茂菜市场”注册成立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放心豆浆早餐店”注册日期为2014年4月4日,该店自注册成立后一直在此经营至今。
2. 自2018年7月26日“放心豆浆早餐店”所在的“飞茂菜市场”向沙洲街道签订承诺书后,菜场未有易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店入驻经营,“放心豆浆早餐店”也已改变原有经营方式,采取“异地加工、现场售卖”的经营方式向顾客销售店内产品。

部分属实

建邺区沙洲街道要求“放心豆浆早餐店”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在线监测设备,确保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后排放。上述整改工作将于2022年5月10前完成。

8

D2JS202204240077

南京市鼓楼区闽江路8号,香榭里小区5栋1单元5xx室,空调外机噪音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噪音

4月25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4月25日下午,鼓楼区江东街道工作人员在征得房主同意后到5××室进行查看。5××室靠南主卧室和客厅各安装有一台空调,客厅空调为立式华保空调,制造日期为2002年5月13日,主卧室空调为挂式“海尔小状元”,机身没有标示制造日期,但外观较为老旧。两台空调外机均安装在楼下4××室主卧室窗户上沿附近的墙壁上,位置互为90度。
二、4月25日晚,鼓楼区江东街道工作人员会同楼下4××室住户先到5××室现场检查空调外机噪声情况,有明显的空调低频噪声,再到4xx室主卧室窗户边听5××室两台空调外机的噪声,感觉有明显的噪声,并伴随有震动。

属实

4月26日上午,鼓楼区江东街道督促香榭里小区5栋1单元5××室业主尽快采取措施降低空调噪声。该业主已同意一周内更换空调。

9

X2JS202204240039

南京市鼓楼区五所村小区,绿化无人管护,草坪被毁,地面裸露,扬尘污染,下水道井盖破损,污水外溢,随意堆放建筑垃圾,且存在私搭乱建、圈地种菜现象。

南京市 鼓楼区

其他污染

4月25日,接交办件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鼓楼区五所村小区,绿化无人管护,草坪被毁,地面裸露,扬尘污染”的问题
1. 经核实,根据小区出新计划,前期通过居民议事会等形式,对小区内绿化、停车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广泛征求了居民意见,设计单位按照绿化占补平衡的原则制订了相应建设规划,并对改造方案进行了居民公示。施工单位按规划对部分草皮和乔木进行了补种和移栽,将部分荒废草坪改造为停车场,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乱停车、停车难等问题。已完成的绿化现由银城安居乐物业负责管理养护。前期小区施工中存在扬尘问题,街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均及时解决,施工单位按照“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要求,对超过4小时不作业的裸土进行覆盖,开挖或拆除采取湿式作业。
2. 4月25日现场检查中,地面沟槽开挖及回填情况正常并有覆盖,部分绿化升级区域因建筑材料堆放,暂未完成补种,地面有裸露。
二、关于“下水道井盖破损,污水外溢”的问题
经核查,前期小区出新整治中已结合路面铺设对全部井盖及雨水篦进行了更换。现场检查中仅发现1处位于五所村60号一单位门口雨水篦破损情况,小区内未发现污水外溢情况。
三、关于“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问题
经核查,施工单位在小区内设有堆放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场地2处,日常检查中未发现覆盖不到位情况。目前该小区处于施工收尾阶段,现场检查中发现施工材料及建筑杂物均集中有序堆放并有覆盖。
四、关于“存在私搭乱建、圈地种菜现象”的问题
经鼓楼区建宁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与区城管局联合现场核查,小区内有6处院落搭建了建筑物,当事人未能提供任何相关审批手续,涉嫌违法建设。现场未发现公共场地内圈地种菜现象,据调查了解4月中上旬有居民向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反映圈地种菜问题,该问题前期已得到解决。

部分属实

一、鼓楼区建宁路街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地面沟槽开挖点位再检查再覆盖,严格落实采取湿式作业,避免扬尘污染。待工程完工后,完成小区剩余绿化补植。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卫生保洁维护到位,精心养护绿化带绿植,确保小区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二、鼓楼区建宁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将6处院落搭建建筑物纳入存量违建系统,已启动执法程序,依法推进查处。
三、鼓楼区建宁路街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更换破损雨水篦,清理建筑垃圾并清洗地面。目前已全部完成。

10

D2JS202204240060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扬子江大道快速路银城花园段,交通噪音严重超标,多次反映无果。隔音屏安装位置不合理,严重削弱降噪效果。先有小区后有路,扬子江大道快速路扩建改造方案环评报告书对大型车辆通行数量估计不符合实际,车辆行驶震动、噪音影响小区居民。要求优化隔音设施,征求附近居民意见,解决噪音问题。

南京市 鼓楼区

噪声

此件为重复信访件,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积极回应居民诉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和专班力量,主要领导包案,多处室协同。针对噪声问题,会同协办单位深入研究,采取综合手段,最大力度系统治理。
4月25日,再次接到信访交办单后,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认真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扬子江大道快速路银城花园段,交通噪音严重超标,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1. 当前扬子江大道为主城区大型工程车夜间通行的重要通道,夜间通行的大型工程车数量较多,周边部分小区居民楼距离扬子江大道较近,客观上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2. 目前,建设单位已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要求,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沿线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和分析。根据初步监测结果,伴随城市发展和道路试运行开通,交通流量较环评报告预估确有增长,部分点位存在噪声超标。交通流量增长和噪声超标情况的定量评价,需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全线监测和数据分析后方能明确。
二、关于“隔音屏安装位置不合理,严重削弱降噪效果。要求优化隔音设施,征求附近居民意见,解决噪音问题”问题
根据环评报告,建设单位在银城花园段采用了降噪路面铺装、安装隔声屏以及运营期间过境渣土车、工程车均由主线行驶等环保措施。目前,建设单位已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启动全线噪声监测和分析工作,必要时将根据分析结果进一步强化环保措施。

部分属实

一、协调推进完成噪声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尽快完成扬子江大道沿线的全面噪声监测,南京市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将指导建设单位加快完成噪声监测分析工作。
二、实施噪声综合治理。根据噪声监测分析结果,对银城花园段实施噪声综合治理,必要时将统筹考虑延长隔声屏、大型车辆分流等环保措施。同时,管养单位强化路面维护保养,减少因路面不平整引发的噪声。

11

X2JS202204240018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00号的多家汽修厂,无环保手续,喷漆作业导致异味扰民,夜间钣金作业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噪音

4月25日,接交办件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00号的多家汽修厂,无环保手续,喷漆作业导致异味扰民”的问题
1. 经核查,鼓楼区建宁路100号院内共有4家汽修厂。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文件第五条内容“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据此,建宁路100号院内4家汽修企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 经现场核查,4家汽修企业均有烤漆房,面积30平方米,每个烤漆房均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均有第三方废气监测达标报告。
二、关于“夜间钣金作业噪音扰民”的问题
经调查了解,业务繁忙时,4家汽修企业晚上经营时间超过20点,造成噪声扰民的情况。
三、关于“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
经鼓楼区建宁路街道核实,2022年共收到建宁路100号汽修企业污染投诉2件,均为12369投诉件,均予以处置和反馈。

部分属实

一、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汽修企业,严禁晚间8点后钣金作业,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二、鼓楼区建宁路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汽修企业遵守早8:00至20:00的作业时间,定期维护和保养废气处理装置,确保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三、鼓楼区建宁路街道加强现场巡查,确保调漆、喷涂、打磨等涉废气排放的作业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对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固定证据,并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鼓楼区建宁路街道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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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17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工农新村132号楼,铁路桥入口堆放大量垃圾,路边违章搭建,环境脏乱差,噪音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土壤

4月25日,接交办件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工农新村132号楼,铁路桥入口堆放大量垃圾,路边违章搭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铁路人行天桥入口及垃圾分类亭周边未见大量垃圾堆放,垃圾分类亭周边有零星散落垃圾。该楼北侧靠围墙位置有9处铁皮披棚,建于2000年左右,居民用来停放自行车、电瓶车等物品,系违章搭建。通过对周边居民和环卫保洁人员走访反映,工农新村132号为老旧小区,部分居民为图方便,存在随意堆放垃圾、杂物情况。
二、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
经核查,工农新村132号楼房周边无餐饮、娱乐场所,北侧围墙外紧邻铁路,属于上海铁路局南京动车运用所维修区,现场停靠多辆动车,通过居民走访了解及现场观察,初步判断为动车通行时产生的噪声。

属实

一、鼓楼区建宁路街道环卫保洁人员立即对铁路桥入口处垃圾分类收集亭散落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严格落实早晚各一次收运规定,当垃圾量较多时需增加收运频次。
二、属地社区加强卫生巡查,督促保洁人员及时清扫,确保垃圾分类投放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三、工农新村132号,作为老旧小区一直未整治出新,配套设备尚不完善,未建设公共停车棚,在征求居民的意见时,拆除矛盾很大,属地街道将结合老旧小区整治,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后同步拆除该处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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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11

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55号葛洲坝招商紫郡兰园二期,电梯井未做减震、隔音措施,运行噪音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噪音

4月25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抽查了葛洲坝招商紫郡兰园二期住宅1幢、3幢、10幢各1台电梯,电梯设备代码分别为:31101007620208773917、31101007620208774122、31101007620208773944,3台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07月。3台电梯依法办理了使用登记,明确了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依法每半月进行维护保养一次。
二、 经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第三方噪声检测公司现场检测,上述3台电梯运行中轿厢内噪声、机房内噪声合格,开关门过程噪声合格。另从厂家了解,电梯配有马达减震垫。

部分属实

一、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继续对余下的电梯进行检查。
二、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将督促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保障居民电梯安全舒适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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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05

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地下管网改造弄虚作假,生活污水直排金川河,雨天污水倒灌居民家中;鱼舟鱼铺、贵州黄牛肉火锅、安庆小吃、一怪龙虾店、王红军龙虾、高虾神、董四烧烤,聚荟小馆等餐饮店,餐饮残渣直排窨井,恶臭、油烟扰民。检查时用堵水气囊封堵地下管道,雨水、污水倒灌居民家中。2018年曾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至今未解决。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

4月25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地下管网改造弄虚作假,生活污水直排金川河,雨天污水倒灌居民家中”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铁路北街、金川门外街道路雨、污水管网系统健全且运行正常,未见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现象;经与属地街道、社区对接了解,该流域范围内在2020年出现过两次下水道堵塞导致排水不畅问题,经疏通后解决,今年以来无雨水、污水倒灌居民家中情况。
二、关于“鱼舟鱼铺、贵州黄牛肉火锅、安庆小吃、一怪龙虾店、王红军龙虾、高虾神、董四烧烤,聚荟小馆等餐饮店,餐饮残渣直排窨井,恶臭、油烟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 渔舟渔铺鲜活鱼馆,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安装相关配套高排设备,无油烟在线监控设备,有清洗台账记录。因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要求店家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目前已签订合同待安装。隔油滤渣池油污多,未发现餐饮残渣直排窨井。
2. 黄牛肉火锅前期因疫情原因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于4月26日逐步恢复营业,该店证照齐全,经营以火锅为主,食材由总店配送,属轻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烟在线监控。安装有隔油隔渣池,并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餐饮残渣直排窨井。
3. 安庆馄饨,证照齐全,属轻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烟在线监控,偶尔会炒菜产生轻微油烟。安装有隔油隔渣池并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餐饮残渣直排窨井。
4. 一怪龙虾店(原妈妈的味道)重新装修后于2022年3月28日开业,证照齐全,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控,有清洗台账记录。4月26日下午,鼓楼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街道组织现场油烟检测,数据显示达标。隔油隔渣池盖子破损,且未及时清理,现场未发现餐饮残渣直排窨井。(4月28日已完成更换隔油隔渣池盖子)
5. 王红军龙虾,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安装相关配套高排设备,无油烟在线监控设备,有清洗台账记录。4月26日下午,鼓楼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街道组织现场油烟检测,数据显示达标。未办理排水许可证,隔油隔渣池油污严重,现场未发现餐饮残渣直排窨井。
6. 高虾神位于大桥南路8号,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控,有清洗台账记录。4月26日下午,鼓楼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街道组织现场油烟检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水许可证办证主体为加新棋牌室,现业态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排水许可证。4月25日现场检查1处水池、2处灶台未安装预处理设施,污水直排进小区污水系统(4月28日已完成油水分离器采购安装);门口私接水管,污水散排进门前明沟后接入门前污水井。
7. 董四烧烤,证照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安装相关配套高排设备,无油烟在线监控设备,有清洗台账记录。4月26日下午,鼓楼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街道组织现场油烟检测,数据显示达标。1处水池无油水分离器,污水直排进小区污水系统。
8. 聚荟小馆,证照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安装相关配套高排设备,无油烟在线监控设备,有清洗台账记录。4月26日下午,鼓楼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街道组织现场油烟检测,数据显示达标。2处灶台油水分离器油污严重,2个水池无油水分离器,污水直排进小区污水系统;另有1个水池油水分离器油污严重;门前污水出户井、节点井油污严重,井盖破损,有多处孔洞。
三、关于“检查时用堵水气囊封堵地下管道,雨水、污水倒灌居民家中”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在2019年实施鼓楼区外金川河流域雨水管道清疏排查工程过程中,为防止对雨水管道中的沉积物进行清疏时产生的泥水混合物排入河道,采取了气囊临时封堵措施,于2019年11月进场施工,2020年4月份完工,在施工期间根据管网排查工况进行气囊封堵或拆除,不存在检查时封堵的情况。
四、关于“2018年曾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至今未解决”的问题
经核查,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25第104件投诉人反映有“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南京财大方向)的2家餐饮店,污水直排人行道。”当时问题解决情况为:晓琴小炒店属无证经营,已取缔,其余5家(安庆馄饨、赵氏精口龙城、居民餐厅、俺家小院、炊烟小厨)停业整顿,更换或新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和隔油隔渣池,办理了排水许可证,整治完成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营业,当时反映问题均已得到解决。


               

部分属实

一、鼓楼区水务局会同鼓楼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建宁路街道、挹江门街道联合约谈8家餐饮店负责人,要求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合法经营,落实门前三包,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杜绝不规范排水行为。
二、由鼓楼区水务局合同属地街道规范各商户排水行为,完善排水系统,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隔渣池);拆除私设的水龙头,严禁污水散排、倾倒;督促各商户加大油水分离器(或隔油隔渣池)及出户井的清理频次,并留存维护记录,确保油水分离器等相关排水设施的运行效果。要求存在排水问题的店家于5月1日前完成整改。
三、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渔舟渔铺鲜活鱼馆于5月10日前完成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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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06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街道建宁路65号,元亨祥汽车美容服务中心,距离安乐村仅30余米,违规搭建4处违建,无环评手续,从事洗车、修理、钣金、喷漆作业,喷漆废气、废机油异味扰民,废机油倾倒河边,夜间作业噪音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

4月25日,接交办件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违规搭建4处违建”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现场有2处改装集装箱、1处铁皮棚、1处钢架结构构筑物,没有相关审批手续,涉嫌违法建筑。 
二、关于“无环评手续”的问题
经核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文件第五条内容“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店经营面积约60平方米,不属于名录中规定的建设项目。
三、关于“从事洗车、修理、钣金、喷漆作业,喷漆废气、废机油异味扰民,废机油倾倒河边,夜间作业噪音扰民”的问题
经核查,元亨祥汽车美容服务中心经营地点与执照不符,未见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主要从事洗车、更换机油和轮胎,未发现钣金和喷漆作业;废机油有专桶密闭收存,未发现异味,附近河道区域内未发现有废机油倾倒迹象。街道、社区河长日常巡查中未发现此类现象。夜间作业扰民主要为洗车时高压水枪声音,但不会超过夜间10点。建宁路街道和社区随机走访周边居民16户,均无反映有异味及噪声问题

部分属实

一、该经营地点因与执照登记地址不符,已依法取缔。
二、建宁路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启动拆违执法程序,动员业主自拆(目前已开始助拆,5月1日前完成)。
三、鼓楼区建宁路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违建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鼓楼区建宁路街道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联合各部门依法取缔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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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26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金尧路上品苑小区,围墙外裸土未覆盖,晴天扬尘,雨天泥泞

南京市
栖霞区

大气

4月25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人民政府组织尧化街道、新尧新城管委会到现场核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栖霞区上品苑小区于2013年由南京紫金永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地址为金尧路29号,位于栖霞金尧路以东、沪宁铁路以北、南京市救助管理站以西、陕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以南。项目用地面积为2542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5310.64平方米,建有6栋27层高住宅楼、1栋1层高的沿街商业门面房等。小区于2016年交付使用。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上品苑小区东邻南京市救助管理站,西侧为金尧路,北邻陕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围墙东、西、北三侧均为城市道路和建筑,无裸露地块。小区南侧为规划道路太龙路延伸道路(未建),南门为消防门,平常处于关闭状态,消防通道与金尧路相连,50米左右水泥路面平时无车辆和人员出入,不存在晴天扬尘,雨天泥泞问题。规划道路太龙路延伸道路(未建)为闲置地块,目前草木长势茂盛未见裸土。但小区消防通道与金尧路交汇处部分绿化植被破坏,有小面积裸土暴露现象。


部分属实

一、栖霞区尧化街道现已完成对小区消防通道与金尧路交汇处被破坏部分的绿化植被修复作业,小面积裸土暴露处进行绿化覆盖。
二、栖霞区尧化街道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做好周边居民、商户宣传引导,确保周边绿化植被完好,环境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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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14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花园村,吴庄河内漂浮垃圾,排口排放生活污水至河内,异味扰民

南京市
栖霞区

4月25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人民政府组织龙潭街道、区水务局赴现场核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被举报对象全称为栖霞区龙潭街道花园村吴庄河,吴庄河起止位置自吴家闸至新郭河,全长1.3公里。吴庄河位于龙潭街道花园集镇东面,横跨整个花园集镇,一直通到新庄组。花园集镇从1962年始建至今,目前约有住户124户,街面多是老式自建房,户内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经三格沉淀后通过下水管道排入吴庄河内。
2. 为提升吴庄河河道水环境,花园村于2013年完成对吴庄河两岸护岸建设近2公里,并对河道沿岸进行绿化修整,完成对河岸住户三格化粪池改造。此外,花园村每年都对河道进行管护,定期对水面漂浮物、杂草水花生和河道两边清理。
3. 2020年,栖霞区水务局在吴家闸段放置了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采用MBI膜工艺),日处理1000吨/天,对河道水质进行净化。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吴庄河内漂浮垃圾”问题
经现场检查发现,未见漂浮物及垃圾,该河段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杂草水花生及河道两侧杂物,但可能存在偶尔发生的不文明乱丢垃圾进入河道行为。
2. 关于“排口排放生活污水至河内,异味扰民”问题
经现场排查发现,花园集镇下水管道有两处排口对河内进行排水,一处连接原花园中学桥下北侧雨水排口,该排口明显有混流污水下河,另一处连接原花园中学桥北侧约50米左岸一PVC材质排口(管径约30厘米),有不明水源下河。

部分属实

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吴庄河属于村级河道,河道短,河道宽度窄,水量较小。花园集镇下水管道有两处排口对吴庄河内进行排水,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经三格池沉淀后通过下水管道排入吴庄河内。目前,龙潭街道已组织对两处排口排水管道开展排查溯源,后期将根据溯源结果开展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 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栖霞区龙潭街道花园村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杂草水花生及河道两侧杂物,做好清理记录。对于偶尔发生的乱丢垃圾入河的不文明行为,加强巡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
2. 收集处理污水,提升周边环境。栖霞区龙潭街道尽快对花园集镇吴庄河排口上游排水管道及排水户进行溯源排查,查明污水来源,根据排查结果针对性地进行截污纳管及错混接改造。针对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排水户,设置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放。因受疫情影响,计划于8月底完成排水管道排查溯源。
3. 强化属地和部门责任。栖霞区龙潭街道严格落实河长巡河护河制度,加强对吴庄河日常巡查管理和日常保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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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55

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Y915)环洲北线,路面被渣土车轧坏,导致扬尘严重

南京市 栖霞区

大气

4月25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人民政府组织八卦洲街道赴现场核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八卦洲街道环洲路(Y915)总长度为26.2公里,环洲北线是指八卦洲街道上坝泵站至下坝泵站之间的环洲路,长度为12.5公里,信访交办件反映的(Y915)环洲北线为八卦洲中心路与环洲北线交汇点至沙漠风情园段,道路长度约 1000 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2021年,八卦洲街道入选国家自然资源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单位,八卦洲街道中桥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先后获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批准同意。复垦项目施工单位为南京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康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工期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5月20日,项目施工周期主要进行清基覆土。2022年2月11日,八卦洲街道中桥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渣土运输在区城管局申请备案登记,并报市城管局备案,取得了合法运输手续。(Y915)环洲北线(八卦洲中心路与环洲北线交汇点至沙漠风情园段)是渣土车辆运输必经路线。项目开工前,八卦洲街道对道路通行条件进行检查,考虑到运输车辆装载重量及途径道路承载力,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降低对道路的损坏以及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施工单位已对路面铺设钢板,并在钢板下垫橡皮圈和麻袋缓冲,用于防震降噪护路。
2. (Y915)环洲北线为八卦洲洲堤堤顶乡级道路,虽然前期采取了一定措施,但由于重载运输车辆频繁通过,使得前期路面铺设的钢板出现移位,用于减震降噪的橡皮圈和麻袋部分破损,降低了减震降噪护路效果,导致路面损坏产生扬尘问题。

基本属实

一、栖霞区城管局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大气管控要求,落实裸土覆盖、洒水保洁、车辆冲洗等降尘措施,增加保洁人员对运输路面及时清扫保洁,增加洒水频次,保持路面湿润,并且每日施工结束后冲洗路面。
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已对路面移位的钢板进行整理,对破损的橡皮圈和麻袋进行更换,达到降噪护路效果。
三、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对损坏的(Y915)环洲北线损坏路面实施修复。目前道路修复工程正在招投标,预计于6月中上旬正式进场施工,计划8月底完工,恢复正常出行。
四、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区城管局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渣土行为,并对运输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督促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加强车辆出场冲洗,防止车轮带泥上路等情况发生,同时做好环洲北线沿线住户沟通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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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84

南京市栖霞区金科博翠花园,小区内垃圾随意丢弃,异味扰民,绿地遭到破坏,绿地率严重不足,大面积裸土未遮盖,渣土车全天候运输噪音、扬尘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京市 栖霞区

其他

4月25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燕子矶街道赴现场核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燕子矶街道金科博翠花园小区位于栖霞区燕春路26号,项目编号2017G53项目,由南京金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8年开发,建筑面积60113.40方,占地面积18545.24平方米,住宅5栋,入住率为35%,物业服务单位为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区东边为融创玉兰公馆住宅区,北边为太新路和燕子矶保障房,西边为燕子矶绿化小公园,南边为社区待建办公用房。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小区内垃圾随意丢弃,异味扰民”问题
经现场核实,小区内未发现垃圾随意丢弃、异味扰民情况。该小区现有1处一类垃圾分类收集点,并配备专职保洁员,每天及时进行保洁,收集点及周边干净整洁。举报人反映上述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 关于“绿地遭到破坏,绿地率严重不足,大面积裸土未遮盖”问题
小区建成时绿地率符合规划要求,后因疫情影响,绿化养护单位养护不及时,存在部分绿植枯死及裸土现象,交办件中反映的“大面积裸土未遮盖”问题,为小区南侧社区办公用房用地,未开工建设,存在“大面积裸土未遮盖”现象。
3. 关于“渣土车全天候运输噪音、扬尘严重扰民”问题
金科博翠花园小区北侧紧邻太新路,途径该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主要来自小区附近的地铁1号线北延(燕子矶站)项目及和燕路过江隧道工程,两个项目均为“差别化管理工地”,渣土运输均可在白天和夜间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确实对金科博翠花园小区造成一定噪声影响。同时,按差别化管理要求,渣土车辆出工地前已对车轮及车身进行了全方位冲洗,但不排除有个别车辆仍有冲洗不到位的情况,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影响。
4. 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通过街道投诉平台查询,今年以来,4月份街道受理该小区绿化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工单共3件。因疫情影响,绿化养护单位未能及时更换枯死的绿化,目前已经完成了整改。

基本属实

一、栖霞区燕子矶街道督促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大小区内部环境卫生巡查力度,对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带、单元楼道、地库等位置强化日常卫生清洁。
二、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地产公司、金科物业针对绿化养护问题达成共识,现场绿化灌溉及杂草修剪等日常养护工作由金科物业负责,地产公司协调处理;现场枯死树木统一由地产公司在2022年5月底前补植到位并整体提升现场绿化品质。
三、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对小区南侧社区办公用房用地部分裸土未覆盖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四、栖霞区城管局对已经申请办理“差别化管理工地”的地铁一号线北延(燕子矶站)及和燕路过江隧道2个工程项目,督促运输单位途经该路段时减速慢行,减少夜间对周围居民的噪音影响,加强车辆出场冲洗,防止扬尘污染路面,每日对太新路进行洒水保洁。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1.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督促小区物业保洁人员加大巡查频次,做到早发现、早清理,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清理地面油污、做好消杀工作,防止异味和飞虫。
2.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加大对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居民环保意识。
3.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会同栖霞区住建局等部门对周边在建工地加强巡查,督促建设方及时覆盖裸土,强化扬尘管控。
4. 栖霞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对太新路的巡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渣土行为,对运输单位开展巡查教育,提醒减速慢行,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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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72

南京市栖霞区融创玉兰公馆二期,五栋楼下垃圾桶异味严重扰民,楼下草坪被踩踏毁坏。

南京市 栖霞区

大气

4月25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燕子矶街道赴现场核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融创玉兰公馆小区位于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徐家村街,由南京融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建设初期为2016年,建筑面积26.79万平方米,占地面积6.8万平方米,一期住宅7栋于2018年12月交付,入住率为65%,二期住宅6栋于2019年6月底交付,入住率为50%,小区物业服务单位为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小区东边为金浦紫御东方小区,北边为招商依云和府小区,西边为燕园路,南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融创玉兰公馆二期,五栋楼下垃圾桶异味严重扰民”问题
经核实,融创玉兰公馆二期现设置4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存在收集容器设置不规范、垃圾漫溢等问题。
2. 关于“楼下草坪被踩踏毁坏”问题
经核实,小区目前正在推进垃圾分类环保屋建设,毗邻业主对生活垃圾环保屋的选址点位存在较大分歧,阻碍生活垃圾环保屋的修建。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融创玉兰公馆二期设置了4处生活垃圾收集点,每2处收集点按照每月进行一次轮换。5栋门前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摆放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5月1日起更换到二期6栋旁边。经现场查看,未发现五栋楼下草坪被踩踏毁坏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栖霞区燕子矶街道要求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对现场收集容器设置不规范、垃圾漫溢问题立行立改。
二、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垃圾收集点动态保洁,每日清洗垃圾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生活垃圾桶进行套袋并保持规范整齐、标识清晰、干净整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 栖霞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强对燕子矶街道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压实管理责任,按照生活垃圾管理有关工作条例要求开展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加大对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居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居民参与度。
2. 栖霞区住建局会同燕子矶街道做好小区居民沟通解释,加快推进小区生活垃圾环保屋建设。
3.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进一步加强融创玉兰公馆小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物业落实整改。同时,加强与小区居民沟通解释,了解居民诉求,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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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33

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金地自在城四期北门,淮南牛肉汤、新疆买买提及多家烧烤炸串店,油烟扰民。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大气

4月21日,接到交办件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安排古雄街道办事处主办,区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协办。
一、基本情况
诉求人反映的“淮南牛肉汤、新疆买买提及多家烧烤炸串店”实际为1家淮南牛肉汤店和3家烧烤炸串店。雨花台区纯味淮南牛肉汤店。3家烧烤炸串店:南京市雨花台区麦麦提敏烧烤店;南京市雨花台区依睿诺餐饮店;雨花台区超香烤串店。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4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与油烟在线监控,古雄街道调阅4月11日至4月25日上述餐饮店在线监控油烟排放数据,均为达标排放。
2. 4月25日,检查时发现雨花台区麦麦提敏烧烤店在室外点燃烧烤用木炭,产生烟气,观感较差。考虑引燃炭火产生的烟气排放量大,受风向条件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异味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雨花台区古雄街道要求雨花台区麦麦提敏烧烤店烧烤店不得在室外点燃木炭,须直接在室内烤炉上引燃木炭,烟气通过烤炉上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排出;油炸烧烤作业时,规范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避免异味扰民。

22

D2JS202204240062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100058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异味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月25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开发区、秣陵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4月11日接到交办件(D2JS202204100058)后,江宁开发区已成立荣盛隽峰雅苑小区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对小区异味问题进行跟踪、排查和整治。组织人员轮班驻点荣盛隽峰雅苑小区,24小时观察、处置小区异味问题;建立异味扰民事项微信群,与小区居民建立快速、有效的沟通渠道。
二、4月20日,江宁开发区组织人员巡查时发现,凤凰山铁矿范围内有一股燃烧黑烟,现场核实后未发现明火焚烧痕迹,但有类似烧焦气味。
三、4月24日17时29分,小区业主群内有业主反映回家开门时闻到房间有股味道(类似煤油味,但不确定),持续一分钟,小区驻点工作人员当时未发现异味情况;18时30分,江苏软件园安环部联合霞辉庙社区网格员、荣盛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小区住户开展上门走访,并在霞辉庙社区会议室召开业主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与业主沟通联动。
四、江宁开发区成立排查整治工作专班以来,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时段对小区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异味情况。

部分属实

一、江宁开发区荣盛隽峰雅苑小区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继续对小区异味问题进行跟踪、排查和整治。
二、江宁开发区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增加业主座谈会召开频次,积极主动沟通诉求人,及时通报巡查排查情况及工作进展,共同开展溯源工作。
三、江宁区相关责任单位加大对凤凰山铁矿片区排查整治力度,取缔无证经营汽车拆解厂、废品回收拆解店等,督促片区内证照齐全经营场所合规经营。
四、江宁开发区继续保持巡查高压态势,一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跟踪、及时解决,确保异味扰民问题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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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14

南京市江宁区泉东路,宁杭高铁泉东路段约700多米未安装隔音屏,噪音扰民;泉东路车辆噪音、扬尘扰民,要求在泉东路绿化带加种树木。

南京市 江宁区

噪音,大气

4月24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高新区、东山街道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宁杭高铁泉东路段约700多米未安装隔音屏,噪音扰民”问题
经现场调查,宁杭高铁与泉东路并行,中间是绿化带,沿线有4个小区,其中宁杭高铁在上善居、绿地云峰公馆两个小区路段已安装隔音屏;在天景山公寓春秀苑、保利樾公馆两个小区路段未安装隔音屏。
1. 未安装隔音屏情况。宁杭高铁早于天景山公寓春秀苑、保利樾公馆两个小区建设并投用。同时,《宁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商请支持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事项办理措施的复函》(宁杭安质函〔2022〕1号)对加装声屏障降噪措施可行性研究指出:“宁杭高铁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段线路以桥梁为主,如增设声屏障,理论上桥梁钻孔桩基础和梁部结构满足要求,但需将既有栏杆、遮板、竖墙拆除,按照声屏障对应的竖墙和遮板进行化学植筋,电缆槽及其盖板也需拆除更换,并不得损坏通信、信号、电力等电缆和接触网基础。由于线路已投入运营,通讯、信号电力电缆无法切割,导致无法施工;路基段声屏障存在巨大的结构安全风险”。
2. 噪声扰民情况。天景山公寓春秀苑小区位于江宁区东山街道湖山路419号,由南京江宁科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小区东侧临铁路方向建有4栋18层高层住宅楼,2017年交付,建设迟于宁杭高铁建设,距宁杭高铁最近距离约115米,距宁杭高速约138米。2022年3月30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天景山公寓春秀苑小区70栋一楼道窗外1米点位进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噪声值65分贝,达标;夜间噪声值60分贝,超标。宁杭高铁动车不鸣笛,该路段在23点至次日6点30分无列车运行。
保利樾公馆小区位于江宁区淳化街道泉东路58号,由南京航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7年交付;建设迟于宁杭高铁建设。小区东侧临铁路方向建有4栋32层高层住宅楼,距宁杭高铁最近距离约145米,距宁杭高速约195米。该小区紧贴天景山公寓春秀苑,且距离宁杭高铁距离远于春秀苑。
二、关于“泉东路车辆噪音、扬尘扰民”问题
1. 经现场调查核查,该路段沥青路面状况良好,日常实施四级道路保洁标准(每天洗扫1次、洒水2次,每周冲洗3次),安排5名保洁员落实常态化保洁,清理路面和绿化带杂物;现场检查时发现两处路面轻微坑洼并未有明显扬尘。
2. 泉东路临近高速口,车流量较大,偶有鸣笛音,前期泉东路经常有“礼炮车”噪音扰民,泉东路沿线小区较多,前期天云南街道路设施未完善,信号灯无法启用,车辆在经过泉东路与天云南街路口时,因无信号灯控制未减速通行。
三、关于“要求在泉东路绿化带加种树木”问题
经现场核查,该路段绿化带现有中分带及部分侧分带,种有乔木580棵,两侧人行道上均种植了行道树,树木长势良好。同时,2021年4月江宁高新区因配合南沿江高铁管道项目施工,暂时将部分路段绿化树木转移,导致部分绿化树木缺失。

部分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4月25日,江宁高新区交警中队已在沿线安排警力疏导交通,减少车辆鸣笛造成的噪音扰民;对殡仪“礼炮车”实施交通管制,绕开泉东路通行,尽可能减少该路段交通噪音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2. 4月26日,江宁高新区完成了泉东路两处轻微坑洼路面修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区淳化街道会同江宁高新区针对该路段夜间噪声超标问题,采取种植降噪林、巡检隔声窗等措施,降低小区居民噪音影响,预计于2022年底前完成。同时,淳化街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回应小区居民诉求,及时化解矛盾。
2.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对天云南街与泉东路交叉口进行改造设计,将路口立柱式信号灯更换为悬臂式信号灯,配备电警抓拍,渠化路口导流线,并设置中央隔离护栏分割车道,通过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安装限速40标牌,最大程度降低交通噪音,预计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同时,加强交通疏导、管制,有效制止车辆鸣笛,减少车辆噪音。
3. 江宁高新区对泉东路绿化树木缺失路段进行补栽,预计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同时,加大对道路绿化带常态化养护和巡查力度,定期对城市道路组织巡检,发现损坏立即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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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09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远康控股公司,在紧靠禄口机场高速路边设立碾石场,粉尘、噪音严重扰民。

南京市 江宁区

噪音,大气

此件为重复信访件(4月20日,受理编号X2JS202204190003,第二十六批,省编序号122号),已经按时办理并回复。
4月25日,再次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秣陵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秣陵街道远康控股公司为江苏远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江宁区秣陵街道西旺社区凤凰山以北、宁宣高速(禄口机场高速)以西。该企业从事再生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2020年2月取得《关于江苏远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远康再生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宁经管委行审环许〔2020〕28号),2021年10月通过阶段性自主验收(再生骨料生产线、再生环保砖生产线),目前生物质颗粒、仓储托盘生产线尚未投产。企业现有3个车间,分别为装修垃圾处置车间、建筑垃圾处置车间、再生环保砖车间。
二、调查核实情况
1.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目前建有装修垃圾处置生产线、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各一条,两条生产线均存在垃圾破碎环节。
2.经核实,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和再生环保砖车间拌料产生的粉尘,装修垃圾处置车间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个15米排气筒外排,车间内设有1套喷淋设施;建筑垃圾处置车间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15米排气筒外排,车间内设有1套喷淋设施;再生环保砖车间生产线投料口安装有喷淋设施,制砖搅拌设施处已采取封闭措施,输送带实行密闭传输,再生环保砖车间未履行环评手续擅自增设的两条生产线(编号X2JS202204190003信访件投诉内容)设备已部分拆除,去功能化;物料堆场已覆盖并配有喷淋设施。
3. 经核实,该公司噪声主要为装修垃圾回收处置生产线及建筑垃圾回收处置生产线卸料、破碎、筛分、磁选、风选以及再生环保砖生产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根据环评要求采取了选取低噪音的机器、厂房隔音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

部分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噪声进行检测。
2. 江宁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再生环保砖生产线未履行环评手续的2条生产线立案查处。
3. 江宁区秣陵街道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未履行环评手续的2条生产线设备拆除及清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区秣陵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将再生环保砖生产线未履行环评手续的2条生产线尽快拆除及清离,限期5月底前完成整改。
2. 江宁区秣陵街道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强化喷淋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喷淋雾化效果。
3. 江宁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检测结果对企业进行下一步处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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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28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龙井社区,南京浦桥建材,未经审批建设石料加工厂、砖厂及2条混凝土生产线,扬尘、噪音严重扰民,砂石、混凝土运输过程中泼洒道路。

南京市 浦口区

大气,噪音

4月25日,接到信访交办件后,浦口区人民政府组织汤泉街道会同浦口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石料加工厂”为南京鑫浦桥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砖厂及2条混凝土生产线”为南京浦桥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位于汤泉街道龙井社区胡区组66号同一厂区内。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未经审批建设石料加工厂、砖厂及2条混凝土生产线”问题
1. 2022年1月,鑫浦桥公司在浦桥公司制砖车间旁新建一条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破碎生产线,经现场核实,该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项目已经建成,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核实企业电费发票未发现生产线实际投产。
2. 浦口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浦桥公司厂区南侧存在一处露天石料个人加工点,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性质。
3. 浦桥公司新型建筑材料水泥砖块生产线项目和预拌商品混凝土拌合站项目已分别于2016年9月和2017年7月,办理了“三个一批”环保登记备案手续。
(二)关于“扬尘、噪音严重扰民”问题
1.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2年3月底开始,厂区外道路临时封闭,运输车辆无法进出。
2. 4月25日现场检查时均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未开展噪声监测。厂区内部道路无明显积尘,鑫浦桥公司石料堆场有雾炮机和喷淋设施;浦桥公司水泥砖块生产线厂房一面为隔音墙,有喷淋设施;浦桥公司混凝土拌合站石料堆场已用防尘网覆盖,传输带已密闭,但料仓未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出入口未安装车辆冲洗平台;厂区南侧石料私人加工点露天生产,存在扬尘和噪音污染。
(三)关于“砂石、混凝土运输过程中泼洒道路”问题
由于该厂区近期未生产,无运输车辆进出,但正常生产情况下,运输车辆在附近道路行驶过程中可能存在抛洒滴漏现象。

部分属实

一、4月27日,浦口生态环境局针对鑫浦桥公司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破碎生产线“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浦口区汤泉街道办事处对鑫浦桥公司生产线进行断电处理,确保企业手续完善之前不生产。
二、浦口区汤泉街道办事处对厂区南侧石料私人加工点进行取缔,截至4月28日已完成清理。
三、浦口生态环境局要求浦桥公司待新冠疫情稳定具备条件时,立即在料仓安装自动喷淋设施和车辆冲洗平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对厂区扬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计6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到位前,料仓内配备3台雾炮机进行喷洒降尘,增加手持喷枪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
四、浦桥公司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要求每季度开展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五、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汤泉中队于4月25日约谈浦桥公司负责人,要求运输车辆驾驶员规范作业,保持车身整洁,严禁带泥出厂,遇到颠簸、转弯路段减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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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34

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方山森林公园内的十几家采石加工厂,石子露天堆放,扬尘扰民,且无任何手续。

南京市 六合区

大气

4月26日,接到交办件后,六合区人民政府安排区农业农村局、横梁街道办事处牵头主办,龙袍街道办事处、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和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协同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件所述的南京市方山省级森林公园(以下简称:方山森林公园),依据《南京市方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6~2020年)》,总面积约8308亩,其在横梁街道境内涉及方山村、黄中村、雨花石村、三友湖村等部分区域;2020年,六合区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组织对南京市方山省级森林公园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后,不再保留南京市方山省级森林公园,相关材料已上报。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方山森林公园内的十几家采石加工厂,石子露天堆放,扬尘扰民”问题
经查,方山森林公园内现无采石加工企业,仅有一家名为南京梵天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天公司)存在部分物料留存;现场检查时,梵天公司留存的物料露天堆放,覆盖防尘布。2021年,横梁街道已对照《南京市方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6~2020年)》开展排查,对存在涉及占用方山森林公园的南京市六合区进鑫雨花石滤料厂等7家(含梵天公司)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截至2022年3月中旬,整治清单中6家已完成整治工作,仅剩的梵天公司已停产,正在整治中,露天堆放的物料虽覆盖防尘布,但仍有易扬尘风险。
2. 关于“无任何手续”问题
经核实,现存问题的梵天公司于2017年4月1日办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鹅卵石分拣、包装工作。

部分属实

一、六合区横梁街道办事处要求梵天公司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对占用方山森林公园区域的物料全部移出,并同步复绿。
二、六合区横梁街道办事处督促梵天公司按序时进度开展整治,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扬尘污染管控工作。
三、六合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和所在街道,加大对方山森林公园区域的巡查督查力度,落实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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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53

举报人前期反映“江苏锐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废水未经处理偷排市政管网”,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提供的检测液均为稀释过的废液。

南京市 溧水区

其他污染

4月25日,接到交办单后,溧水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永阳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江苏锐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4日,位于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路1号联东U谷院内2栋,主要提供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含实验室化验分析),现有员工43人;环保实验室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2021年8月6日取得CMA资质认定证书,2021年8月下旬开展实验室化验分析。
二、现场核实情况
1. 经调阅江苏锐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批复及验收等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实验室废水来源主要是实验室内测试废液、设备器皿初次及二次清洗废水、工业样品废水以及纯水制备清下水、设备器皿再次清洗水、非工业废水样品废水,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测试废液、设备器皿初次及二次清洗废水、工业样品废水作危险废物管理,纯水制备清下水、设备器皿再次清洗水、非工业废水样品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 经查阅该公司自2021年8月下旬运营以来所有出具的检测报告台账记录,无工业企业废水检测内容,故未产生工业样品废水。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测试废液、设备器皿初次及二次清洗废水倒入实验室内危废暂存区域的危废收集桶内,待收集桶盛满后转入危废库贮存。截至目前,该公司共产生测试废液、设备器皿初次及二次清洗废水336公斤,目前336公斤废液、废水全部入库存放(暂未转移),已建立危废台账并申报登记,并设置标识标签,现场称重与台账记录相符。纯水制备清下水、设备器皿再次清洗水、非工业废水样品和生活污水通过管道一并进入联东U谷院内2栋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联东U谷内部污水管网接入永阳街道润阳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年9月17日,南京联东金溧实业有限公司(联东U谷开发单位)与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小区污水接管协议书》。2021年12月10日、11日,该公司委托江苏华睿巨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生活污水排口废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HR21112405)显示各检测指标均符合接管标准。
3. 2022年4月16日检查时,江苏锐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正开展实验室评审,自2022年4月14日以来实验室未运行,生活污水排口及雨水排口未见排水,无法取样抽测。2022年4月20日检查时,实验室未运行,生活污水及雨水排口均未见排水。2022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实验室未运行,但生活污水排口有水排放,溧水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生活污水排口水样进行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接管标准,且铜、锌、铅、镉及苯系物等指标均未检出。

部分属实

一、4月16日,溧水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单独设置初次、二次和再次清洗装置,分类分区收集清洗废水并做好标识,4月2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完成整改。4月17日,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二、溧水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年度检测协议及时开展废水等检测,确保达标排放;积极联系危废处置单位,尽快将暂存危废规范转移处置。
三、溧水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环境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危废管理台账记录、申报登记、规范贮存、合法处置等规定,确保所有危废规范贮存并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外排废水检测,确保排放废水符合接管要求。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内各类实验室排查及环境执法检查力度,提升实验室环境管理水平,从严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溧水区永阳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该公司日常巡查检查,督促其落实各项环保规定;会同水务部门做好雨污管网排查,强化管网日常养护,实现清污分流。
五、溧水生态环境局督促江苏锐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加快问题整改闭环,建立健全外排废水自行检测和委托监测台账记录,并将危废库房中所有危废尽快规范处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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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86

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前保村胡东饭店对面的一家钢管租赁公司,回收废油涂刷钢管,异味扰民。

南京市 高淳区

大气

4月25日,接到交办单后,高淳区古柏街道会同高淳生态环境局、高淳区公安分局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单位为南京海幸架业有限公司,2018年开始租用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古蛇线湖东饭店斜对面地块经营,该公司主要从事脚手架搭设、维修、租赁等业务,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已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068680508Q。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4月25日,高淳区古柏街道会同高淳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工人正在场内北面大棚内对脚手架进行拆解,并用油对扣件进行部分涂刷,对厂区四周进行排查,未发现油外排现象。
2. 4月26日上午,高淳区包案领导带队,古柏街道、高淳生态环境局及高淳区公安分局相关单位再次到现场调查,南京海幸架业有限公司当日未进行涂刷,现场可见工人正在对脚手架进行拆解,未发现使用废油。
3. 针对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4月25日,高淳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公司厂界4个无组织排放点开展现场非甲烷总烃、恶臭检测。根据检测报告((2022)苏纯(气)字(079)号)显示,非甲烷总烃指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指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9-93)。

部分属实

一、高淳区古柏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南京海幸架业有限公司加强厂区环境整治,做好地面保洁。
二、高淳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气味扰民,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
三、高淳生态环境局、高淳区公安分局加强巡查,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9

D2JS202204240056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花园村,荣盛商品房项目工地,扬尘污染严重。

南京市 经开区

扬尘

4月25日,接到交办单后,南京经开区环保局会同经开区质安站、栖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NO.2019G10栖霞区龙潭新城一(一)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其中B地块目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现场基本无扬尘污染;A地块目前处于绿化园林、内部道路施工阶段,现场存在扬尘问题为:树木部分已栽种,树坑裸土未覆盖;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时覆盖,未及时清运;内部道路破除后,原混凝土块未及时覆盖,未及时清运。

属实

一、南京经开区质安站、栖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令荣盛NO.2019G10栖霞区龙潭新城一(一)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A地块立即组织人员对裸露土方、建筑垃圾、混凝土块进行覆盖。
二、4月26日,项目监管单位栖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约谈了建设单位南京荣恩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土建施工单位江苏润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南京荣之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对现场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改。目前,现场裸土和易扬尘物料已覆盖,内部道路完成洒水保洁,建筑垃圾和混凝土块已清理。

30

X2JS202204240021

南京市垃圾车采用液压升降垃圾桶,翻斗作业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扬尘等),液压噪音严重超标,一般凌晨或晚间作业,严重扰民

市辖区

噪音

4月25日,接到信访件交办单后,南京市城管局高度重视,于当天下午紧急组织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园区)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各单位对交办件反映问题和使用液压升降系统的垃圾车有关情况逐一开展调查。经调查,个别驾驶员不遵守作业规范,出现垃圾桶装卸举升时垃圾散落现象,部分收运车辆老旧维护保养不到位,在利用液压设备升降垃圾桶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有的小区垃圾收运时间安排太早或太晚。

部分属实

一、检查、维护、更新收运车辆,规范作业,减少噪声扰民现象。南京市城管局将督促各区(园区)城管局组织辖区环卫企业开展自查,并对照自查暴露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对于城管系统内的环卫企业,一是逐步淘汰和取缔老旧垃圾收集车辆,逐年提升新能源收集车辆占比;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改进前端收运车辆配套设备,根据清运任务量等实际情况,针对性改造车辆以满足特殊收运需求;三是定期组织一线收运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作业流程,减少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二次污染情况;四是定期开展设备检修保养,针对车辆液压设备、滑动轨道、铰链钩锁等摩擦频繁部位和运动关节开展润滑保养,确保运转正常,减少噪声产生。各区城管局会同房产局组织指导小区管理单位,对垃圾收运单位或个人提出收运要求,对作业车辆、设备(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社会单位或个人自有的)开展检查更新整改,减少扰民现象。
二、优化收运作业时间,减少扰民现象。南京市城管局督促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城管局联合各区房产局,一是召开协调会议,要求垃圾收运的委托方(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企事业单位等)与收运单位或个人协商约定垃圾收运时间,不宜太早或太晚,尽量减少扰民现象,同时公开收运时间、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居民监督;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垃圾收运的委托方(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企事业单位等)与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按照商定的收运时间进行服务。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南京市城管局督促各区城管局,组织指导辖区内环卫作业公司把防污降噪工作纳入长效管理,持续开展每日自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市区两级城管局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督促,落实长效管理。二是南京市城管局组织各区城管局会同房产局,指导小区管理单位,对聘用的垃圾收运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服务协议,约定收运时间、车辆状况(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等内容,进一步约束作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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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69

无锡市宜兴市杨巷镇,江苏天山水泥厂,距离村民住宅不足500米,噪音、粉尘严重扰民,在沿杨巷镇去新芳桥镇方向有一处被该厂非法开采的数十米深坑。

无锡市
宜兴市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22日,宜兴生态环境局、杨巷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宜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山水泥”),位于宜兴市杨巷镇西溪村,主要从事通用硅酸盐熟料、水泥生产,该公司现拥有2000t/d和5000t/d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各一条。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厂区西南方向窑山有4户居民,居民住宅与该公司之间最近距离134米。
1、经查,该公司熟料生产线窑头、窑尾配套布袋除尘,窑尾配套干法脱硫、SNCR脱硝治理设施,立磨、熟料装卸转运等环节均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厂区路面设置36个高杆喷雾降尘并定期洒水清扫。循环水冷却塔、窑头窑尾风机、收尘器风机和脉冲除尘装置均采取降噪措施,原料粉磨机和水泥磨机均在室内运行。4月22日10时,该公司5000吨水泥窑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宜兴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会同江苏宜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水泥窑窑头窑尾废气、厂区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4月22日夜间,该公司5000吨水泥窑和2台水泥磨机正在生产,宜兴生态环境监测站会同江苏宜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2台水泥磨机排气口、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厂界东6号点位噪声超标(厂界东侧外已无居民),其余均达标。检查举报的“沿杨巷镇去新芳桥镇方向有一处被该厂非法开采的数十米深坑”,为安乐山宕口,该公司经原江苏省国土厅同意,从该宕口采掘石料作为原料,从事通用硅酸盐熟料、水泥生产。2020年5月26日,无锡市应急管理部门发现该宕口开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改,至今该矿区未恢复开采。4月22日检查时,安乐山宕口无恢复开采痕迹。目前该公司使用的原料主要由安徽等外地购买。
2、检查发现:杨巷镇政府于2021年12月对该公司周边50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的251户居民实施房屋征收拆除,尚有西南方向4户居民房屋未征收拆除到位。

部分属实

1、针对“天山水泥”夜间噪声超标的问题,宜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并要求该公司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尽快实施。
2、杨巷镇政府加快完成500米防护距离内4户居民房屋征收拆除工作,目前正在商谈中。
3、宜兴生态环境局督促“天山水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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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66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石洲路6号,无锡新三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露天拆解报废机动车,氧气切割导致废气污染;2、停放大型报废车辆的场地未硬化,未设置导流沟;3、雨污未分流,雨天油污废水流至厂外;4、拆解下来的三元催化、电脑板等危险废物直接在网上销售;5、无排污许可证;6、环评许可范围之外的地方(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内)拆解报废机动车。

无锡市
惠山区

大气

4月25日,惠山生态环境局、前洲街道相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无锡新三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简称“新三洲再生资源”),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石洲路6号,该单位主要从事报废汽车拆解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生产。
1、关于“露天拆解报废机动车,氧气切割导致废气污染”的问题。经查,该单位报废机动车拆解作业均在三号车间内进行,切割工序已配套焊烟收集装置和雾炮机抑尘,未发现该单位存在露天拆解报废机动车情况。
2、“关于停放大型报废车辆的场地未硬化,未设置导流沟”的问题。经查,该公司厂区内待拆解报废机动车贮存区地面已硬化并做好环氧防腐措施。2021年底,无锡市大批车辆集中报废,2021年12月,该单位回收报废机动车达9000辆左右。该公司将部分仍在办理相关车检核验手续的报废车辆,应急停放于南厂区北侧的政和大道西延工程建设用地区域,检查时南厂区北侧空地上存放有约200辆报废的公交车、大巴车等,该地块地面未硬化、未做好防渗措施。
3、“关于雨污未分流,雨天油污废水流至厂外”的问题。经查,该单位生活污水已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车间拖地水、洗手水、初期雨水等经收集预处理后接入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中后期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检查时下雨,南厂区雨水排放口有雨水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北厂区雨水排放口未见雨水排放,对南厂区雨水排放口排放水采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4、“关于拆解下来的三元催化、电脑板等危险废物直接在网上销售”的问题。经查,该单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器废催化剂(含催化系统)、电脑板(废电子元器件)均作危险废物管理。废电子元器件委托江苏融源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021年共转移2.6406吨,有转移联单。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含催化系统)委托江阴市锦绣江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庄信万丰(张家港)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021年共转移23.5108吨,有转移联单。
5、关于“无排污许可证、在环评许可范围之外的地方拆解报废机动车”的问题。经查,该单位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206058617046D002R。现场检查,报废机动车拆解作业均在无锡新三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进行,未发现举报的“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内存在报废机动车拆解作业情况。

部分属实

1、针对南厂区北侧空地上存放有约200辆报废的大型机动车,该地块地面未硬化、未做好防渗措施的问题,前洲街道已要求“新三洲再生资源”加快办理相关车检核验手续,6月底前完成存放在南厂区北侧暂存地的报废车辆的处置工作。
2、惠山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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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44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杨家圩,无锡源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废水直排雨水管网,固废未按规范处理,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无锡市
惠山区

4月25日,惠山生态环境局、前洲街道相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无锡源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源创机械”),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杨家圩村中南路99号,该公司主要从事金属件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1、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检查未发现废水直排雨水管道现象。检查时下雨,对车间内雨水管道及雨水总排口排放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2、该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委托常州鑫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2021年转移0.15吨,有危废转移联单。该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壳和熔化废渣,2021年委托江苏临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共转移200吨左右,未签订处置合同,未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台账。
3、该公司现有吊钩式抛丸清理机为2台,履带抛丸机为2台,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主要设备表内容相比,增加吊钩式抛丸清理机、履带抛丸机各1台,尚未投入使用。

部分属实

1、针对“源创机械”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擅自新增1台吊钩式抛丸清理机、1台履带抛丸机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0.1175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91号)。前洲街道责令拆除未经审批设备,“源创机械”计划5月10日前拆除到位。
2、针对“源创机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签订处置合同,未建立处置台账的环境违法行为,惠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罚款 15万元(锡惠环罚告字〔2022〕292号)。“源创机械”已与江苏临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合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正在完善,计划5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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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39

无锡市江阴市云亭街道敔山湾金科东方王府北侧芙蓉大道,夜间交通噪音扰民。要求加装隔音墙。

无锡市
江阴市

噪音

4月25日,江阴市市交通局、江阴生态环境局、云亭街道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江阴市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海港大道-科技大道)于2017年5月16日经原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信访反映的敔山湾金科东方王府2013年建成,位于芙蓉大道云亭段南侧。
4月26日,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敔山湾金科东方王府北侧芙蓉大道进行了昼间、夜间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芙蓉大道的东南和西南两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昼间交通噪声达标,夜间超标;敔山湾金科东方王府北侧居住区监测点位,昼间达到居住区日间声环境质量标准,夜间均超标。云亭街道敔山湾金科东方王府北侧芙蓉大道隔声屏安装工程已经列入江阴市2022年施工计划,该工程已于2022年4月8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因疫情原因,隔声屏工程推进速度不快。争取在2022年8月8日完成安装。

部分属实

江阴市政府已责令施工单位加快声屏障施工进度,同时做好其他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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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02

无锡市江阴市青桐路92号,新云铸造有限公司,夜间23点至次日早7点,噪音扰民,中频炉及蜡膜车间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区排水沟,实际生产(打蜡机、震壳机、脱腊车间)与环评不符。

无锡市
江阴市

水,噪音

4月25日,江阴生态环境局、青阳镇相关人员赴现场进行了调处。 江阴市新云铸造有限公司(简称“新云铸造”),位于江阴市青阳镇青桐路92号,主要从事不锈钢铸造、五金加工。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生产。
1、关于“新云铸造有限公司,夜间23点至次日早7点,噪音扰民”问题。4月25日现场检查时,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昼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该公司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值为68dB(A),超标。(该公司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因当日夜间未生产,未对夜间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在企业复产后对企业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视监测情况作下一步调查处理。
2、关于“中频炉及蜡膜车间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区排水沟”问题。现场检查时制模、灌蜡工序正在生产,中频炉不在生产使用。检查发现,排污许可证及环评审批均要求该公司喷淋废水回用,仅有生活污水接管后集中处理。实际生产过程中有脱蜡冲洗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江阴市源通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现场未见有废水外排。该公司实际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不符,脱蜡车间蜡油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
3、关于“实际生产与环评不符”问题。经查该公司现有共有制模、脱蜡、涂料和浇注等4个生产车间,新增生产设备打蜡机、震壳机各2台、制蜡机、搅拌机、散沙机、脱蜡釜、焙烧炉各1台,脱蜡架1组、脱蜡缸、硅溶缸、蜡盘切割房各1个、脱蜡桶2个、护浆缸3只、冷却池1只、烘干房1座,未进行审批验收,于2007年至2008年间建成并投用至今。

部分属实

1、针对“新云铸造”实际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86万元(澄环立字央督131号)。
2、针对“新云铸造”脱蜡车间蜡油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直排外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万元(澄环立字央督132号)。
3、针对“新云铸造”新增生产设备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于2007年至2008年间新增并投产使用至今的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1万元(澄环立字央督133号),并对企业负责人罚款5万元(澄环立字央督134号)。
4、青阳镇已责令“新云铸造”停产整改,整改完成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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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92

徐州市邳州市官湖镇双沟村,邳州市铭洋木业有限公司,环保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无环评,废气扰民,扬尘污染严重。

徐州市 邳州市

大气

2022年4月25日,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官湖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邳州市铭洋木业有限公司位于邳州市官湖镇南沟一组。该公司主要产品为胶合板,主要生产设备有热压机6台、涂胶机6台、生物质锅炉1台。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热压、排板工序正在生产,配套UV光氧加+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在运行,活性炭箱体未填充活性炭,过滤棉长期未更换,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活性炭吸附直接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厂区内);砂光、涂胶工段未生产,砂光工段产生的粉尘配套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生物质锅炉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该公司板材加工项目于2018年7月10日经原邳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邳环项表〔2018〕100号),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并且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基本属实

1.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擅自投产、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邳州市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尽快完善环保“三同时”等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填充活性炭。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同时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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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104

徐州市新沂市邵店镇沭河北岸沭河村五组段,位于徐州与宿迁交界地区,河流无护坡,河水冲刷北岸土地,导致土地塌陷,大量耕地流失。

徐州市新沂市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5日,新沂市邵店镇人民政府会同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沂市水务局、新沂市河道管理局、新沂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1.被举报地点位于新沂市流域性河道沭河沿线邵店镇沭河村五组段水域,该段左右堤之间有400-500米,中泓水面紧邻右堤。反映的具体地块在沭河大堤之内,为水面左侧邻水滩地,距离北堤较远,是河道行洪滩涂地,滩地较高,现种植苗木和果树。因滩地为沙质土壤,经长期雨水冲刷,形成雨淋沟。
2.经核查,反映的邻水滩地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中的滩涂地。滩地为沙质土壤,雨季时雨水从滩地低洼处流入沭河,大量雨水长期冲刷带走部分泥土,形成雨淋沟。经现场测量,冲刷形成的雨淋沟面积约0.37亩,土方约900立方米,影响农户种植。
3.沭河邵店段南岸为险工险段,有块石护坡加固除险,北岸河床较高属于河道行洪滩涂地,距离村庄、河堤较远,不存在行洪安全隐患,无须设置护坡加固。经现场勘查,也不存在河水冲刷北岸土地现象。

部分属实

1.新沂市邵店镇政府已对沭河村五组段雨淋沟通过回填泥土的方式进行修复,恢复到原滩地高度。同时,开通雨水引流通道,减少雨水对土壤的冲刷。
2.新沂市人民政府将针对反映情况,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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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88

徐州市鼓楼区琵琶街道八里大道北侧安置房,正在建设中,该处土壤受到污染未修复。

徐州市鼓楼区

土壤

2022年4月26日,鼓楼区更保中心、鼓楼区住建局、琵琶街道办事处、方正环保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八里大道北殷庄路东地块(简称为“八里大道北地块”)位于徐州市鼓楼区琵琶街道琵琶社区殷庄路与八里大道交叉口的东北侧、原江苏金浦北方氯碱集团有限公司南厂区地块西侧,占地面积150.69亩,规划用途为住宅。
2.2019年11月,徐州市鼓楼区更保中心委托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八里大道北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地块中土壤及地下中各项检测数值均未超过选用的筛选值,调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以用于居住及幼儿园用地等开发建设。《徐州市八里大道北殷庄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19年12月27日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并于2019年12月30日取得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通知书。
3.2020年8月28日,该地块由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施工方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施工许可证,2021年12月1日正式开工。
4.经核查,直至地块挂牌出让移交开发商,八里大道北地块一直由鼓楼区琵琶办事处实行封闭管理。目前施工现场正在进行渣土外运,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

部分属实

1.鼓楼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监管,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公众健康。
2.徐州市将进一步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执行度,使各项政策在阳光下执行。将土壤污染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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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60

徐州市邳州市陈楼镇,2万多棵生态林被乱砍滥伐,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徐州市邳州市

生态

2022年4月25日,邳州市政府包案领导带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楼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根据举报线索,经现场查看、走访、无人机核查 ,结合调阅林木采伐许可证、林业行政处罚卷宗等材料,对2019年以来陈楼镇涉及林木采伐的地块进行排查,共涉及30个地块,逐宗核实情况如下。
1.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5个地块:2019年1月1日至今,共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25个地块,总面积1010.97亩,株数15470株,其中公益林101.49亩2947株,商品林909.48亩12523株,全部做到先批后伐。
2.审批使用林地1个地块:2021年10月,陈楼镇申报使用林地1个地块,用地项目为邳州市“十三五”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邳州市安全饮水工程),经江苏省林业局审批《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复文号:苏林林地审字〔2021〕224号。已落实林地占一补一,占用商品林林地面积31.32亩,也不涉及公益林,并已完成异地补植。
3.耕地整改涉及3个地块: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通知,2022年4月,对擅自在耕地栽植树木3个地块进行退林返耕共18.9亩,地类均为基本农田,地块分别位于陈楼村、大顾村、省城村,根据禁止在基本农田上栽植林木的要求,对地块上杨树进行整改,恢复耕地,不存在乱砍滥伐行为。
4.处罚滥伐林木1个地块:2021年4月6日,依法行政处罚院许村滥伐林木1起,仅涉及商品林,面积9亩,株数310株,已异地补植树木620株,不涉及公益林。

部分属实

1.邳州市人民政府强化林政执法,严格执行江苏省“十四五”采伐限额制度,坚持凭证采伐,控制过量采伐,杜绝超限额采伐,严厉打击违法滥伐林木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2.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规范采伐审批流程,加强更新造林计划批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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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63

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王集村,天元造纸厂,非法填埋工业污泥,废水外排;荣盛家具厂,油漆异味扰民,批小建大;领袖家具厂,油漆异味扰民。

徐州市 贾汪区

土壤,水,大气

2022年4月25日,贾汪区政府包案领带领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天元造纸厂于2013年12月31日获得原徐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9年7月10日通过原贾汪区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2020年11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5年11月23日。现场检查时,天元造纸厂未生产。该企业生产污泥贮存在厂区生活用纸车间南侧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南侧和污水处理站压滤机处,共存放污泥约600吨,贮存不规范。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污泥贮存不规范违法立案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经核实,天元造纸厂已与徐州中金生物科技公司(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进行焚烧处置,目前已转移100吨,剩余约500吨,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泥填埋现象。企业正常生产时,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接管排入青山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存在废水外排情况。
2.荣盛家具厂年产3万套实木家具生产项目于2015年3月30日通过贾汪区环保局环评审批),2017年9月29日通过原贾汪区环境保护局验收,2021年4月27日获取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4月26日。荣盛家具厂现有4座底漆面漆房和1座静电喷涂线,配有一套滤袋、滤棉+6.3立方米活性炭+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能力6000立方米/小时,现场核查时,企业未生产。调阅企业2019—2021年3年产量报表,2019年生产田园系列12101件,2020年生产田园、轻奢系列13040件,2021年生产田园、轻奢、色彩北欧系列16735件,均低于3万套。
3.领袖家具厂企业全称徐州领秀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2万件家具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于2017年1月31日经原贾汪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21年4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4月25日。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房喷漆废气,喷漆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干式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022年4月25日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厂界无气味。2022年1月8日,企业委托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生产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1.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污泥贮存不规范违法立案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清运处置污泥。
2.贾汪区人民政府对徐州天元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污泥实施全过程、全周期监管,坚决杜绝污泥超期超量贮存现象。
3.贾汪区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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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56

徐州市贾汪区茱萸山办事处鹿楼村,贾汪奇奇石料厂,盗采石头,扬尘、噪音扰民。

徐州市 贾汪区

大气,噪音,生态

2022年4月25日,贾汪区包案领导带领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核实,要求部门和属地密切配合,加快处置办理,切实解决信访反映问题。
1.针对“贾汪奇奇石料厂盗采石头”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厂区周边无采石宕口,未发现盗采痕迹;加工石料主要外购于山东境内。
2.针对“扬尘、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已向国网徐州供电公司申请暂停用电: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7月30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3.该公司建有一座面积约7000平方米的物料大棚,物料大棚上方安装有喷淋降尘系统,破碎机下料口处安装了一台布袋收尘器,五台皮带运输机廊道已密闭,出料口处安装了两套布袋收尘器,厂区大门处建设了进出车辆冲洗平台,建设沉淀循环水池1个,冲洗水循环使用。2022年4月20日,该企业委托徐州华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另外,该企业北侧为山体,南侧为道路,西侧为停车场,东侧为荒地,周边无居民。该公司物料大棚内有约500吨石子及石粉成品,生产厂棚东南侧围墙有长约10米破损、密闭不严,导致生产厂棚内石粉及粉尘外溢。

部分属实

1.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企业对生产厂棚南墙破损处进行密闭,做好各项防尘措施。
2.贾汪区人民政府将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关闭宕口重点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42

X2JS202204240055

徐州市贾汪区永业嘉苑、康心园、御景华庭小区,生活垃圾无人清理,夜间清运垃圾噪音扰民,路面无人清扫,垃圾房点位设置不合理,设施不全。

徐州市 贾汪区

土壤

2022年4月25日,贾汪区包案领导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安排贾汪区城管局会同属地加大调查处置力度,切实解决小区垃圾清运收集问题。
1.针对“生活垃圾无人清理”问题,经核查,永业嘉苑小区垃圾清运单位为老矿街道物业服务站,采用三轮自卸车辆清运;康馨园小区清运单位为江苏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正常收运清理;御景华庭小区垃圾清运单位为江苏金多啦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清运车辆为大型压缩封闭车辆。上述三个小区垃圾清运一直正常,但偶尔存在垃圾桶满未及时清理情况。
2.针对“夜间清运垃圾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三个小区生活垃圾每天清运时间为上午8点至10点、下午3点至6点,遇到垃圾量增加情况,会在晚间或凌晨清运,期间大型垃圾清运车清运产生噪音,确实会对小区居民正常休息带来影响。
3.针对“路面无人清扫”问题,经核查,前期因疫情管控,小区保洁人员无法外出,临时雇佣人员较少,未能及时对小区路面进行全面清扫,目前小区清扫工作已正常。
4.针对“垃圾房(收集点)点位设置不合理、设施不全”问题,经核查,依据省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规范要求,康馨园小区南北区各设置收集点位6个,御景华庭小区一期、二期各设置收集点位6个。由于永业嘉苑小区未实施垃圾分类,暂未设置收集点位。目前,设置的收集点位紧靠小区主干道,距离居民楼平均为10米,最小距离5米。垃圾房(收集点)存在给排水设施配备不到位、缺乏供电设施和冲刷垃圾分类设施区域等情况。

基本属实

1.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贾汪区政府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将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根据物业合同约定,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工作。
2.严格规范物业、保洁人员上班上岗时间,规范垃圾清理,增加小区日常清扫频率,规定垃圾清运时间段为上午8点至12点,确保垃圾及时清理,切实避清运噪音扰民问题。
3.贾汪区城管局联合属地进一步完善垃圾房点位设置,加强业务指导,加快实施永业嘉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督促指导属地配齐垃圾房设施设备,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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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53

1.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鹿庄村,华旭家具公司、贵人园家具、ABC家具等数十家家具厂,油漆异味、粉尘污染严重,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行,活性炭未定期更换,危废埋入村西沟内;2.贾汪区化工园,诺恩化工厂,散发刺鼻农药味,偷排废水。恩华制药厂异味扰民,黄石膏随意倾倒,填埋在村北大坑。金迪电动车厂,油漆味扰民。诺特化工厂、美丽园,异味扰民。方维化工,异味扰民,废水外排。奇艳丽造漆厂,油漆味扰民。诺恩固废处置公司,异味扰民。诚意管桩公司,扬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排。

徐州市 贾汪区

大气,水

2022年4月25日,包案领导带领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一.针对“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鹿庄村,华旭家具公司、贵人园家具、ABC家具等数十家家具厂,油漆异味、粉尘污染严重,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行,活性炭未定期更换,危废埋入村西沟内”问题。
1.2020年7月以来,贾汪区针对家具行业开展集群整治,在“分类整治、源头替代、强化收集、规范设施、提升管理”五个方面,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强化减排”等措施,综合治理,开展绩效评估,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2021年共开展“三轮”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系列整治后,企业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治理水平得到提升,环境管理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家具企业数量多,规模较小,企业管理层次不一,治理水平参差不齐;操作工人素质和意识仍有待提高,企业普遍存在喷漆作业时门窗不关、场所不密闭等问题,废气无组织排放依然存在,喷漆扰民时有发生。
2.反映贾汪区工业园鹿庄村实际地址为徐州市贾汪区大吴街道办事处鹿庄村,村内有10家家具企业,分别为华旭家具、贵人缘、亮辉家具、常青树家具、富邦木业、彼阁林家具、柏合年华家具、香玉园家具玉玺分公司、福喜缘家具、雅轩阁家具,均从事家具制造,生产工艺相同,均为:外购木材—开料—裁断—拼板—钻孔—打磨—喷底漆—烘干—喷面漆—烘干—组装—成品;工艺废气、粉尘均采用布袋式收尘器和中央收尘器等装置进行集中收集;喷漆废气采用催化燃烧,或者活性炭吸附工序治理。除柏合年华家具2020年至今产生0.086吨危废暂未转移,全部存在库内外,其他9家均与第三方企业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且有转移危废记录,危险废物转移量均申报并合法处置。柏合年华家具2021年已改用木蜡油工艺,不再使用油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情况企业粉尘、喷漆废气治理设施基本能够正常运行。2022年5月2日现场检查时,亮辉家具底漆喷漆作业场所设置的观察窗 1扇处于敞开状态,存在着异味扰民情况;各企业均建设粉尘收集系统,收集后出售。贵人缘、亮辉、常青树、富邦木业、雅轩阁5家企业安装了催化燃烧装置 ,能做到活性炭脱附,但未更换活性炭,柏合年华、香玉园、福喜缘3家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但未更换活性炭。企业车间、工作台存在积灰积尘情况,环境管理水平仍需提升。经过现场查看村西沟情况,以及走访附近村委会、周边村民,企业员工、未发现倾倒或掩埋危废现象。
二、针对“贾汪区化工园,诺恩化工厂,散发刺鼻农药味,偷排废水。恩华制药厂异味扰民,黄石膏随意倾倒,填埋在村北大坑。金迪电动车厂,油漆味扰民。诺特化工厂、美丽园,异味扰民。方维化工,异味扰民,废水外排。奇艳丽造漆厂,油漆味扰民。诺恩固废处置公司,异味扰民。诚意管桩公司,扬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排”问题。
经核查,恩华药业、诺恩作物、方维环保、美利圆、诺特、诺恩固废处置等7家企业厂区有异味;2022年2月8日,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江苏诺恩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收集池外溢到雨水管网,在雨水初期收集池北侧雨水管网窨井处有缝隙渗漏造成生活污水渗出。方维化工废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道,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存在生产废水外排情况。铁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白集村村南建设填埋场专门用于填埋钛石膏,1号坑塘、2号坑塘钛石膏已填埋完毕并覆土绿化,2021年6月17日完成自主验收。3号坑塘正在填埋,已完成80%左右,4号坑塘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未填埋钛石膏。现场调取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记录,累计填埋钛石膏13924.4吨,均按审批要求和贮存规范填埋。诚意管桩公司物料全部存放在大棚内,棚内安装喷淋设施,并正常使用;厂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生产废水集中收集,通过压滤后废水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部分属实

1.2022年1月2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徐州诺特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监测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022年4月28日,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对徐州市华旭家具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张贴标识标签,申报危险废物产生量”。2022年2月16日,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对江苏诺恩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排放污水”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022年4月29日,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对江苏诺恩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两套直燃炉处理系统”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止使用”。2022年5月2日夜查时发现徐州亮辉家具有限公司涉嫌产生挥发有机物废气生产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挥发有机物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拟对企业立案处罚。
2.深化开展家具产业集群、化工园区整治开展拉网式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利用监测、走航等手段,深入、全面地排查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系统治理,提升管理和治污水平,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异味扰民等问题。
3.生态环境部门对家具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核查企业油漆使用量和废活性炭产生量,企业定量脱附,及时更换活性炭。
4.贾汪区要求家具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喷漆工序加强密闭、收集、处理、排放,粉尘产生工序加强清扫,控制和减少扬尘排放;定期对设备、管路等情况开展泄露检测,检修维护,确保生产环节不出现跑冒滴漏。同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5.贾汪区进一步强化技术监管,推动化工企业厂界恶臭自动检测设备、VOCs自动监测站点等在线监测联入环保系统监管平台,利用走航监测等措施,实现化工企业实时监管,充分利用自律和监督手段,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6.贾汪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企业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完善“日常巡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信访核查、夜间抽查”工作体系,持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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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54

徐州市铜山区、贾汪区等多个乡镇,以土地修复、山水林田湖草工程建设、山体宕口修复等名义,在山体修复过程中,越界越层深挖开采山石,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徐州市 市辖区

生态

2022年4月25日,铜山区、贾汪区包案领导分别带领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现场核查。经调查,铜山区、贾汪区共实施的36个山体修复项目,全部经上级批准,工程设计方案经省、市专家评审通过,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12个已竣工验收项目(铜山区8个、贾汪区4个):徐州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山北坡废弃宕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银山1号、银山2号),柳泉镇塔山一期、塔山二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徐州市铜山区虎山1号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花虎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铜山区茅村镇檀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一期),铜山区茅村镇妈妈山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徐州市贾汪区鸡毛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徐州工业园区东山西坡矿山(关闭露采)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贾汪区江庄镇石鼓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江庄镇雷鼓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2. 7个已竣工初步验收项目或基本完工(铜山区5个、贾汪区2个):徐州市铜山区银山3号、银山4号、银山5号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铜山区利国镇石楼1号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铜山区张集镇苗湾中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徐州市贾汪区隔鸡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徐州市贾汪区大蒋门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3. 17个正在实施项目(铜山区13个、贾汪区4个):铜山区13个项目经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铜山区、高新区20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及废弃土石料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徐自然资规发〔2020〕126号)文件批准;贾汪区江庄镇千古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汴塘镇阚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汴塘镇捶子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徐州市贾汪区小洪山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通过对山体修复项目实际开采情况现场逐一核实,与项目设计图纸和监理单位监理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未发现越界越层深挖开采山石以及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等情况。

不属实

1.铜山区、贾汪区政府继续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加强施工作业、资源处置、安全环保等环节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修复治理施工,严厉打击以生态修复为名开山采石行为。
2.进一步规范山体修复项目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扬尘管控,配齐降尘抑尘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切实抓好扬尘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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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52

徐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港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区东南方,违规从事洗石粉,污染河道。

徐州市 市辖区

2022年4月25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案领导带领徐州经开区污染防治办、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水务处、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大黄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现场逐条逐项调查处理。
1.经查,反映从事洗石粉点位(为机制砂工艺),行政辖区位于贾汪区大吴街道瓦庄村(东接贾汪区瓦庄村某蔬菜大棚、西临近徐州经开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金港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2011年徐州港区金山桥作业区疏港航道工程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批文:苏政地〔2010〕1692号)。在机制砂点位的西侧,系一处无名汪塘,水体南北为封堵状态,不与其他河道连通。
2.2022年3月上旬购买制砂机器,3月底停止生产,实际生产时间不足1个月;生产工艺:抽水进入轮机,塘渣进入鄂破,经破碎后用水清洗,并通过皮带传输成品;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该项目未办理任何手续,属“散乱污”。
3.徐州经开区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在该机制砂西侧的汪塘现场取地表水样检测(取水样3个点位);经监测:(1)汪塘1#采样点,化学需氧量24mg/L、氨氮0.304mg/L、总磷0.15mg/L、总氮1.45mg/L、高锰酸盐指数5.8;(2)汪塘2#采样点,化学需氧量27mg/L、氨氮0.202mg/L、总磷0.20mg/L、总氮1.07mg/L、高锰酸盐指数6.5;(3)汪塘3#采样点,化学需氧量28mg/L、氨氮0.214mg/L、总磷0.21mg/L、总氮1.16mg/L、高锰酸盐指数7.5;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汪塘内3处地表水采样点水质为III-IV类。

基本属实

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拆除该机制砂点位的洗砂机、用电设施,清理现场物料,落实“两断三清”。
2.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通往该机制砂点位的道路上拉设围挡,并加装大门,强化现场巡查监管,严防问题“回潮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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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51

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孟省飞腾家具厂,无环保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

徐州市 贾汪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5日,贾汪区包案领导带领汴塘镇政府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被举报对象为徐州飞腾家居有限公司,位于贾汪区汴塘镇孟省村252省道东侧,成立于2020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5MA21D16031。
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月13日与孟省村村委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厂房面积3432平方米,租赁期至2029年1月13日。2021年12月,该企业擅自新增电焊机、下料机、打孔机等家具加工设备,从事家具金属结构件生产经营活动,新增项目无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项目备案和环保相关手续。

属实

1.贾汪区人民政府针对徐州飞腾家居有限公司擅自新增家具加工设备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目前正在进行设备拆除;督促企业变更营业执照,取消家具生产加工事项,进一步明确经营范围,确保企业经营合规合法。
2.贾汪区人民政府加强监督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严肃查处。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跟踪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举措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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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48

徐州市贾汪区耿集镇万嘉家具公司、汴塘镇兴秀居家具公司、塔山镇铭桦家具公司、黑白龙尼龙公司,无手续,扬尘、油漆异味扰民,汴塘风楼村返乡创业园近十家企业也存在类似问题。

徐州市 贾汪区

大气

2022年4月25日,包案领导带领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一) 关于“徐州市贾汪区耿集镇万嘉家具公司、汴塘镇兴秀居家具公司、塔山镇铭桦家具公司、黑白龙尼龙公司,无手续,扬尘、油漆异味扰民”问题。
1. 徐州市贾汪区耿集镇万嘉家具公司,为徐州万嘉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实木家具生产项目于2015年2月2日通过原徐州市贾汪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贾环项〔2015〕7号),2016年1月11日通过验收(贾环验〔2016〕04号)。该公司于2019年3月停产至今,企业提供了徐州供电公司塔山供电所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的电费明细,没有生产行为,生产设施、漆房已拆除。
2. 汴塘镇兴秀居家具公司,经核实为徐州市贾汪区兴秀居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11月编制年产8200套家具项目企业自查评估报告,2017年1月31日取得原徐州市贾汪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徐州兴秀居家具有限公司自查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贾环项〔2017〕34号),2020年4月1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该公司现场提供了2020年9月9日江苏新思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废气的检测报告(新思维(2020)环检(气)字第(213号)),报告结果显示各项数据符合排放标准。
3. 塔山镇铭桦家具公司,经核实为徐州市铭烨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徐州市铭烨家具有限公司年产800套家具项目企业自查评估报告》2017年1月31日取得原徐州市贾汪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贾环审〔2017〕37号),2020年3月2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022年3月28日更换了2m³活性炭,该公司现场提供2020年9月9日江苏新思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新思维(2020)环检(气)字第(212)号),报告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达标。
4. 黑白龙尼龙公司,经核实为徐州黑白龙工程尼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1月31日取得原徐州市贾汪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徐州黑白龙工程尼龙有限公司自查登记表的审查意见》(贾环审〔2017〕176号)。该公司无喷漆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无粉尘排放。
(二)关于“汴塘凤楼村返乡创业园近十家企业也存在类似问题”。经核实汴塘凤楼村返乡创业园一共有6家企业。
1.徐州方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加工项目存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项目未通过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完成,进行喷漆作业,导致异味扰民。目前企业已经停止生产。
2.江苏苏特变压器有限公司变压器项目于2021年4月8日经徐州市贾汪区行政审批局备案(贾行审备〔2021〕59号),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环评审批,现场核查时,未生产。企业生产工序无喷漆喷涂工艺,企业生产工艺中没有粉尘排放。
3.徐州志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属分离项目于2021年8月10日经徐州市贾汪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贾行审备〔2021〕196号),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环评审批,现场核查时,未生产。
4.徐州鸣祥建材有限公司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4月3日经原徐州市贾汪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贾环项〔2019〕33号);预拌砂浆生产项目(一期)年产20万吨湿拌砂浆项目于2022年3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2月26日—27日委托徐州星海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监测因子均达标。
5.徐州市华海家具有限公司松木家具制造项目于2018年4月24日经原徐州市贾汪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贾环项〔2018〕36号);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保验收;于2018年11月12日通过徐州市贾汪区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贾环验〔2018〕34号)。2020年8月29日委托江苏皓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监测因子均达标。
6.江苏永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水泥发泡板项目2021年8月26日通过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徐贾环项表〔2021〕55号),2022年3月6日,通过环保验收,2022年2月委托徐州星海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验收,2月26日—27日验收监测,监测因子均达标。按照《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企业属于排污登记管理,未填报排污登记表。

基本属实

1.针对江徐州方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特变压器有限公司、徐州志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处罚。
2.责令江苏永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3.贾汪区人民政府跟进调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整治违法违规企业,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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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38

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董庄农业银行东300米路北,侵占国有土地进行违法建设,建设过程中扬尘、噪音扰民。

徐州市 贾汪区

噪音,大气

2022年4月25日,贾汪区包案领导现场进行调查核实;4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调查进展情况。
1.被举报对象为孙某建设的房屋,位于贾汪区紫庄镇赵庄社区境内农谷大道北侧,占地面积56平方米,地类为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经核查,孙某于2007年12月取得紫庄镇赵庄社区农谷大道北侧房屋所有权证,2019年3月因交通事故受损,贾汪区人民法院对该房屋受损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于2020年1月进行了判决,认可受损房屋为孙井仲所有。
3.孙某房屋被损坏后,于2021年3月7日提出房屋修缮申请,紫庄镇于2021年3月16日批复同意房屋重新修缮,2022年3月孙某开始施工建设。新修缮房屋拆除了被撞毁的墙壁及屋顶,保留了房屋西面及部分大梁,未发现全部拆除及超审批建房情况。
4.房屋施工已于2022年4月15日停工至今,现场检查时发现房前堆存少量砖、沙建筑垃圾,没有抑尘降尘设备,易产生扬尘。房屋施工期间均在白天作业,且无大型机械参与施工,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贾汪区人民政府已对堆存的砖、沙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洒水降尘,切实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2.贾汪区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指导房屋加快施工建设,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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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16

徐州市贾汪区超越大道,徐州宏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规获取环评手续,目前仍在建设中。

徐州市 贾汪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5日,贾汪区包案领导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安排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全面深入调查。
1.徐州宏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铜山县宏达精细化工厂,原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大冯村,该公司拟整体搬迁至徐州工业园区。2020年7月3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评估中心对《徐州宏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精细磷化工一体化生产基地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评估审查;2020年8月26日,贾汪生态环境局对《徐州宏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精细磷化工一体化生产基地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预审批;2020年11月13日在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2020 年 11 月 19 日,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2020年11月25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了《关于徐州宏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精细磷化工一体化生产基地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徐环项书〔2020〕5号)。
2.该项目已于2021年开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2022年8月底可整体完工。

部分属实

1.贾汪生态环境局对新建设项目,严格审查环评文件,从严遵守环评审批程序,确保项目环评审批合法合规。
2.贾汪区人民政府举一反三,对已批复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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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102

常州市武进区新扬北路与春秋路交界处,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时塑料异味扰民,无环评手续。

常州市武进区

大气

4月25日,武进生态环境局联合湖塘镇政府对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单位园艺支架项目正在生产。经查,该单位“金属园艺用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项目”于2016年11月编制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该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进行排污登记,编号:91320412551186665X001W。
检查发现,该单位挤出机挤出口上方已设置集气罩,但废气收集不到位,存在废气逸散情况,车间大门敞开,车间外有明显异味。检查中还发现,该单位废气治理设施中活性炭箱体内未填充活性炭,存在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决定自行停止项目生产,并立即实施设备拆除,预计5月中旬拆除所有生产设备。
2、对“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12万元。
3、湖塘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复。

51

X2JS202204240068

1.常州市溧阳市周城镇,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汤山矿,采矿手续不全,跨区域违法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溧阳市社渚镇新山村,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史家边自然村前峰山矿区,非法掠夺性开采,毁坏大量基本农田,严重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3.溧阳市社渚农场一大队矿区,毁坏大量树木、农田,非法开采地下石头;4.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长期粉尘、噪音严重扰民,且虚假整改。目前关停9条水泥生产线中的3条生产线,用于应对中央环保督察。2015接收处置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公司三江口地块59748.52吨建筑垃圾,部分有毒土壤填埋在水泥厂东侧河道下,污染地下水及周边河流;5.溧阳市周城镇,南方水泥厂(原汉生特种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扰民;6.溧阳市上黄镇,扬子水泥有限公司,厂区新建磨机器下填埋来自泰州的化工危废,污染地下水,粉尘严重扰民。

常州市溧阳市

大气

4月25日,社渚镇政府、上黄镇政府会同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溧阳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常州市溧阳市周城镇,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汤山矿,采矿手续不全,跨区域违法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信访件反映的汤山矿实为溧阳市江山矿业金山有限公司金山矿区,该矿区相关问题已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第四批、十批、十六批、二十七批信访交办件中开展调查核查。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期已对该矿区毁坏林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经核实,金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已办理采矿许可证,证号C3204812021017100151266,有效期至2024年1月14日。该矿区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近年来没有发现越界、超深等非法开采行为。2021年,采矿权人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矿山边坡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在治理过程中对矿区及其影响区域进行了土地平整、挂网、喷坡、复绿等综合整治工程。金山矿区南边坡目前已到终采境界边坡,尚未复绿。
2、关于“溧阳市社渚镇新山村,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史家边自然村前峰山矿区,非法掠夺性开采,毁坏大量基本农田,严重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史家边自然村前峰山矿区为溧阳市宏峰矿业有限公司前峰山矿。该矿区相关问题已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第五批、二十七批信访交办件中开展调查核查。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期已对前峰山矿区毁坏林木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核实,前峰山矿区在取得采矿权许可证后,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矿区范围不占用基本农田,近几年来没有越界、超深等非法开采行为。2021年,采矿权人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矿山边坡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对矿区及周边进行了土地平整、挂网、喷坡、复绿等综合整治。前峰山矿区西侧边坡已到终采境界边坡,尚未复绿。
3、关于“溧阳市社渚农场一大队矿区,毁坏大量树木、农田,非法开采地下石头”问题。经查,信访件反映的社渚农场一大队矿区为溧阳市江山矿业长山南有限公司长山南矿区和溧阳市江山矿业长山北有限公司长山北矿区。上述两个矿区相关问题已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第五批、十六批、二十七批信访交办件中开展调查核查。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期已对两个矿区毁坏林木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核实,长山南矿区和长山北矿区在取得采矿权许可证后,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开采,没有越界、超深等非法开采行为。上述两个矿区范围涉及的土地(包括耕地),金峰集团均与当地村委签有租用协议。
4、关于“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长期粉尘、噪音严重扰民,且虚假整改。目前关停9条水泥生产线中的3条生产线,用于应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经查,金峰集团近年来不断进行环境整治提升,先后于2019年和2021年完成深度脱硝和超低排放改造,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溧阳生态环境局定期对该单位实施监督性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查阅2016以来在线监控数据,该单位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数据未见异常。针对噪声治理,金峰集团在加装消音器、建设隔音墙的同时,将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村民全部拆迁。4月22日,溧阳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实施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近期,该单位有计划地对部分生产线实施停产检修。4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1#、4#、6#生产线停产,其余6条线正常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在线监控数据未见异常。
5、关于“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015接收处置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公司三江口地块59748.52吨建筑垃圾,部分有毒土壤填埋在水泥厂东侧河道下,污染地下水及周边河流”问题。经查,该问题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九批信访件中开展调查核实。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金峰集团接收处置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公司三江口(常隆地块)建筑垃圾(含污染土),处置方式为水泥窑协同处置,现场在该单位内河、外河采集水样9个、底泥样5个,结果未见异常,该信访于2019年7月完成整改。2022年4月25日,溧阳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东侧芦荡河实施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6、关于“溧阳市周城镇,南方水泥厂(原汉生特种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扰民”问题。4月25日,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社渚镇政府对江苏溧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单位仅茅山厂区1台磨机生产,配套脉冲布袋收尘设施正在运行。该单位在区道路两侧已设置喷淋设施,并配备雾炮机;炉渣堆场采取防尘网覆盖,部分防尘网有破损,其他物料均入库堆放。现场对该单位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实施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7、关于“溧阳市上黄镇,扬子水泥有限公司,厂区新建磨机器下填埋来自泰州的化工危废,污染地下水,粉尘严重扰民”问题。经查,危废填埋问题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九批、第二十二批信访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溧阳警方于2021年12月16日成立专案组。初步查明,2019年10月起,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接收来自泰州的飞灰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将部分飞灰当作回填土在厂区填埋。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依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2022年3月,当地政府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将清理出的填埋飞灰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完毕。4月3日,溧阳市公安局会同溧阳生态环境局、上黄镇政府对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新建磨机器”为该单位2020年建造的一座立磨机,现场开展勘测和开挖,未发现飞灰填埋的情况,开挖面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针对粉尘扰民问题,溧阳生态环境局近期多次对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4月4日和4月27日,对该单位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月6日和4月27日,对距该单位厂界最近的山下村委蒋家头自然村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金山矿区毁林行为于4月21日查处到位,并责令其于2022年7月底前完善临时占用林地手续。对前峰山矿区、长山南矿区和长山北矿区的毁林行为于4月13日查处到位,并责令3家单位于2022年6月底前完善临时占用林地手续。
2、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江苏江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金山矿南侧、前峰山矿西侧已达终采边坡的复绿。
3、社渚镇政府会同溧阳生态环境局督促南方水泥立即对炉渣堆场破损的防尘网进行更换,落实防尘抑尘措施。

52

D2JS202204240089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润江村桃园圩18号,一家废旧塑料拆解作坊,生产时噪音、扬尘污染严重。

新北区

大气,噪音

4月25日,孟河镇政府会同新北生态环境局对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实为某废旧塑料拆解作坊,位于孟河镇润江村桃园圩18号,主要进行废旧车灯和废塑料的回收、拆解、打包、外售等,未办理营业执照。
现场检查发现,该废旧塑料拆解作坊生产场所内堆放有废旧车灯、废塑料、包装袋等;使用电动手枪钻拆解废旧车灯螺丝过程中有噪音产生,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废旧车灯和废塑料的回收、拆解和打包过程中无粉尘产生。

部分属实

1、孟河镇政府按照“危污乱散低”行动要求,将该作坊纳入“散乱污”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4月26日,孟河镇已取缔该作坊,现场物料已清理完毕。
2、新北区政府坚持“常态管控、严厉打击”原则,落实“散乱污”常态化监管措施。

53

X2JS202204240046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卢家巷村孟家塘前的一处空地,随意堆放,养鸡养鸭,环境脏乱差。

武进区

其他污染

4月26日,牛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牛塘镇卢家巷村孟家塘1号南门空地为该村某村民家自留地,空地上有废弃板材、废桌椅等杂物随意堆放,并建有一约25平方米的鸡棚,共计养鸡7只,鹅2只。

属实

1、牛塘镇政府于4月26日约谈该村民,要求移除杂物,拆除鸡棚。该村民已立即清理现场,完成整改。
2、牛塘镇政府将根据《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周边巡查检查力度,杜绝问题反弹。

54

X2JS202204240037

举报人前期反映“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政平贾家塘江苏华凌机电有限公司厂外排水沟中污泥重金属超标”问题,2021年10月15日第三方检测报告与12月7日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检测报告数据不一致,要求由第三方再次进行检测。

常州市武进区

其他污染

经查,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在本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二批交办的信访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武进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存在的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和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4月25日,礼嘉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查阅历史检测记录,信访件中“2021年10月15日第三方检测报告”应为上海复达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显示送检样品为“河道底部淤泥和菜园子淤泥”,由当地某村民于2020年10月15日自行采样送检,非本信访件中的“江苏华凌机电有限公司厂外排水沟污泥”。经查,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外无排水沟,该单位清洗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厂区雨水接入市政管网。
2021年12月,武进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礼嘉镇政府组织对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侧地块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样品采集的点位严格按照相关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目前,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

部分属实

1、前期检查中发现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和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共处罚77.75万元。
2、礼嘉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加快问题整改。
3、武进生态环境局加大对江苏华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5

D2JS202204240037

常州市溧阳市天目湖镇南钱村,亳东生产队非法砍伐道路旁6、70棵树木。

常州市溧阳市

生态

4月25日,天目湖镇政府、溧阳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被砍伐树木位于溧阳市天目湖镇南钱村委亳上村的机耕路两旁,品种为杉树,属于天目湖镇南钱村委。
经初步调查,4月16日至4月22日,当地村民将亳上村部分杉树私自卖给他人获利。经进一步调查,被砍伐杉树为村集体所有,种植于机耕路两侧,因对附近草莓大棚采光有影响,部分杉树在被砍伐前已被人用火烤的方式破坏根部,已枯死。目前,溧阳市公安局已对盗砍树木事件立案侦查。

部分属实

溧阳市公安局正在对该案进行侦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6

X2JS202204240019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泰村,2019年拆迁工地倾倒浅埋大量工业、生活、建筑垃圾,约3、4000吨。

常州市钟楼区

土壤

4月25日,邹区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泰村位于钟楼区邹区镇西部,该村村域面积约3.35平方公里,共25个村民小组。2017年因新孟河拓宽工程需要,泰村涉及拆迁村民小组共10个。2018-2019年未涉及拆迁,原拆迁地块目前均已平整待开发利用。
检查发现,2019年位于泰村村委陈家村民小组的部分低洼地(约30亩)被用于建筑装潢垃圾填埋。邹区镇政府立即对该地块的部分点位进行初步开挖,开挖处有填埋的建筑装潢垃圾及生活垃圾,现场暂未发现工业垃圾。目前该地块场地已平整,无居民居住。邹区镇政府已对该场地进行管控,并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处置方案。

部分属实

1、邹区镇政府根据该地块调查情况制定处置方案,并落实清理工作,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
2、邹区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避免再次发生垃圾偷倒填埋情况。

57

D2JS202204240030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振兴路,常耀佳禾机械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时异味、扬尘扰民。

常州市武进区

大气

4月26日夜间,武进生态环境局会同前黄镇政府对常州常耀佳禾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减速机配件项目造型、熔化、浇铸工段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抛丸、喷漆、砂处理工段未在生产。检查发现,该单位现场环境脏乱,车间地面有明显积尘,废气治理设施旁废活性炭未及时入库。现场对该单位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月29日,武进生态环境局再次对常州常耀佳禾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单位造型、喷漆、晾干、抛丸、砂处理工段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设施正在运行,熔化、浇铸工段未在生产。现场对该单位有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前黄镇政府对该单位周边3家企业及2户居民进行了走访,表示未发现常州常耀佳禾机械有限公司异味及扬尘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1、前黄镇政府要求常州常耀佳禾机械有限公司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降低粉尘、异味对外环境的影响。该单位已立即对车间地面积尘进行清理。
2、对“常州常耀佳禾机械有限公司废气设施旁废活性炭未及时入库”的问题,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10万元。该单位已立行立改,将废活性炭转入危险废物仓库。
3、前黄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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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12

常州市溧阳市经济开发区北郊工业园,常州中南肥料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所在园区不具备化工园区功能,属于应关停的三高小化工企业。2020年3月2日变更营业执照地址为溧阳市别桥镇广富路7号(原生产地址未变更),与环评不符;2、粉尘,异味,噪音超标排放,未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输送带,破碎机,筛分等工段未密闭,粉尘超标排放。车间烟筒未设置布袋除尘设备,水膜除尘设备未正常运行,锅炉布袋除尘设备停用;3、热风炉及锅炉未使用清洁燃料,使用生物质,厂内藏有烟煤,擅自烧煤;4、未雨污分流,无净化池,落地肥料随雨水外排。

常州市溧阳市

大气

4月25日,溧阳高新区、溧阳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常州中南肥料有限公司位于溧阳市北郊工业园广富路7号,主要从事复混肥料的制造与销售。该单位生产的产品属于季节性产品,5-6月和9-10月是生产高峰,其余时间段为间歇性生产。该单位“整厂搬迁(年产复合肥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6月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2015年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1、关于“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所在园区不具备化工园区功能,属于应关停的三高小化工企业;2020年3月2日变更营业执照地址为溧阳市别桥镇广富路7 号(原生产地址未变更),与环评不符”问题。经核实,常州中南肥料有限公司于2014年根据“退城进区”要求由溧阳市区搬迁至别桥镇北郊工业园。经溧阳市工信部门核查,该单位主要从事复混肥料的制造与销售,不属于三高企业,也不属于小化工企业,未被列入溧阳市化工整治关闭对象名单。该单位2020年3月将营业执照地址由“溧阳市经济开发区北郊工业园”变更为“溧阳市别桥镇广富路7号”,溧阳市别桥镇广富路7号位于溧阳市经济开发区北郊工业园,即该单位实际生产地址,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地址一致。
2、关于“粉尘,异味,噪音超标排放,未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输送带,破碎机,筛分等工段未密闭,粉尘超标排放。车间烟筒未设置布袋除尘设备,水膜除尘设备未正常运行,锅炉布袋除尘设备停用”问题。经查,该单位2022年3月20日起停产至今。检查发现,该单位已根据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设施,烘干、冷却废气收集后采用“重力沉降+水吸收”处理后排放;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和水膜除尘后排放。该单位输送带、破碎机、筛分等工段未密闭(环评及批复未作要求),生产设备腐蚀严重,原料库未封闭,车间内及库房周边有异味。该单位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气筒已安装烟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查阅历史数据,未见异常。
3、关于“热风炉及锅炉未使用清洁燃料,使用生物质,厂内藏有烟煤,擅自烧煤;未雨污分流,无净化池,落地肥料随雨水外排;未雨污分流,无净化池,落地肥料随雨水外排”问题。经查,该单位建有一台2t/h生物质锅炉和一台热风炉,燃料均为生物质颗粒,厂区内未发现有燃煤贮存。该单位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集中排放,厂区已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检查中发现,该单位车间内地面有洒落的氯化铵等物料未及时清理。

部分属实

1、溧阳高新区会同溧阳生态环境局督促常州中南肥料有限公司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实施停产整治,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
2、溧阳高新区加强网格化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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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18

常州市溧阳市埭头镇中河与239线旁,曹某的无名洗沙厂,无环评手续,洗砂废水直排周边河流。

溧阳市

4月25日,埭头镇政府会同溧阳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无名洗沙场位于溧阳市埭头镇工业园区钢厂路9号溧阳市恒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溧阳市恒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于2016年5月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建设,设备建成后停产至今。2021年5月,当地一经营者租用原溧阳市恒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场地用于石料堆放。
经核查,该经营者曾在该场地建设洗砂设备,埭头镇政府已于2022年2月责令其拆除,目前现场已无洗砂设备。2022年4月,该经营者又擅自在场地西侧安装混凝土生产设备,尚未投入使用,也未办理工商、环保等手续。现场堆放有大量石料,已采取覆盖措施。

部分属实

1、埭头镇政府责令该经营者立即拆除混凝土生产设备。4月27日复查,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2、埭头镇政府加强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反弹回潮。

60

D2JS202204240005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迎宾东路27号鸿雁家饰厂内,乐铭品家具厂,无环评手续,粉尘收集装置不完善,裁边过程产生粉尘未收集,生产噪音扰民。

常州经开区

大气

4月26日,横林镇政府会同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乐铭品家具厂”实为常州经开区横林铭品家具厂,位于常州经开区横林镇和顺路69号。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全厂停产。该单位主要从事家具制造生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单位锯板、开槽、钻孔工段产生的粉尘配套建有1套中央除尘设施,信访件反映的裁边工段实为锯板及开槽工段,均建有粉尘收集装置,并接至中央除尘设施处理,检查时车间地面有积尘。该单位锯板、开槽、钻孔工段有噪声产生,通过墙体和关闭门窗隔音。检查时该单位未在生产,无法开展监测。查阅信访台账,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政府近两年未收到关于该单位噪声扰民的举报。横林镇政府对常州经开区横林铭品家具厂周边居民开展了走访调查,被调查居民称未发现该单位有噪声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1、横林镇政府责令常州经开区横林铭品家具厂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粉尘收集措施,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该单位已立行立改,将车间积尘进行清理。
2、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在该单位恢复生产后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横林镇政府按照《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61

X2JS202204240070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联庆村,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村内建有多家污染企业;2、侵占基本农田修建健身广场,拆除后覆土掩盖;3、村内多处堆存、填埋大量垃圾,河流漂浮垃圾。

常州市武进区

其他污染

4月26日,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武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武进城管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联庆村位于前黄镇西部,全村行政区域面积7.53平方公里,共有20个自然村。
1、关于“村内建有多家污染企业”问题。经调查,前黄镇联庆村共有各类企业28家,其中机械加工企业16家,铸造企业3家、塑料制品企业5家、电子产品企业1家,玻璃钢企业1家、建筑类企业1家以及化纤类企业1家。除3家铸造企业属于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类外,其余企业均为登记管理。检查发现,28家企业中有废气产生的企业13家(铸造企业3家,玻璃钢企业1家,电子产品1家,塑料制品企业5家,机械加工企业3家)。其中有1家企业(常州市永乐塑料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其余企业有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上述28家企业生产中无工业废水产生。
2、关于“侵占基本农田修建健身广场,拆除后覆土掩盖”问题。经调查,相关部门前期已发现联庆村村委会于2021年5月擅自占地新建“美丽乡村”健身广场。该健身广场占地1054.6㎡,地类情况为耕地960.1㎡,林地60.2㎡,交通运输用地33.8㎡,水域及水利设施0.5㎡,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限制建设区。现场检查,发现联庆村村委会对原“美丽乡村”健身广场项目健身设施已拆除,未拆除水泥场地,直接在水泥场地上覆土,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行为。同日,武进区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前黄镇政府下发《涉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告知函》,要求对违法项目采取强制措施,于4月29日前组织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前黄镇政府于4月27日组织相关部门对水泥场地进行破拆,现已整改到位。
3、关于“村内多处堆存、填埋大量垃圾”问题。经了解,该村保洁及垃圾清运作业由第三方公司承包经营,全村生活垃圾由该公司收集后转运至前黄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4月26日,武进区城市管理局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大量垃圾多处堆放情况。针对垃圾填埋问题,经现场勘察,并向村委会工作人员、部分村民走访调查,暂未发现存在垃圾填埋的情况。
4、关于“河流漂浮垃圾”问题。经查,共有10条河道流经联庆村,前黄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河道的长效管护。检查中发现,联庆村内的朝阳浜、冯家浜两条河道水面漂浮有白色垃圾和水草。

部分属实

1、对“常州市永乐塑料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问题,前黄镇政府将该企业列入“散乱污”名单,计划5月8日前完成取缔工作。
2、针对“联庆村村委会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问题,前黄镇政府已对水泥场地进行破拆,已完成整改;中共武进区前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约谈联庆村党总支书记。
3、对“联庆村内的朝阳浜、冯家浜两条河道水面漂浮有白色垃圾和水草”问题,联庆村村委会已完成打捞清理。
4、前黄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严防问题反弹。

62

D2JS202204240100

苏州市常熟市支塘镇常盛工业园区37号,常熟美达电子有限公司,废气扰民,废水直排下水道,与环评不符,批复为水性线体结构,实际使用油性,油漆用量与审批不符。

苏州市常熟市

大气,水

2022年4月25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支塘镇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
1.信访反映企业为常熟美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支塘镇任阳任南村,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电子塑料配件的生产。
2.该公司由于受疫情影响,已停产二十多天,管理人员均在昆山市隔离,仅有两名门卫留守。执法人员未能进入该公司生产车间并同企业相关负责人调查核实油漆等原辅料实际使用情况。在该公司厂房外围巡查,未发现有废水直排下水道的痕迹。
3.4月25日下午,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支塘镇政府对美达电子周边企业员工进行了走访,均表示该公司对其无影响。

部分属实

1.待该公司人员解除隔离后,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对其油漆实际使用情况与环评审批情况是否相符进行调查核实。
2.待该公司复产后,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3.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将视调查核实情况和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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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97

苏州市工业园区东沙湖路136号106-108室,李氏光辉烧烤,排烟管道正对居民住宅,油烟、噪音严重扰民。

苏州市工业园区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25日和26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对光辉烧烤开展现场核查。
1.李氏光辉烧烤营业执照名称为苏州工业园区湖东李光辉餐饮店,注册成立于2019年2月,经营地址为东沙湖路136号106室、107室、108室,主要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2.该店油烟经露台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从出风口排出,三个出风口分别朝向商业街东侧、西侧及北侧,东侧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70米,北侧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50米。
3.突击检查时,商户正常开展外卖经营,未有堂食,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现场提供了清洗记录,清洗频率约每月一次。但受场地影响,需对楼顶油烟管道排管进行改造后方可进行油烟监测。
4.突击检查时,商户仅开展外卖经营,未见堂食,现场也未见高音喇叭等明显噪声源。

部分属实

1.金鸡湖街道向李氏光辉烧烤发放工作联系函,要求待管道改造商家复工后15日内完成油烟管道排管改造。金鸡湖街道将在排管改造完成后立即上门突击检查并进行监测。
2.金鸡湖街道督促李氏光辉烧烤进一步完善油烟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定期清洗,确保营业时净化器正常运行。
3.疫情管控结束后金鸡湖街道将加强李氏光辉烧烤的巡查,严查商家高音喇叭揽客和占道露天经营行为。
4.建立社区、物业公司联动机制,不定期巡查,对光辉烧烤做重点跟踪处理、回访检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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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43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405001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丝汇服饰有限公司内的苏州中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直接倾倒工业危废液体及收购柴油桶、氧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属于“散乱污”,调查情况与事实不符。

苏州市工业园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8日和25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开展现场核查。
1.投诉对象苏州中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019年注册成立,租赁泾茂路289号丝汇服饰公司内部西南侧场地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因疫情原因,该厂区自4月13日起已停业。
2.该场地主要存放物品为:废纸类,废塑料制品,废金属类(含废旧门框、废旧钢筋、废旧水管、废旧易拉罐瓶)等。现场未发现收购废柴油桶、废氧气瓶等易燃易爆品,也未发现直接倾倒工业危废液体行为。
3.根据最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豪再生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4.检查时发现废旧金属堆场附近有一处约1米深的井坑,井内发现较多垃圾,经排查该井与场地外雨水管网不连通。由于该场地废旧金属为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散落地面的废旧金属碎屑颗粒在雨天时可能冲入该井沟。

部分属实

1.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对中豪再生废旧金属露天堆放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金额10万元。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负责监督中豪再生对上述违法行为立行立改。
2.苏州中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已完成井沟内积存垃圾的清理。同时要求该公司对场地内相关井沟及管道进行改造,增设沉淀池,确保雨水、冲洗水等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因疫情管控,沉淀池施工预计5月5日完成。
3.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持续强化日常执法检查,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雨水排口监测,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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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69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苏同黎公路边,苏州杭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罐露天裸露,内设多家厂中厂,如:水稳厂、建筑垃圾粉碎厂、洗沙厂、烘沙厂等,违规办理环保手续。建筑垃圾粉碎厂、洗沙厂侵占厂区西侧农田,建筑垃圾和沙子露天堆放在农田内,扬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无果。

苏州市吴中区

大气

2022年4月25日,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吴中资规分局分别对杭达水泥、同黎兴公司、鑫唯客建材和兴浩建材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的“苏州杭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苏同黎公路车坊江东科技工业园内,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销售;反映的“水稳厂”实为杭达水泥公司的一个工段;反映的“建筑垃圾粉碎厂”实为苏州同黎兴建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租用杭达水泥西北侧部分厂区(租地约20亩),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反映的“洗沙厂”实为吴中区甪直鑫唯客建材经营部,位于杭达水泥外西侧区域,主要从事建材生产销售;反映的“烘沙厂”实为苏州兴浩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杭达水泥外西侧区域,主要从事砂石烘干加工,销售:保温建材、水泥制品、建筑抗裂沙浆、黏合剂。
2.现场检查时4家企业因停电均不在生产,未进行废气监测。
3.经查,杭达水泥主要生产设备有混凝土搅拌机6台和水稳搅拌机1台,均装置在搅拌罐内进行生产,现场检查时搅拌罐均无破损情况,密闭良好。桶仓均配套有布袋除尘措施。该公司厂区西侧水稳搅拌罐旁砂石物料已用防尘网覆盖,但覆盖不完全。
4.现场对杭达水泥进行了排查,厂区内共有2家企业,分别为苏州杭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和苏州同黎兴建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均取得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反映的“洗沙厂”和“烘沙厂”实际位于杭达水泥公司厂区外的西侧,分别为鑫唯客建材和兴浩建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两家公司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5.反映的“建筑垃圾粉碎厂”即同黎兴再生资源公司和“洗沙厂”即鑫唯客建材的厂区区域地块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田区域。同黎兴再生资源公司西侧建筑垃圾堆场覆有防尘网,转运物料时,堆场防尘网覆盖不完全。鑫唯客建材厂区内砂石物料覆盖不完全。
6.经查,2021年以来,共受理关于杭达水泥的信访举报9起,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对杭达水泥开展了9次检查,开展了2次环境监测,围堰破损、抑尘不足、违章搭建等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根据信访调处规定,按照信访平台答复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按时办结。吴中生态环境局对杭达水泥因围堰破损废水流入河道的行为,已于2022年3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3.852万元。

部分属实

1.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要求杭达水泥将水稳机旁砂石物料全部覆盖到位,杭达水泥已于2022年4月30日整改完成。
2.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要求同黎兴公司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确保物料转运时防尘措施覆盖到位。
3.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要求鑫唯客建材将砂石物料全部覆盖到位,鑫唯客建材已于2022年4月30日整改完成。
4.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加大对杭达水泥、同黎兴公司、鑫唯客建材和兴浩建材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理。如企业复产,将立即安排废气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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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49

苏州市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路西靠乐西路,张家港双桥工业安装有限公司(张家港汇成机械),厂区东侧围墙违章搭建厂房用于生产机械,间歇性排放化工废气,现场未封闭生产,雨天油状废液(米白色或黑色)流入下水道,违建距离附近居民区不足10米。前期向当地反映,相关部门回复称是金属切割液异味,举报人认为不实。

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气,水

1.反映的“张家港双桥工业安装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路325号,该公司仅从事厂房出租,不从事生产。反映的“张家港汇成机械”全称为张家港市汇成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租用张家港市双桥工业安装有限公司厂房,主要从事模具、模块、水套生产。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数控车床4台、普通车床5台、钻床3台,工艺流程为原钢-粗加工-外协热处理-精加工-钻孔-车床-成品组装,生产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年使用量约170公斤。该公司环评中无工业废水排放,无危险废物产生。
2.经核实,张家港市双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宗地面积约3714.9平方米,属于工业用地,登记在乐余镇资产经营公司名下,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厂房于1992年建设完工,但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进行登记,2010年部分厂房进行了整修。根据苏州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未对该厂房列入违法建设范畴。
3.2022年4月26日,乐余镇人民政府会同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汇成机械开展信访核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模具、模块、水套的生产,无化工废气产生。经检查,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情况与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一致,环评无封闭生产要求,但生产车间大门附近有切削液异味。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经监测,厂界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4.2022年4月26日张家港市乐余镇会同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张家港市水务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厂区东侧有市政雨水管网一条,自人民路向南经过厂区排入北中心河,该段管网底部有部分黑色淤泥淤积;西侧厂区食堂、厕所的生活污水向西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但该管网建设时间较长存在堵塞情况;整个厂区窨井内未见有米白色或者黑色油状废液。现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南侧北中心河乐兴桥、乐西桥、汇成机械断面河水进行监测,经监测,河水水样符合相关标准。
5.经调查,自2021年12月14日以来,张家港市12345市民热线曾4次接到匿名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违章搭建、废水、废气排放污染环境问题。乐余镇开展了信访调查,并委托第三方开展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监测,经监测,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乐余镇向12345市民热线进行了反馈,并按时办结。乐余镇在调查过程中,也仅发现存在切削液异味,无其他化工异味。

部分属实

1.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拟对张家港市双桥工业安装有限公司厂区及周边人民路雨水管网系统进行疏通、清洗,计划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2.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已要求张家港市双桥工业安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厂区内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及整改。
3.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已要求张家港市汇成机械有限公司做好废切削液收集,并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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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36

苏州市张家港金港镇港区,紫金国际、马桥等地附近,违停多辆大型槽罐车,时常异味扰民。

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气

2022年4月26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张家港市公安局开展信访核查。
1.紫金国际建成于2013年7月,在张家港市金港街道港东北路北端尽头,位于滩上村拆迁区域以东,黄泗浦西路以南,中港南路以西,潘港东路以北区域内。马桥小区建成于2017年5月,在紫金国际以南约1公里处,位于港东北路以东,镇山路以南,中港南路以西,殷家埭路以北区域内。
2.经检查,在紫金国际小区南侧港东北路北端尽头路两侧违停少量运输润滑油、食用油的槽罐车。因放空阀密闭不到位,车辆停放时会间断性散发油味。
3.马桥小区周边港东北路、中港南路等路段未发现槽罐车乱停放现象。现场检查时,马桥临时停车场停放有约200辆空槽罐车,地坪无废油等物料滴漏现场,现场无异味。

部分属实

1.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紫金国际小区南侧乱停放的槽罐车做好车辆放空阀密闭,防止异味外泄,并限期驶离,逾期未驶离的将依法查处。
2.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马桥停车场管理,督促入场停放的槽罐车做好车辆放空阀密闭,防止异味外泄。

68

X2JS202204240030

苏州市张家港徳积镇涌江西路,附近常有大型槽罐车过往、违停,常有异味扰民。

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气

2022年4月26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德积街道办事处、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张家港市公安局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的“涌江西路”实为通江西路,位于张家港市德积街道小明沙村,两车道,全长约2.2公里,东侧紧贴太字圩港,西侧为农田、农户自建房住宅区及企业,南侧连接长江东路太字圩港桥,北侧通往张家港湾西出口和太字圩港新闸工地。通江西路沿线有1家运输企业张家港市港联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2.经检查,通江西路有大型槽罐车正常通行,沿线未发现明显异味,检查时有罐车停放在通江西路西侧路边。港联运输停车场停放的均为车头及空槽罐,该公司配备了手推式灭火器、黄沙箱等消防设施,现场无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1.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德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随意停放的槽罐车限期驶离,逾期未驶离的将依法查处。
2.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德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港联运输加强车辆管理,做好车辆放空阀密闭,防止异味外泄。

69

X2JS202204240027

苏州市昆山市新北路99号新大陆花园小区,未实施雨污分流,居民、商铺污水直排雨水管网。

苏州市昆山市

2022年4月27日,昆山高新区规建局组织技术人员赴新大陆花园小区开展现场调查与核实。
1.新大陆花园小区内部铺设有雨污管网,雨水、污水未分流。该小区内商铺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居民生活污水及雨水均接入内部管网。该小区内部管网对外共有12个排口,其中2个排口分别接入新北路、娄苑路市政污水管网,7个排口接入新北路市政雨水管网,1个排口接入娄苑路市政雨水管网,2个排口直接排入皇仓泾河道。
2.经查管网养护资料,自2018年“管网养护进小区”起,昆山市水务局每年委托第三方养护单位(2018-2020期间为昆山市水务集团 ,2021年起为中建七局二公司)对新大陆花园小区管网实施养护工作。受疫情影响,2022年该小区尚未进行管网养护。

属实

1.昆山高新区管委会计划在本轮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直接排入皇仓泾的2处排口封堵工作,并通过管网测绘、CCTV机器人探测等措施确认管道混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在本轮疫情结束后一年内,完成新大陆花园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昆山市水务局将督促中建七局二公司进一步加强新大陆花园管网养护,对排水管网进行清理疏通,确保小区排水管网畅通。

70

D2JS202204240035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迎宾路46号院内的无名废品收购站,异味及夜间加工噪音扰民。

苏州市吴中区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25日下午,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会同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吴中区城管局、苏州市吴中区供销合作社对立永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的“废品收购站”名称为苏州立永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甪直镇耀荣路2号5幢,实际经营地址位于甪直镇迎宾路46号,租用苏州新清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厂区西侧空地,面积约6亩。该公司主要从事废铁等废旧物资回收、分拣、打包生产经营活动。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由于龙门剪设备损坏不在生产,未进行大气及噪声监测。场地内堆放较多废铁,废铁堆场未进行覆盖,现场环境较差。经查,现存废铁约1800吨。现场调阅企业2022年4月20日至24日视频监控,未发现有夜间生产情况。
2.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1月与苏州新清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立永公司房东)签订了拆迁协议,按协议规定该区域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搬迁腾空。

部分属实

1.针对立永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问题,2022年4月26日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永公司于5月26日之前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迁回登记的住所。
2.立永公司营业执照办理变更后恢复生产,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将会同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开展大气及噪音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要求立永公司限期于2022年5月8日前将废铁堆场全部覆盖。
4.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要求立永公司立即清扫场地,并加快清理废铁,限期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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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31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的大量塑料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及环保设备生产作业,污染周边环境。

苏州市吴中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吴中区胥口镇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对胥口镇辖区内塑料加工厂开展信访核查。
1.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吴中区立即组织胥口镇和吴中生态环境局认真研究信访问题,由胥口镇组织人员分组排查塑料加工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抽查。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台账为基础,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以及胥口镇日常监管统计数据,形成塑料加工厂初步排查名单,将胥口镇138家塑料加工厂列入排查范围。
2.4月26日至4月27日,吴中区胥口镇和吴中生态环境局根据初步排查名单,组织力量对名单内的塑料加工厂逐一开展现场排查。经排查,剔除已关闭或已搬迁的塑料厂,增加近期新建的塑料厂,初步确定了胥口镇现有83家塑料加工厂名单。
3.根据排查名单,吴中生态环境局抽查了6家正在生产的塑料加工厂,发现1家未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

属实

1.针对抽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1家塑料加工厂,吴中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2.胥口镇将组织力量对排查名单内的83家塑料加工厂逐一开展现场详细排查,摸清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废气处理设施安装情况以及设施运转情况。同步将结合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计划于2022年5月20日前制定塑料加工厂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对象、整治标准、整治任务。2022年底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3.吴中生态环境局将切实指导帮扶胥口镇开展塑料加工厂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苏州市空气质量强化提升百日攻坚行动,计划于2022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对胥口镇塑料加工厂环境保护专项帮扶检查,指导督促各整治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72

X2JS202204240007

苏州市常熟市2021年新增大量化纤加弹机设备,该设备属于高能耗项目,无环保手续,其中碧溪街道有无证加弹机100余台,生产时噪音严重扰民。

苏州市常熟市

噪音

2022年4月25日,碧溪街道办事处会同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派员对辖区内加弹企业开展信访核查。
1.常熟市化纤加弹企业大部分集中在碧溪街道办事处,其位于常熟市东北部,其下辖有碧溪、浒浦、吴市、东张四个综合服务中心,分布有化纤加弹企业,从事化纤丝加弹生产。
2.碧溪街道现有368台加弹设备,主要集中在东张(288台),其余分布在碧溪(44台)、浒浦(25台)、吴市(11台)。2016年,碧溪街道共有103家加弹企业(涉及225台加弹机)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编制了自查评估报告,并分两批通过备案。同时,2018年2月至2022年4月期间,碧溪街道先后有22家加弹企业(涉及100台加弹机)通过环评审批。经排查,碧溪街道新增化纤加弹设备有77台,无环保审批手续。其中,11台加弹机为2021年以来新增。
3.常熟市工信局对反映的能耗问题进行核对确认,目前,该行业项目未列入江苏省“两高”项目清单,不属于高能耗项目。
4.碧溪街道部分加弹企业不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存在“厂夹居”现象,导致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扰民情况。2021年以来,碧溪街道共接到5件加弹企业噪声投诉,接报后均及时督促企业通过降低警报装置音量或对空压机采取隔音措施,消除噪音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1.碧溪街道综合执法局责令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加弹机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
2.碧溪街道综合执法局限期2个月内补办审批手续,无法补办的予以取缔。
3.碧溪街道将结合工业用地“一图一表”工作,推动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减少“厂夹居”现象,从源头上消除加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的基础上,碧溪街道综合执法局组织对加弹企业的废气、噪声等环境问题进行整改提升,切实解决部分企业的扰民问题。

73

D2JS202204240008

苏州市张家港市保税区中华路528号,张家港好时达运输有限公司,无合法手续,长期从事化工槽罐车、油罐车清洗、蒸罐工作,无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的废水去向不明,废气未处理,异味扰民。

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气

2022年4月26日,张家港保税区会同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好时达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的“张家港好时达运输有限公司”全称为张家港保税区好时达运输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为张家港市保税区中华路528号。该公司主要从事食用油、棕榈油等普货运输、油罐车停放及洗罐业务。该公司设有4个洗罐工位,洗罐工艺流程为:普货油罐车-刮油-蒸罐(加热残余油脂)-水洗,洗罐区域设置废水导流沟,清洗废水经沉淀-压泥后进入蒸发器蒸发,蒸发冷凝水回用于水洗工段,水处理污泥及罐内刮下的油脂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理。
2.该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起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场地停放有14台普货油罐车,蒸罐、洗罐、废水处理工段均未作业。该公司主要生产设施、设备,污水处理工艺等与环评一致。
3.经检查,好时达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公司场地仅停放有普货油罐车,无化工槽罐车。经查阅该公司清洗台账,该公司以清洗自有车辆为主,同时也清洗少量外来的普货油罐车。未发现有清洗化工槽罐车的情况。
4.经调阅公司台账资料,2021年8月之前,该公司废水均委外处理,2021年8月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后,废水均自行处理后回用。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排放迹象。
5.经检查,该公司环评无建设废气治理设施要求,公司未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区域有一定油脂味,厂界及周边无明显异味。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经监测,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张家港保税区将会同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张家港保税区好时达运输有限公司异味排放情况实施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后续处理。
2.张家港保税区已督促张家港保税区好时达运输有限公司做好车辆放空阀密闭,防止异味外泄。

74

D2JS202204240087

南通市启东市滨海工业园,滨海铝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及产能指标,从事废旧铝合金生产,生产车间散发刺鼻异味,粉尘污染严重。

南通市
启东市

大气

2022年4月25日,启东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高新区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南通市滨海铝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铝合金门窗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年产1万5千吨铝合金型材项目、铝合金型材及门窗制作生产线技术设备改造项目均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相关内容规定,铝合金型材生产项目符合现有产业政策,该公司2021年实际生产量未超过审批的生产能力。
2.检查时,该公司挤压车间、一条立式喷粉线、包装车间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发现该公司新增2台铝型材抛丸/喷砂机和1台切桥机(作铝型材切割使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已投入生产。
3.经核查,废旧铝合金生产需熔铸工艺。该公司自项目手续获批后,将产生的废旧铝合金按比例与铝锭熔铸后继续使用,主要生产设备为熔铸炉。根据《关于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工信材料〔2020〕22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细落实铝加工(深井铸造)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材料〔2021〕454号)的要求,2022年初,启东市高新区管委会对该企业熔铸车间实施停产并对熔铸炉、配电设备等张贴了封条,同时要求企业对熔铸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截至目前,该公司熔铸车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合金废旧边角料外协处理,不存在废旧铝合金生产这一情况。
4.现场检查时,氧化工段不在生产,但废气集气罩距离操作台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效果不佳,车间内有一定异味;立式喷粉线正在生产,车间内未见明显粉尘;喷漆喷粉车间不在生产,固化烘干废气活性炭治理设施内的部分蜂窝炭表面吸附少量漆渣。4月26日,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分别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部分属实

1.4月26日,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新增生产设备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金额1.92万元。新增项目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
2.南通市滨海铝业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立即拆除新增设备,恢复原状;升级改造氧化工段的废气收集罩,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密闭氧化废水收集池;选用吸附效果更佳的活性炭,定期更换喷漆喷粉生产线中固化废气治理设施内的活性炭,规范相关台账记录。

75

X2JS202204240065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120010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调查情况称“未发现陈家河有建筑垃圾,河道环境正常”不属实,实际沿河存在大量垃圾,尤其是建筑垃圾,如:二甲镇镇政府东100米陈家河,河堤堆存垃圾,水面漂浮污染物,河道变窄,影响泄洪;二甲镇镇政府东100米陈某家,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填河圈地。

南通市
通州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5日,通州区政府召集二甲镇、水利局、城管局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会商,并组织人员现场核查。
1.举报反映的陈家河位于通州区二甲镇新市居陈家河新村北侧,该河道是非等级河道,长约180米,无明确河岸线,通过涵洞与二甲竖河(四级河道)相连。
2.现场检查发现,陈家河存在少量浮萍、水草等水生植物,未发现陈家河倒有建筑垃圾。4月25日下午,二甲镇已组织保洁员对该点位漂浮物进行了打捞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3.经走访调查,2021年11月陈家河新村22号村民为防止房屋东侧河坡坍塌影响住房地基,将自家住宅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在其房屋所在的东侧河岸加固河坡。经镇村批评教育后,2021年12月,该村民已自行清运完毕。二甲镇政府组织保洁员对该点位进行二次打捞,并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

通州区政府责成二甲镇强化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和法制宣传,加强对辖区河道常态化保洁管护,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76

X2JS202204240059

举报人前期反映南通市海门区三厂镇工业园区中华西路569号海门名方塑业有限公司有关环境问题,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被拒之门外,实际该厂仍在继续生产,问题仍然存在。

南通市
海门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5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三厂工业园区相关负责人前往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1.海门市名方塑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该企业年产500万件电器及健身器材塑料配件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2.2022年以来海门生态环境局先后6次前往该企业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均未被拒之门外。4月1日,海门区接到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后,海门生态环境局、三厂工业园区分别于4月1日、2日、6日、8日组织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也均未发生被拒之门外的情况。
3.4月1日、2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海门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要求收集处置到位,活性炭更换频次未达环评要求,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要求安装到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工段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卫生防护距离内存在居民点等问题后,立即启动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自4月3日开始该企业按要求停产整改。4月6日、8日海门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跟踪检查时企业均不在生产。
4.4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不在生产,注塑机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正在升级改造,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已经完成更换,厂区北侧卫生防护距离内存有居民点。同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为保障新冠疫情防疫核酸检测需要,4月15日、16日、23日、24日和25日上午进行了核酸检测试管和管架应急生产。生产期间,企业车间实行封闭管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部分属实

1. 海门生态环境局对企业4月1日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送达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2.3053万元,生态赔偿金额5.2959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 海门区政府按规划加快推进“丝绸路东延项目”建设,要求该企业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离前不得组织生产。同时,责令三厂工业园区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规范生产。

77

D2JS202204240075

南通市如皋市桃园镇肖陆村,如皋市马塘砖瓦厂,非法使用煤炭烧窑,废气扰民。

南通市
如皋市

大气

2022年4月25、26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城南街道对如皋市马塘瓦厂进行现场检查。
1.如皋马塘砖瓦厂主要从事砖瓦生产,该公司淤泥烧结多孔砖及淤泥空心砌块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液PH试纸测试显示碱性,符合操作规程要求。该公司废气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现场调阅该公司2月复产以来在线监控数据,符合标准,现场在厂区内未感受明显异味。核对该公司生产原料台账、现场原料仓库和原料化验记录,该公司使用生物质作为外燃燃料,煤矸石粉碎与泥混合后作为制砖原料。如皋市生态环境局4月28日对该公司废气进行监测,后续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

1.如皋市政府责成如皋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该公司跟踪检查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2.如皋市马塘砖瓦厂建立定期清扫、洒水等扬尘管理制度,及时对原料仓库进行维修。

78

X2JS202204240050

南通市通州区高新区棉花机械厂内的几家工厂,无环保手续,夜间偷排废水,排放黑烟,油漆异味扰民。

南通市
通州区

大气

2022年4月25日,通州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环保办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举报反映的南通棉花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共有9家企业,其中仓储贸易类企业4家,生产类企业5家。
(一)4家仓储贸易类企业调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南通鲁尔过滤技术有限公司、南通富恒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贸易活动,南通市通州区吉淳建材有限公司、鑫远洋钢绳索具(江苏)有限公司只作为仓储,均无工艺废水、废气产生。
(二)5家生产类企业调查情况。
1.赛纬精密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从事矿物铸件项目的生产。经查,该公司矿物铸件项目在未经环评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于2021年9月进行建设安装设备,并于2021年10月进行研发试生产,自投产以来共生产了12套试制品。2022年4月24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矿物铸件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将生产设备全部拆除,车间内堆放的原料、产品已清运。
2.江苏濣尔美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膨胀水箱项目生产,该项目通过环保审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在生产,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水洗、脱脂、陶化工段产生的表面处理废液和清洗废液经收集后送第三方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目前,该公司废液暂存池内存有部分陶化工段产生的表面处理废液,其余表面处理废液均贮存在表面清洗设备的水箱内。该公司厂区车间和外围未闻到明显异味,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水洗设备处存有外排口,未发现表面处理废液偷排河道迹象。
3.南通诚运涂装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塑粉喷涂项目生产。经查,2021年8月通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塑粉喷涂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未经审批不得生产。2022年1月4日,该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恢复生产。现场检查时不在生产,厂区车间和外围未闻到明显异味,也未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存在外排口。
4.南通贝尔缦纺织品有限公司从事无胶棉项目的生产,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在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车间和外围未闻到明显异味。
5.南通棉花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化控制废钢破碎生产线成套装备项目生产,新增喷漆房项目通过审批、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喷漆、喷砂工段不在生产,调漆间处于密闭状态,车间内外未闻到明显油漆异味。据调查,该公司生产使用水性漆,因疫情影响致使订单量较少,喷漆房近期使用频次为一周一次,每次大约4个小时。检查中未发现喷枪清洗废水排入周边河道迹象,另该公司食堂和宿舍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污水处理厂处理。
6.经调查核实,以上5家生产类企业均无生产锅炉,无黑烟产生。

部分属实

1.通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24日对赛纬精密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矿物铸件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矿物铸件项目的生产,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目前企业已将生产设备全部拆除,生产车间已全部清空。
2.通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26日对江苏濣尔美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安装喷塑工段配套的排气筒,安装完成前不得投入生产。同时,组织新江海河水质监测。
3.南通高新区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南通棉花机械有限公司厂区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处置。

79

X2JS202204240047

南通市如皋市开发区陆桥村22组,如皋市鑫玺塑料制品厂(原邓园水泥厂内),生产时刺鼻废气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通市
如皋市

大气

2022年4月25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及属地城北街道进行现场核查。
1.如皋市鑫玺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从事丁基再生胶生产。该公司丁基再生胶生产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西侧仅一台塑化机(加压式捏炼机)在运行,其他设备(精炼机等)均不在运行,但车间有正常生产迹象,精炼机、塑化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往车间南侧的废气处理装置,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装置不在运行,有少量原料废旧内胎露天堆放。

属实

1.如皋生态环境局对如皋市鑫玺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6万元。
2.如皋市政府要求属地城北街道落实监管责任,如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督促鑫玺橡胶加强环境管理,制定整治方案和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正常运行废气处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废气对周边的影响。
3.如皋市政府正在制定《如皋市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对再生橡胶行业开展整治,拟对不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整治不达标的橡胶企业退出到位。

80

D2JS202204240070

南通市海安县高新区孙庄街道204国道栟茶运河大桥下,南通市楚鸿混凝土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夜间生产噪音扰民,露天作业扬尘污染严重,厂区废水直排栟茶运河。

南通市
如皋市

水,噪音,大气

2022年4月25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海安高新区孙庄街道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市楚鸿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泥制品生产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零售等。该单位建成投产两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未经环保审批。
2.经查,该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正在委托编制环评,尚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混凝土生产线设备位于场地南侧空地,东侧、南侧、北侧区域地面已硬化,西侧地面未硬化,水泥贮存在储罐中,黄沙、石子使用防尘网覆盖,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商品混凝土下料区域建设有污水收集管道,污水通过管网排入污水收集池,码头区域有围堰和雨水收集池,收集池内的水经沉淀后回用至生产和洗车工段。
3.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不在生产,检查发现厂区场地南侧旧搅拌机下的污水收集池内积水已满,收集池中积水会同雨水溢流至厂区西南侧一沟渠,沟渠连通栟茶运河。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单位搅拌机南侧水坑、水泥罐南侧沉淀池、场地最南侧排水沟和栟茶运河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排水沟内悬浮物较高,栟茶运河水质呈Ⅳ类水。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南通市楚鸿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之前不得从事混凝土生产,落实雨污分流。
2.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南通市楚鸿混凝土有限公司下雨时污水溢流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2万元,并于2022年4月26日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决定书。
3.海安市高新区、孙庄街道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单位的巡查,做好长效管理工作,督促该单位未取得审批手续之前不得从事混凝土生产。

81

D2JS202204240071

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南屏村,强隆锻造有限公司、威仕集团,打铁过程中噪音扰民,震动导致南屏村9组(双拥路靠河一侧仅有的一排)居民房屋晃动、墙体开裂,

南通市
海安市

噪音

2022年4月25-26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经查,群众反映的分别为:苏州强隆铸锻南通有限公司,从事不锈钢锻件、合金钢锻件、阀门、金属结构件制造、加工、销售。该公司耐高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精密锻件制造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其中一阶段(精锻车间、办公楼)已建成并完成环保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南通荣繁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锻造项目生产。该公司重工机械锻造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4月25日现场检查时,强隆铸锻正在生产,锻打设备、水压机均在作业,车间内有震感,车间外有明显噪声。荣繁重工正在进行机械加工作业,锻打设备、水压机均未作业,车间无振感,车间外无明显噪声。4月26日现场检查时,强隆铸锻水压机正在运行,荣繁重工水压机、空气锤、车床、铣床、镗床正在运行,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强隆铸锻东厂界、荣繁重工东厂界和位于两厂区东侧、东北侧的两家住户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两厂东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功能区标准;东侧住户、东北侧住户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声功能区标准。
3.4月26日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走访南屏村9组、双拥路靠河一侧两户居民,表示噪声、振动未对生活有明显影响。海安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两户居民点振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两户居民点达到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居民、文教区的限值要求。前期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已邀请危房鉴定专家到现场进行初步查看,房屋有裂缝现象。4月26日,海安住建局组织对强隆锻造周边南屏村居民房屋进行实地踏勘,发现南屏村9组部分居民房屋外墙饰面砖存在局部裂缝、室内吊顶开裂、一层车库内墙墙面开裂等现象。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强隆锻造更换危废仓库标识更新全生命周期二维码;荣繁重工对厂区内散落废铁屑及时清理,确保厂区整洁。
2.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强隆锻造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万元。
3.海安市住建局要加快专业鉴定,明确界定生产振动与房屋裂缝的因果关系。
4.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督促强隆锻造、荣繁重工,落实安全生产及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82

D2JS202204240067

南通市如皋市石庄镇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事故调处中心隔壁的一家水洗厂,污水直排厂区后的河流。

南通市
如皋市

2022年4月25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石庄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1.经查,被举报的水洗厂位于如皋市石庄镇新生港村五组,南通泽能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内,主要从事沙发布料水洗项目,该加工作坊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验收手续。
2.现场核查,该加工作坊建有1个水洗车间,水洗用水为自来水,水洗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排入雨水管网,由雨水管网排入龙游河,调取用水发票核算每天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废水10吨左右。如皋生态环境局对废水排放管内的水洗废水采样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属实

1.如皋市人民政府督促石庄镇要求该作坊立即停止生产,4月28日,石庄镇已组织人员对该加工作坊开展拆除工作,确保其不再具备水洗能力。
2.如皋生态环境局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源头控制违法排污行为。

83

D2JS202204240063

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幸福工业园区内多家从事塑料、塑胶、玻璃钢和活性炭制品等企业,超标排放废气,距离附近居民区900余米,东南风时异味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通市
崇川区

大气

2022年3月30日,崇川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1.群众反映的幸福工业园为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幸福工业集中区,该集中区建立于2005年,主要范围南至永兴大道,北至幸余路,东至通刘路,西至幸福大道。群众反映的多家从事塑料、塑胶、玻璃钢和活性炭制品企业为南通时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南通美亚新型活性炭制品有限公司、南通飞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新蓉机电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2.3月30日,崇川生态环境部门对上述5家企业环保手续、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相关手续均齐全。在检查中发现,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段未密闭,南通时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固废暂存点存在异味。针对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段未密闭的问题,崇川生态环境局已于4月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5万元,目前该案件正在按流程办理。针对南通时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固废暂存点存在异味问题,崇川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单位开展整改。
3.4月25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复查。经查,南通时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已将厂区西北角边角料装袋存储,在固废暂存点附近使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测的数值较低。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生产时车间保持密闭,1号车间近期完成了废气收集设施改造,4号车间正在改造。经查,2021年11月,崇川区在工业集中区内及周边小区附近安装了大气微站。调阅近期微站数据,未发现该处微站有异常数据。

部分属实

1.崇川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现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控项目落地关,引导帮扶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减排,且不再新增涉气项目,对幸福工业园内群众反映强烈、异味扰民严重、产业层次较低的企业坚决列入区工业企业提质增效调整的范畴。崇川生态环境局在强化日常执法监管的基础上,通过走航监测、加装微站监测等科技手段,对涉气单位逐一体检并提出整改提升措施,不断提升该片区涉气企业废气治理水平。
2.幸福街道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巡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反馈工作,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84

D2JS202204240059

南通市启东市近海农场近农西桥边,启东赢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但未进行验收,无污染防治设施;向阳镇向阳棉厂内的启东松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但未进行验收,无污染防治设施。

南通市
启东市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6日,启东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近海镇赴现场调查核查。
1.启东赢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烟气通风管道生产销售,该公司耐火通风管道生产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投料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配建了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车间地面有一定积尘。4月26日,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颗粒物符合相关国家排放标准。
2.启东松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烟气通风管道生产销售,该公司石膏管道及配套风机风扇制造项目通过环保审批,目前项目设施环保竣工验收正在办理中,尚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投料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设备已投产,但未配建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4月27日启东生态环境局对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

1.4月27日,启东生态环境局对启东松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人民币3.98万元。对该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填报排污信息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人民币0.55万元,并责令立即进行登记填报。
2.启东生态环境局要求启东赢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粉尘收集措施,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落实长效管理,定期清理车间环境;启东松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前不得投入生产;粉煤灰堆放场所进出料处按要求设置护坡围挡;合理规划成品堆放区域,清理厂区地面,并硬化处理。
3.启东生态环境局会同近海镇政府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并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85

D2JS202204240054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孙家桥村11组,南通市龙洋洗涤有限公司,锅炉无环评手续,相关部门称该公司废水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但实际并无拖运处置合同及处置记录等。

南通市
通州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5日,通州区兴仁镇、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核查。
1.南通龙洋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毛巾洗涤烘干服务,生产项目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生产设备有:50kg洗衣机1台、100kg洗衣机1台、120kg烘干机2台、生物质蒸汽发生器1台。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废气经水浴除尘后排放。
2.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4月7日起停产至今,所有生产设备均不在使用,废水不在排放。经调查,企业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并于当月建成投产,因土地性质属农业用地,未能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管排至孙家桥村污水处理站,与村委会签订了污水处置协议,并有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凭证。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4月7日起企业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1. 2022年4月25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对南通龙洋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0.42万元。
2.通州生态环境局责令南通龙洋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兴仁镇加强环保网格化监管巡查,防止企业违法生产。
3.通州生态环境局帮助企业联系了合适厂房(使用管道蒸汽,废水纳管),实现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计划拆除生产设备并搬离。

86

D2JS202204240029

南通市崇川区永兴大道南侧,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招标北京建工集团对南通醋酸公司地块开展土壤修复,目前已完成修复工作,但污染土壤处置不达标。

南通市
崇川区

土壤

1.经查,该地块土壤修复施工单位确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修复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为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南通精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修复效果评估单位为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施工单位监测实验室为江苏国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检测实验室为江苏正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修复效果评估检测实验室为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地块确已完成修复工作。
2.针对场地内存在石油经 (C10-C40)、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蔥的污染土壤,采用原地异位热脱附修复技术,修复后土壤采取原址回填措施,修复施工自2020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1年6月11日结束。修复工程结束后,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开展采样检测,结果表明:土壤异位修复清挖基坑、土壤异位修复后堆体、土壤修复二次污染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清洁土壤堆体、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边界土壤确认点位均达到修复目标要求。施工单位针对部分基坑超标点位进行清挖处理,相应堆土重新修复,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复测后达到了修复目标要求,二次效果评估检测样品均达到修复目标要求。原南通醋酸化工(南)地块修复工程达到既定的修复目标要求。2021年8月2日该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通过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市级初审;2021年10月9日该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通过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省级评审。
3.2022年3月1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六批),原南通醋酸化工(南)地块位列名录移出清单中,移出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

部分属实

无。

87

D2JS202204240025

南通市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鸭绿江路118号,江苏海宝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设有30多个烟囱,排放含铅废气,排放量远超环评批复总量,导致周边土壤铅污染严重。

南通市
如东县

大气

2022年4月26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如东经济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江苏海宝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铅酸蓄电池和电缆护套用合金生产,环保手续齐全。企业共设有排气筒39个,其中涉铅废气排气筒共28个,涉硫酸雾排气筒7个(其中2个作为应急使用),涉非甲烷总烃排气筒3个,涉颗粒物排气筒1个。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铅酸蓄电池、电缆护套用合金项目均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厂区及周边未发现异味。当天,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及委托的第三方对该企业正在排气的27个涉铅废气排气筒进行采样,另外1个涉铅废气排气筒由于制粉机设备损坏不在排气,未能采样。对3个涉硫酸雾排气筒和1个涉非甲烷总烃排气筒进行采样。对企业厂界无组织气样涉铅因子进行采样。对企业厂界附近共10个点位采取土壤样。对该企业东侧厂界外(南)、东侧厂界外(北)、污水处理站西侧共3个点位采取地下水样。目前所有监测结果尚未给出。
3.经查,该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规定的频次开展了自行监测。2021年至今的自行监测报告中涉铅废气排放口排放浓度均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地下水、土壤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待环境监测数据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若存在超标、超总量的情况,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2.如东县政府责成如东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环境管理,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88

X2JS202204240003

南通市如东县城中街道潮墩村九总农民街北侧,东西4级河道被填埋用于建设停车场、晒谷场,导致河道狭窄处不足2米,阻碍排涝排污。农民街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夏季臭味扰民。

南通市
如东县

2022年4月25日,如东县政府组织水务局、城中街道相关人员赴现场核查。
1.举报反映的河道为如东县城中街道潮墩村高盐中心河,位于九总农民街北侧,呈东西走向,西起大寨河、东至三十丈河,是典型的农村排水道(不属于等级河道)。河道全长2000米,河道口宽6-8米,河底宽1-2米,河底高程1.5米(废黄河标高)、边坡1:2。该河道主要承担排涝功能。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位于九总农民街北侧、潮墩村2号农居点中心路至三十丈河段(180米)。
2.现场检查发现,该段河道北岸有四户居民,分别侵占河道建停车场2处(长度68.2米、宽度2.0米),建晒谷场2处(长度49米、宽度1.0米),河道最窄处约4米。河道部分河段河床淤泥较多,河道两侧绿化不足。检查人员沿河巡查,未发现九总农民街生活污水排河现象。
3.调阅资料显示,2020年9月开始如东县城中街道先后实施九总农民街污水管网和潮墩村2号农居点农污改造工程。2021年6月至今,上述工程所建污水收集管网及小型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

部分属实

1.如东县政府要求城中街道会同如东县水务局制定河道治理方案,清理河坡、清淤河床、绿化河岸。
2.如东县政府责成城中街道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拆除违建的停车场、晒谷场;持续做好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功能和生态效益正常发挥。

89

D2JS202204240017

南通市如东县栟茶镇江安村26组,南通如东众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无环评及规划审批手续,扬尘、噪音扰民,厂区内露天堆放2万多吨建筑垃圾,雨天厂内污水直排周边河流。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未得到处理。

南通市
如东县

大气,噪音,水

2022年4月25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栟茶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如东众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型标准砖制造、码头经营,年产新型标准砖1500万只项目和码头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涉及该厂房的建筑垃圾破碎项目环评正在办理中。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影响不在生产,企业情况与4月19日、23日检查情况一致。制砖项目位于企业北侧厂房,厂房内安装一台免烧砖线,另有一台免烧砖机线尚未组装;东侧和南侧分别堆有承装成品砖塑料托盘和石子、石粉等;西侧建有一间养护车间,用于堆放半成品砖。调阅资料和走访发现,该企业正常生产时间为7:00-19:00。
3.检查发现,该企业南侧建有一座厂房,厂房内堆有石粉、石子、路料,两台破碎机处于拆分状态。破碎机输送带、筛料辅助设备及破碎主体设备未进行组装连接,未连接电源,设备均使用黑网覆盖。厂房外南侧有一块未硬质化空地,场地上有使用黑网遮盖的水泥粉储罐、下料斗、输送带等设备;堆有约2万吨混凝土碎块、砂石路料等,部分未使用防尘网进行遮盖,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地面有积尘。
4.4月23日检查时雨量较大,该企业北侧厂房外西侧和东北侧的两个雨水收集池未满,未发现排放雨水。由于雨量较大企业北侧场地部分雨水直接通过场地低洼处流出厂区。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低洼场地雨水流出口采水样一份。监测结果显示,pH8.2、化学需氧量36mg/L。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露天堆放砂石路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9万元。
2.如东县政府责成栟茶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对露天堆放的砂石路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并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开展相关生产设备清理并完成混凝土碎块清理。

90

D2JS202204240022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4005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2021年如皋市人民政府对此处废气整治工作明确要求2022年3月底前整治到位,但处理情况称“2022年6月底前完成废气整治工作”,相关部门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南通市
如皋市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5日、26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对如皋市火车站附近现场核查,围绕火车站及东部工业园区内大气进行走航监测。
1.经查,举报反映的主要为如城东部工业园,其中有4家重点涉气企业,分别为江苏力星钢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寿集团南山饲料有限公司、南通尔昕木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均已办理环评、验收等环保手续。
2.现场检查时,相关企业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2021年要求力星钢球、正威新材料、长寿集团南山饲料三家企业对部分涉气工段加装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安装。针对本轮督察指出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制定了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如皋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对相关企业废气开展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部分属实

1.如皋市政府成立工作小组,按照短期和长期分阶段研究制定区域整治方案,明确“一厂一策”整治办法,目前相关企业整改方案已制定并在实施中。目前采取加大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在夜间气压较低、空气扩散不佳条件下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尽全力化解废气扰民问题。
2.根据省、市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和应急管控通知要求,依法依规督促企业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3.如皋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运用在线监控、走航监测等科技化监管手段,严格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压实各企业废气等污染物治理的主体责任。

91

D2JS202204240011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7号楼与濠河经典苑之间空地,两个月前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至今未清理。

南通市
崇川区

土壤

2022年4月25日,崇川区政府组织虹桥街道赴现场检查。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7号楼与濠河经典之间确有一块空地,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空地堆放的装修垃圾较多,因疫情影响,未及时清理。

属实

1.4月26日上午,崇川区环卫处将大件垃圾全部清运完毕,虹桥街道将剩余地面清扫干净。
2.崇川区政府要求属地虹桥街道强化基层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

92

D2JS202204240012

南通市如皋市汽车维修点,如:如皋市华山路38号华园汽修修配中心、如皋市九华镇九华大通99号小夏汽车服务中心、如皋市未来海岸6栋凯悦汽修、如皋市白蒲镇曙华汽修厂、如皋市九华镇204国道旁蓝天汽修厂、如皋市蒲新生态园东500米海兵汽修等,将废机油私自出售给黄牛,未经正规途径处置。汽修店将产生的危废(废机油滤芯)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置,或出售给黄牛。危废仓库不合规,油污横流。

南通市
如皋市

土壤

2022年4月26日,如皋市政府组织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及属地政府对6家汽修企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危废产生及处置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1.经查,举报件提及的汽修厂包括:如皋市华园汽车维修部、如皋市小夏汽车维修服务部、如皋市凯越汽车维修服务部、如皋市曙华汽修厂、如皋市九华镇蓝天汽修厂、海兵汽修,共6家。
2.经核查,如皋市曙华汽修厂、如皋市九华镇蓝天汽修厂2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齐全完备;如皋市小夏汽车维修服务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2021年4月已过期,未及时备案;如皋市华园汽车维修部、如皋市凯越汽车维修服务部、海兵汽修3家均未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3.现场检查发现,相关汽修点虽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置合同,但普遍存在收集、贮存、转移不规范的情况,未按照规范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和转移处置。

部分属实

1.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对如皋市小夏汽车维修服务部、如皋市华园汽车维修部、如皋市凯越汽车维修服务部、海兵汽修4家汽修企业现场进行了法规政策宣贯辅导,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2.如皋生态环境局已对如皋市华园汽车维修部、如皋市小夏汽车维修服务部、如皋市凯越汽车维修服务部、如皋市九华镇蓝天汽修厂送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3.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如皋市公安局、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基层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作用,严格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压实各汽修点的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治理的主体责任,合法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固体废物。

93

D2JS202204240013

南通市如皋市袁桥开发区,华泰橡胶厂,生产异味扰民。

南通市
如皋市

大气

2022年4月25日、4月28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1.如皋市华泰轮胎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制造、销售,该单位年产10万条自行车外胎、50万条自行车内胎,10万条摩托车外胎、20万条摩托车内胎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丁基再生胶改建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中部空地上露天堆放有废旧丁基内胎原料,工人正在进行原料分拣作业,厂区东侧的炼胶再生车间不在生产,捏炼机精炼机区域废气收集管路存在多处破损,部分设备收集罩缺失,车间脏乱。挤出车间不在生产,硫化车间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正在运行,硫化车间的窗户存在未密闭现象,生产线上有无组织废气逸散。该公司在橡胶再生车间南侧设置有一危废暂存点,悬挂有标牌,厂区西侧的附属用房内堆放有一定量导热油桶。

属实

1.如皋市政府责成如皋生态环境局、如皋市城北街道督促该公司对厂区环境开展全面整治:露天堆放的原料入库,修复两套废气处理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废气处理设施高效运行。
2.如皋市政府正在制定《如皋市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对再生橡胶行业开展整治,拟对不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整治不达标的橡胶企业退出。

94

D2JS202204240093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204国道附近,金圣混凝土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后侧20米处的河道,粉尘污染严重。

连云港市赣榆区

水,大气

4月25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柘汪镇开展现场调查。
1.连云港金圣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年产量分别为25万m3、15万m3,该项目于2011年9月11日通过原赣榆县环保局审批,2016年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关于“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后侧20米处的河道”的问题。该公司综合办公区和食堂、厕所、洗浴室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流入厂区西门外南北走向的污水管网,再经管网排污口流入厂区南侧的一条无名河道,检查时,排污口有少量生活污水外排。
3.关于“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该公司建有2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项目配料、计量进料、搅拌等无组织粉尘产生工序均配套建有除尘设备,生产原料存放于密闭式料仓,仓内配备建有水喷淋装置。现场检查时,厂区东侧料仓内正在进行装卸作业,料仓大门开启,有扬尘产生;厂区内露天堆放物料,部分覆盖不完善,物料裸露。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建成1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

部分属实

1.连云港金圣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启动厂区内生活污水收集池改造工作,利用原有混凝土池(约80立方)作为生活污水收集池,目前厂区生活污水进入收集池后定期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企业料仓内喷淋设施现已开启并正常运行,厂区物料已转运至封闭料仓,堆场周边道路粉尘已清扫完成。
3.赣榆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设置排污口、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擅自建成1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3项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95

X2JS202204240061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30余亩滩涂围填造地开展非农建设,无相关手续。

连云港市赣榆区

生态

4月25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柘汪镇开展现场调查。
1.信访反映的滩涂为连云港众利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陆海接力苗种繁育基地项目所在地,该公司位于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经营范围:水产品;育苗:水产品养殖、加工;贝类、紫菜加工等。
2.该公司陆海接力苗种繁育基地项目所在地,占地约43亩。用海类型: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建设填海造地。经调阅相关资料,该项目于2014年8月22日在赣榆区发改委进行备案,2016年5月18日取得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陆海接力苗种繁育基地项目用海批复,2016年6月6日获得该海域使用权,证号:国海证2016B3207211699,面积:2.8775公顷,约43.2亩。

部分属实

赣榆区柘汪镇继续按照上级审批要求合法用海、规范经营。

96

D2JS202204240105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1006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岗嘴村公墓四至范围为从自留山南侧陡崖向南至二涧水库北岸止,东至采石厂西侧,西至自然涧沟,批复面积36.1亩”,要求明确1998年由哪些部门联合发文批复36.1亩,其中包含村集体土地多少亩、国家林地多少亩;2、“1998年,岗嘴村将公墓墓穴建设、销售承包给该村村民侯某某运营”,要求提供承包手续,并核实村干部有无权利将土地承包出去;3、“2020年5月以来,该公墓未新建墓穴,服务对象仅限于岗嘴村村民,公墓销售价格在8000-9000元之间”,实际售价为两万至八万;4、“岗嘴村公墓位于二涧水库北侧,占地面积36.1亩,共建成墓穴2048座,已安葬1910余座”,要求明确对外出售多少座及销售总额。

连云港市海州区

其他污染

4月25日,海州区政府组织锦屏镇、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等单位开展现场调查。
1.关于反映“要求明确1998年由哪些部门联合发文批复36.1亩,其中包含村集体土地多少亩、国家林地多少亩”的问题。经查,1998年3月,原海州区民政局、农水局联合印发《关于对锦屏山林区坟墓实行定点集中管理的意见》,同意锦屏镇利用林地、山坡范围内坟墓实行平迁后定点集中管理。批复面积36.1亩,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21.69亩(含集体土地19.94亩、国有土地1.75亩,不包括散坟土葬),其中,林地7.21亩(含国有林地1.75亩)。岗嘴村建设公墓占用林地经原林业部门批准,为合法使用林地。
2.关于反映“要求提供承包手续,并核实村干部有无权利将土地承包出去”的问题。经调查,原岗嘴村后山由本村村民侯某宝承包用于畜禽养殖,1998年,原海州区民政局、农水局联合发文批准,岗嘴村后山作为散坟平迁集中区及以后周边农村村民过世安葬点,并定性为公益性公墓。鉴于当时岗嘴村支两委资金紧张,村支两委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由侯某负责墓穴建设及后期经营、管理。2020年11月,海州区纪委监委针对岗嘴村非法销售墓穴问题,对岗嘴村时任支书王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反映“‘2020年5月以来,该公墓未新建墓穴,服务对象仅限于岗嘴村村民,公墓销售价格在8000-9000元之间’,实际售价为两万至八万,要求明确对外出售多少座及销售总额”的问题。经查,1998年以来,岗嘴村墓区已销售的1777座墓穴中,对岗嘴村以外周边村民销售1033座,其中,1998年至2011年8月,售出公墓401座,系侯某个人销售行为,因时间较远,资料缺失,销售价格有待进一步核查;2011年9月至2020年10月,售出632座、村集体收入7135000元。剩余已销售744座公墓,均用于岗嘴村村民及散坟集中迁入,其中散坟集中迁入336座(生态园迁入66座87900元,价格区间位于1200元~3200元、岗嘴南山土坟乱葬迁入220座、许庄和范庄迁入50座),对岗嘴村村民销售408座。根据侯某反馈及部分墓穴购买者证实,部分生活困难购买者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免费使用、家庭条件一般的按照墓穴建设成本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购买,因缺乏原始建设及销售凭证,锦屏镇现已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针对不同时期墓穴建设成本进行核定,并就实际售价进行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4月14日,海州区民政局已根据相关规定,对岗嘴村擅自改变公益性公墓使用性质违规销售墓穴问题予以立案调查,举报人反馈的问题,海州区民政局将作为案件线索,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进行核实、取证。
2.海州区锦屏镇已责令岗嘴村与侯某宝解除承包合同,明确公墓归岗嘴村统一管理,并跟踪后期转接程序规范;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对已建设墓穴开展建设成本评估,对已购买墓穴群体走访调查;禁止新建及对外销售墓穴,封存135座未使用墓穴,实行编号管理,登记造册,严格限定安葬对象;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巡查力度,监督指导岗嘴村后续管理标准规范。

97

D2JS202204240057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连云港泓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胶水异味扰民,厂区露天堆放工业固废。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

4月25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开展现场调查。
1.连云港泓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新型材料制品,年产量5000吨。该项目于2016年4月8日通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审批,项目废水、废气于2018年10月14日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噪声、固废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00MA1ME59A8A001U。
2.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A车间内钻孔工序未配套粉尘处理装置,打磨工序无组织粉尘收集不完全,车间内、门窗外积尘较重;厂区内存在露天打磨痕迹,部分路面有白色积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公司粉尘进行检测,结果达标。
3.关于“胶水异味扰民”问题。该公司A车间东侧存放布袋除尘装置的房间内有明显异味,异味来源主要是打磨粉尘;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内有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废玻璃钢边角料等,库门敞开,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异味明显。
4.关于“厂区露天堆放工业固废”问题。该公司建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仓库和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露天堆放现象。

部分属实

1.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责令连云港泓昊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 A.C 车间安装除尘器,每天安排专人清扫,避免粉尘外溢;维修一般固废库大门,安装一套废气处理设施,保障废气有效收集;加强管理,严禁室外打磨,定期安排洒水降尘。
2.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98

D2JS202204240047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唯一一家发电厂,西北风时异味、扬尘扰民,距离附近小区2000余米。

连云港市赣榆区

大气

4月25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赣榆经济开发开展现场调查。
1.信访反映的发电厂为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热电工程项目”于2004年6月8日经原连云港市环保局审批,2006年8月8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秸秆直燃锅炉技改项目”于2007年4月10日经原江苏省环保厅审批,2008年8月22日通过环保 “三同时”验收;“1#、2#锅炉全燃生物质燃料改造工程项目”于2009年11月9日经原江苏省环保厅批复,2010年3月30日通过“三同时”验收;“1#、2#、3#锅炉烟气脱硝改造项目”于2019年2月1日经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审批,2020年4月2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0075897794XG001P。
2.检查时,该公司1#锅炉正在运行,2#、3#锅炉处于停运状态,3台锅炉均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测系统,1#锅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该公司东料场已设置7米高围挡,生物质原料已覆盖,其他原料已入库。
3.该公司厂区周边存在生物质发酵气味。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了进行现场检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1.督促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增加道路洒水频次。
2.杜绝物料露天堆放,改善物料贮存环境。

99

D2JS202204240040

连云港市东海县山左口乡北古寨村的无名窑厂,无相关手续,占用基本农田烧制红砖,生产时直排废气,异味、噪音扰民。

连云港市东海县

大气

4月25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山左口乡开展现场调查。
经查,该信访件与X2JS202204210016信访件内容相仿。
1.关于反映“该厂无相关手续”的问题。该信访件反映的无名窑厂名称为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新型保温砖,年产量8600万块。该项目于2019年4月22日通过东海县经信局备案,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6月20日经原东海县环保局批复,2022年3月20日通过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该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0722MAIQHLD0R001V。
3.关于反映“占用基本农田烧制红砖”的问题。2019年4月22日,经山左口乡同意并经东海县经信局备案,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搬迁至山左口乡北古寨村西侧、原东海县马陵新型墙体材料厂院内。使用的土地系东海县马陵新型墙体材料厂租赁的山左口乡北古寨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自2007年3月20日起至2027年3月20日止,约定面积为65亩。2019年3月20日东海县马陵新型墙体材料厂将租赁的土地转租给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无国土审批手续。2019年8月30日,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东海县马陵新型墙体材料厂地块正在拆除原有厂房,并于2019年9月9日开始建设新厂房,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进行制止,于2019年12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勘测,该公司实际建设面积为8496平方米(约12.744亩),经过地类审核确认该地块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其中村庄8218平方米(约12.327亩),采矿用地278平方米(约0.417亩),无侵占100余亩农田情况。2021年2月,东海县苏信勘测有限公司对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处罚后扩建部分进行勘测,该公司扩建占地面积为22117平方米(约33.17亩),扩建土地为北古寨村集体土地,2021年2月26日,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部分进行立案查处。
4.关于反映“生产时直排废气,异味、噪音扰民”的问题。该公司自2022年3月28日停产至今,已向东海生态环境局报备。该公司废气排放口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隧道窑产生的废气通过双碱脱硫除尘塔处理后经43米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装卸运输带已进行密封,破碎、装卸、堆存等产生无组织粉尘定期洒水,公司配置有车辆进出冲洗装置、雾炮机、洒水车等,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异味。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及风机,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显示,噪声达标。

部分属实

1.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责令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补办国土审批手续。
2.东海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东海县顺泰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00

D2JS202204240027

连云港市大浦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金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餐厨垃圾处理,2018年投产至2020年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由槽罐车运输至县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实际上大部分污水运输途中直接倾倒至下水道,仅少部分进入污水处理厂。2020年至今,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但未正常使用,通过排污口偷排污水或外运倾倒。2020年至今,该公司排污许可证上无污水排放项目,但实际有污水排放。台账中可查明该公司2018年至今的违法排污问题。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月25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开展现场调查。
一、基本情况
连云港金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该公司“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一期工程”项目于2016年2月1日通过原连云港市环保局批复,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于2020年4月18日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连云港餐厨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于2019年10月29日开始建设,2020年9月17日通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审批,其中一期项目(150t/d)于2021年2月26日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项目扩建工程”于2021年11月29日通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70032120379X6001Q。
二、关于反映“连云港金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餐厨垃圾处理,2018年投产至2020年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由槽罐车运输至县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实际上大部分污水运输途中直接倾倒至下水道,仅少部分进入污水处理厂”、“2020年至今,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但未正常使用,通过排污口偷排污水或外运倾倒”、“台账中可查明该公司2018年至今的违法排污问题”的问题。
1.该公司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一期工程项目于2016年3月开始建设,2017年6月30日开始试生产。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该公司共收集餐厨垃圾214194.56吨,经处理后共产生餐厨大渣22650.375吨、餐厨固形物32424.255吨、油脂7926.27吨、昆虫养殖自用固形物7410吨,去除损耗16.01吨,共产生废水143767.65吨,加上车辆冲洗、地面冲洗废水约14259吨,废水总量约158026吨,主要处置方式为外运处理127819吨、自建污水站处理19307吨、厂区内暂存10900吨。
2.金驰生物环评文件要求废水经厂区厌氧发酵系统进行发酵处理,沼液固液分离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全封闭明管接入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恒隆水务污水处理厂。但金驰生物2017年6月投产时晨兴环保污水处理站尚未建成,于是金驰生物将废水贮存在厂区内调节罐与厌氧罐中。2018年8月,虽然晨兴环保污水处理站建成,但是处理能力只能供晨兴环保使用,无法处理金驰生物产生的废水,于是自2018年8月起,金驰生物开始将废水外运处理。据该公司台帐,共外运处理废水127819.687吨。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8月至2022年3月,转运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粪便处理厂处理56116.86吨,无审批手续。
(2)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转运至同济水务处理2996.73吨,经原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同意。
(3)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转运至连云港瀛洲水务有限公司处理2504.09吨,无相关审批手续。
(4)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转运至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处理4811.24吨,无审批手续。
(5)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转运至连云港创联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10068吨,经赣榆生态环境局同意。
(6)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转运至灌南县百绿牧业有限公司处理30837.87吨,无审批手续。
(7)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转运至东海县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17818.86吨,无审批手续。
(8)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转运至灌云县紫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处理1068.36吨,无审批手续。
(9)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转运至灌云县南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1597.69吨,经灌云生态环境局同意。
3.金驰生物连云港餐厨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20年11月6日建成并调试运行,至2021年10月因生化系统去除率降低而停止使用,共处理排放废水19307吨。金驰生物产生的废水,除了外运处理及自建污水站处理外,厂区内目前暂存约10900吨。其中,3个厌氧罐中储存约5900吨(单个容积为2000m3),污水站AO罐及各池容约3000吨,事故池暂存800吨,9个容积为150m3的储水袋共储存约1200吨。
三、关于反映“2020年至今,该公司排污许可证上无污水排放项目,但实际有污水排放”的问题。
1.金驰生物于2020年6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厂区未设置污水排放口(仅有一个雨水排口),2021年2月5日取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该公司于2021年2月新建污水排口接管投入使用(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期间共排放废水19307吨。金驰生物增加废水排放口排放废水,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因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不达标,金驰生物2022年3月3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申请废水应急外运,未得到审批。
3.市城市管理局为确保市区餐厨废弃物日常处理,于2022年4月27日致函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2022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书面同意金驰生物可委托东海城东污水处理厂对厂区内废水进行应急处置,并由市城市管理局全程监督,污水外运截止2022年6月30日。

部分属实

1.关于连云港金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未批先建、违反环境保护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擅自转移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已立案调查。
2.针对该公司连云港餐厨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已立案调查。
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要求该公司制定储水袋泄漏应急预案。
4、责成连云港市城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对金驰生物转移废水下游企业,认真排查废水处置去向,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责令金驰生物公司迅速恢复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并对该企业项目许可、验收、污染物排放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101

X2JS202204240008

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汤庄村245省道南侧88号,连云港睿晶石英材料有限公司,从事石英砂经营,主要在晚间21时至次日早间生产, 废水排入厂边河道,粉尘严重扰民。

连云港市东海县

大气,水

4月25日,东海县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牛山街道开展现场调查。
被举报地点有两家企业在一院内,分别为连云港智聚光电器材有限公司、连云港睿晶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一、连云港睿晶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1.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石英法兰、石英环,年产2000吨太阳能及半导体用集成电路用石英玻璃新材料项目于2021年6月28日经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1年11月通过(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自主验收。2020年1月13日获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0722MA1MC2UY9Y001W。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时间为早上8时—12时,下午13:30时—17:30时,偶尔有加班,最晚生产到晚上20时。无酸洗环节,废气产生环节为切割、打磨、抛光、开槽、打孔、研磨等工序,采取喷淋切削液操作,切削液循环利用不外排。该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居民运出用于农田浇灌,有化粪池清理协议书。
二、连云港智聚光电器材有限公司
1.该公司主要产品为投影灯和玻璃管,年产量分别为4万支、500吨,该项目于2006年11月28日通过连云港市环保局审批,2011年11月9日通过原东海县环保局“三同时”验收。
2.该公司自2018年便处于停产状态,生产工艺:水晶快料—熔炼—水淬—粉碎—酸洗—烘干—拉制成型—切割—酸洗—检验—包装。自2017年酸洗工序停产至今,酸洗设备已拆除,拉制成型工序也于2018年停产。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除尘设备已拆除,除尘设备里的粉尘经装袋后堆积在厂区东侧,未及时清理,虽已采取覆盖措施,但刮风时容易造成扬尘。

部分属实

1.连云港智聚光电器材有限公司已将堆积在厂区东侧的袋装粉尘清理完毕。
2.东海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02

D2JS202204240020

连云港市赣榆区棘荡村与山东交界处,绣针河大桥上游水体黑臭。

连云港市赣榆区

4月25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柘汪镇开展现场调查。
1.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及走访当地群众了解,棘荡村绣针河大桥位于江苏省和山东省交界处,以棘荡村绣针河大桥为界,上游为山东省管辖范围,举报点位不在赣榆区管辖范围内。
2.经实地勘察,绣针河大桥处河水无色、无味,清澈透明,现场发现水面及河堤有零星垃圾。因疫情管控要求,省外区域无法采样。环境监测人员已对绣针河下游水质自动监测站北侧、棘荡大沟入绣针河口、绣针河大桥(204收费站)3个点位进行采样,根据监测结果,该处水体水质达Ⅳ类水标准。

部分属实

1.赣榆区政府已要求环卫工人将零星垃圾清理完毕,并加强日常巡查。
2.柘汪镇将加强对该区域巡查,设立警示牌,提醒过往人员共同爱护环境卫生。
3.疫情管控结束后,赣榆生态环境局将对绣针河大桥上游水体采样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向日照市岚山生态环境部门发函。

103

D2JS202204240083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正大路168-56号东方豪城小区门面,鸿元汽车搬喷中心,晚间22点左右常将油漆倾倒下水道,喷漆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

4月25-27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包案人带领园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现场督查,推进问题整改。
1、关于“晚间22点左右常将油漆倾倒下水道”的问题。4月25日晚、4月26日上午、4月27日下午,淮安园区生态环境局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时,该搬喷中心未进行喷漆作业,现场对周边窨井逐一打开检查,未见有油漆倾倒下水道痕迹,也无明显油漆味。现场走访了周边商户,均表示未发现有倾倒现象。4月26日上午,淮安园区生态环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喷漆店门前的市政雨水井内积水取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苯系物浓度较低,甲醛未检出。
2、关于“喷漆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现场检查,该钣喷中心烤漆房有配套建设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产生的喷漆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接入下水道排放。因该门店位于小区居民楼下,喷漆产生的废气处理后通过下水道会散发至居民楼内,会产生异味扰民现象;经调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关于鸿元钣喷店的信访举报件共2次,分别为4月13日和4月25日。
另据查明,该门店不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14)中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120m²的要求。

基本属实

1.责令鸿元汽车钣喷中心立即关停。目前该经营户已拆除喷漆设施。
2.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推进辖区机动车维修业监督管理。

104

D2JS202204240076

淮安市淮阴区高新区光大淮阴电厂,飞灰未经处理,填埋在清江浦区王元填埋场,生物质飞灰直接交由第三方倾倒。

淮安市淮阴区

大气

4月25日—28日,淮安市城管局包案领导赴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1.关于“飞灰未经处理,填埋在清江浦区王元填埋场”的问题。经调查,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淮阴电厂)2019年8月底开始投入运行,截止2022年3月30日,共产生垃圾原灰25948.73吨,螯合后出厂飞灰34290.58吨。光大淮阴电厂水处理中心设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对每批次飞灰进行重金属检测。同时,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飞灰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委托的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至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下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场(位于王元村,简称王元飞灰填埋场)。驻光大电厂和王元飞灰填埋场的监管部门分别对光大电厂螯合后飞灰、飞灰填埋场处理飞灰进行监督性抽检。光大淮阴电厂2019年9月开始转运螯合合格后的飞灰,运输采用联单制,分别由产废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监管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2021年11月24日开始使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每包飞灰从产生、称重、贮存、转运、接收处理全部实现联网,全流程闭环管理,未发现将飞灰未经处理填埋王元填埋场的现象。
2.关于“生物质飞灰直接交由第三方倾倒”的问题。2022年4月26日,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光大淮阴电厂于2018年7月14日通过招标与常州威特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灰渣综合利用合同,由常州威特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淮安投资设立成立淮安泽隆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光大淮阴电厂生物质锅炉飞灰,淮安2020年7月15日原合同主体常州威特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淮安泽隆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光大淮阴电厂2019年8月底开始投入运行,截止2022年3月30日,共计产生生物质飞灰49169.46吨,均运至淮安泽隆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经进一步调查,2021年淮安泽隆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将部分灰渣倾倒至淮阴区新渡口街道一废弃坑塘内,被淮阴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1年2月2日,该公司将倾倒的灰渣清运回厂区存放,并将坑塘恢复了原状。

部分属实

1.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对光大淮阴电厂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处置产生的工业固废和危废,不得委托给不具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置。
2.加强对淮安泽隆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105

X2JS202204240042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关城社区,金源肉品公司,无审批无环评,污染周边环境,侵占耕地30亩,违规建设厂房2万多平米,已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建责令拆除,但至今并未拆除。

淮安市清江浦区

其他污染

4月25日—29日,清江浦区政府包案领导组织属地街道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负责人现场调查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1、关于“无审批无环评,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年产8000吨冷肉生产线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3年11月经原清浦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浦环表复〔2013〕54号),同年12月通过清浦区环保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2021年9月换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800778697611N001P。该公司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2022年4月10日清江浦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中1号、2号加药槽管道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部分车间内地面冲洗水未纳入污水处理。4月27日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中1号、2号加药槽管道已维修更换,车间内地面冲洗水已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关于“侵占耕地30亩,违规建设厂房2万多平米,已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建责令拆除,但至今并未拆除”问题。
经核实,该公司于1998年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占用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关城村十八组土地15605平方米建厂房,所占地类中有10324平方米为建设用地,527平方米为一般农用地,4754平方米为一般耕地,2019年7月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了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处罚款151970元。2021年5月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目前,该公司罚款已缴纳,房屋尚未拆除。

部分属实

1.因所在地块另有规划,该公司计划进行搬迁。
2.在搬迁完成前,清江浦区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加强管理,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06

D2JS202204240052

淮安市盱眙县桂五镇山洪村高郢组老山洪村村部旁,山头、山脚共6家养猪场,废气未经处理排放,天热时异味扰民严重,其中,郑某云养猪场最为严重。

淮安市盱眙县

大气

4月25日—30日,盱眙县包案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赶赴现场督办,推进信访反映问题整改落实。
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淮安市盱眙县桂五镇山洪村高郢组(老山洪村村部旁)的七天官山,山上、山下共有养猪场6户,分别是郑某云养猪场、蔡某军养猪场、颜某珠养猪场、周某成养猪场、张某军养猪场、赵某勤养猪场。检查发现:
1.郑某云养猪场雨污分离不彻底,发酵床未使用,粪污收集池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不全,猪场有明显异味。
2.蔡某军养猪场粪污收集池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粪污资源化利用记录不全,猪场有异味。
3.颜某珠养猪场自2021年8月已停养,收集池还存有粪污。
4.周某成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不全,猪场有异味。
5.张某军养猪场自2019年已停止规模养殖,目前自繁自养生猪60头,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不全。
6.赵某勤养猪场雨污分离不彻底,发酵床未使用,粪污收集池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不全,猪场有异味。
4月27日,盱眙生态环境局托江苏瑞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6家养猪场无组织恶臭气体分别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仅郑某云养猪场无组织臭气浓度为26,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其他5家养殖猪场无组织臭气浓度均未超标。

部分属实

1.4月28日,盱眙生态环境局对6家养殖户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并要求养猪场完善养殖规模建设粪污存储设施,配套相匹配的消纳还田土地(或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理利用)。对郑某云养猪场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盱眙县桂五镇 、农业农村局督促6户养殖户于5月4日前规范处置积存粪污,及时整治周边环境,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粪污去向可溯。县农业农村局要求郑某云、蔡某军、赵某勤3家规模化养猪场5月10日前全部出栏,安装除臭设施、修复破损粪污设施后方可进苗养殖;对颜某珠养猪场实行跟踪监督,养殖前必须安装除臭设施。
3.桂五镇举一反三,强化养殖户投苗审查,督促养殖户养殖数量要与粪污消纳能力相匹配。加强辖区内畜禽养殖场企(户)巡查指导服务,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107

X2JS202204240023

淮安市洪泽开发区东二道2号,江苏谷得化肥有限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等环保设备。在淮安市政府2020年公布该企业已关停退出的情况下,该公司换领营业执照,作为江苏沃尔康化肥有限公司(原江苏三联复合肥厂,也应关停)分厂,更名为江苏沃尔康谷得化肥有限公司,在原址上一直正常生产。

淮安市洪泽区

其他污染

4月26日,洪泽区政府包案领导带领洪泽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江苏沃尔康谷得肥业有限公司(洪泽经济开发区东二道2号厂区)进行现场督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淮安市洪泽开发区东二道2号,江苏谷得化肥有限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等环保设备”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20万吨复合肥”项目正在生产,该公司已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车间烘干废气、冷却废气经过干式旋风除尘+一、二级重力除尘+动力波洗涤器+水洗喷淋塔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废气经水洗喷淋塔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但发现破碎废气、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在车间内排放,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2、关于“在淮安市政府2020年公布该企业已关停退出的情况下,该公司换领营业执照,作为江苏沃尔康化肥有限公司(原江苏三联复合肥厂,也应关停)分厂,更名为江苏沃尔康谷得化肥有限公司,在原址上一直正常生产”的问题。经调查,在2020年化工整治中,洪泽区政府决定将江苏谷得化肥有限公司列为关停企业,具体关停实施方案是将江苏谷得化肥有限公司与江苏沃尔康肥业有限公司进行合并,并报省市化治办认可。江苏谷得化肥有限公司于2020年底与江苏沃尔康肥业有限公司完成合并,成立了江苏沃尔康谷得肥业有限公司,在合并前两个企业的原址上(洪泽经济开发区东二道2号、洪泽区淮岔公路38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台账资料及现场均已通过省市化治办验收。

部分属实

1、4月26日,洪泽生态环境局对江苏沃尔康谷得肥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境保护许可证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4月27日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
2、目前江苏沃尔康谷得肥业有限公司(洪泽经济开发区东二道2号)项目已停止生产,正在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改造,预计5月10日前改造到位。

108

D2JS202204240099

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嘉业上郡,芩子烧烤,晚间食客喧哗噪音及油烟扰民。

盐城市亭湖区

大气

4月25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洋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亭湖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核查。
1、2022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烧烤店未营业。经调查了解,该烧烤店前期营业时间为下午5点至凌晨2点,经营过程中油烟净化设施风机产生噪声,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2、经调查了解,该烧烤店烧烤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炒菜、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存在油烟扰民现象。

属实

1、该烧烤店已停业并搬离了烧烤餐厨设备。
2、亭湖区政府将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员日常巡查制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置。

109

D2JS202204240091

盐城市响水县小尖镇四丰村7组,金丰养猪场及东侧的另一家养猪场,养殖规模较大,无环评,晚间19点后废气异味扰民,均占用基本农田。

盐城市响水县

大气

4月25日,响水县政府组织响水生态环境局、小尖镇到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2家养殖场均属于规模化养殖,其中金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6年4月18日由原响水县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于2020年1月1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最近居民区距该养殖场290米。丰盛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于2021年3月26日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0年4月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最近居民区距该养殖场440米。
2、4月25日19点,响水县小尖镇调查人员实地走访发现金丰养殖场内未养殖生猪,该场周围无异味。丰盛公司粪液收集池周边有异味。2022年4月19日晚,响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分别在两个养殖场下风向和两个敏感点位(居委会和居民区)进行监测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达标。
3、经查,金丰养殖场和丰盛公司土地备案手续齐全两处土地均为设施农业用地。

部分属实

1、响水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养殖场正常使用风机除臭系统,将养殖产生的异味降到最低。
2、响水县政府督促小尖镇金丰畜牧养殖场及时修缮风机除臭系统设备,在安装完成之前不允许饲养生猪。

110

X2JS202204240064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石化产业园,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环己酮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重排烃,代码为:精蒸馏残渣HW11(900-013-11),非法转移给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但此危险废物不在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内。

盐城市大丰区

土壤

4月25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经查,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锦昌”)于2020年9月30日取得日照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临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精(蒸)残渣(类别:HW11,八位码:900-013-11)。2022年1月29日,日照锦昌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2年2月22日至2027年2月21日),核准的经营范围仍包含精(蒸)馏残渣HW11(900-013-11)。
2021年1月份,海力公司申请转移6000吨重排烃,经大丰生态环境局初审、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后,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送《关于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2021年1月27日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同意海力公司将6000吨重排烃转移至日照锦昌(转移有效期至2021年9月28日)。海力公司于2021年2月4日至6月2日期间向日照锦昌共转移重排烃1223.6吨。
2022年3月11日,海力公司再次申请转移6000吨重排烃,经大丰生态环境局初审、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后,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送了《关于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目前尚未复函。2022年以来,海力公司未向日照锦昌转移过重排烃。
综上,海力公司环己酮生产过程中,年产生6000吨重排烃(类别:HW11,八位码:900-013-11),在日照锦昌核准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范围内。

部分属实

1、大丰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危废等违法行为。
2、大丰区政府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废。

111

D2JS202204240079

盐城市大丰区兴丰镇,孜远印染有限公司,排放废气扰民。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月25日,大丰区政府组织新丰镇、大丰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
该公司已于2022年3月25日停产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废气污染问题,大丰生态环境局前期于2022年3月4日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有组织废气达标,无组织废气监测因子中臭气浓度超标。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
2、该公司已对产生臭气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在锅炉、导热油炉原有废气处理设施后道加装高频高压除尘设施。目前稻壳库增加布袋除尘设施已安装完成。

112

X2JS202204240044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石化产业园,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环己酮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轻芳烃、混排烃,主要单体组成为环己烷、环己醇、环己烯,危废代码为:精蒸馏残渣HW06(900-404-06),转移给南京长江江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单位),但江宇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上涉及HW06(900-404-06)的经营范围中并无海力化工环己酮装置产生的精馏残渣。相关部门仅简单核对代码,未查看相关环评报告确定能否转移。

盐城市大丰区

土壤

4月25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南京长江江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宇环保”)于2021年4月27日取得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1年4月至2026年3月),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6(900-404-06)。
海力公司环己酮生产过程中,年产生轻芳烃2000吨、混排烃6000吨。其中轻芳烃主要成分为环己醇、环己烯、环己烷;混排烃主要成分为环己醇、环己烯、环己烷、苯;危废代码均为HW06(900-404-06),在江宇环保危废经营许可证范围内。
海力公司的轻芳烃、混排烃(类别:HW06,900-404-06)转移程序是:海力公司先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申报管理计划,经大丰生态环境局港区环保分局在监控系统中核对(①江宇环保是否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②是否在核准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内)后,确认备案,海力公司填写电子联单,实施转移。
2022年3月4日,海力公司将轻芳烃、混排烃两个样品送至江宇环保进行检测化验,确认可以接收。3月9日,海力公司与江宇环保签订120吨轻芳烃、600吨混排烃的处置合同。3月14日,海力公司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将江宇环保变更进管理计划,备案生效后于2022年3月15日至4月21日共向江宇环保转移80.44吨轻芳烃(3批次)、439.7吨混排烃(16批次),江宇环保已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签收了上述危险废物。
2022年4月25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针对本次信访件对江宇环保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海力公司自2022年3月15日至4月21日向江宇环保转移80.44吨轻芳烃(属苯、甲苯、二甲苯残液,HW06/900-404-06)、439.7吨混排烃(属苯、甲苯、二甲苯残液,HW06/900-404-06),上述转移均在省危废系统中进行。核对企业入厂控制指标,交办单所提及“环己烷、环己醇、环己烯单体”均不在控制范围内,依据企业原料检验记录单显示海力公司上述危废符合入厂控制标准范围。查阅江宇环保生产台账,海力公司此批危废已于4月24日全部处理完毕,利用轻芳烃、混排烃生产苯、二甲苯,产生精馏残液(次生危废)通过自建焚烧炉处理完毕。
综上,海力公司的轻芳烃、混排烃转移至江宇环保的手续符合相关规定。

部分属实

1、大丰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危废等违法行为。
2、大丰区政府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废。

113

X2JS202204240040

盐城市阜宁县益林镇,污水未接管,排入海陵河、恒河,污染水体。

盐城市阜宁县

4月25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局、住建局、阜宁生态环境局、益林镇等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益林镇区污水收集排放分为三个片区:海陵河以南主要为新镇区,实行雨污分流体系;恒河以北主要为工业区,为雨污分流体系;海陵河与恒河之间为老镇区,为雨污合流片区,沿河(路)设置截流管;3个片区污水分别通过压(重)力管道输送至益林污水厂处理。现场检查时,益林污水厂正常运行。
经实地调查,未发现海陵河沿线有生活污水直排口;在恒河位于益林镇益北居谈庄桥南边西侧、大东居公路站料场北侧房屋后发现有生活污水排放口,存在少数居民生活污水没有接污纳管,少量生活污水外排恒河迹象。益林镇委托阜宁县东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恒河、海陵河各三个点位的水样进行取样分析,结果显示,均达到地表水IV标准。

部分属实

1.益林镇立即安排人员对恒河两个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了封堵,目前已完成封堵;2.阜宁县住建局、益林镇加快推进镇区主要河流两岸居民生活聚集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杜绝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河道;3.益林镇做好镇区主要河流沿岸污水排放口排查整治工作。

114

D2JS202204240050

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江苏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位于大丰路生态红线以内,破坏绿化,建设厂房违规生产,露天喷漆作业,油漆桶随意堆放,异味扰民。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月25日,大丰区委区政府组织大丰经济开发区、大丰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
1、经核查,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境内生态红线系新团河备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江苏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鼎立钢构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产品销售,办公地点与江苏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一致)距离生态保护红线直线距离约1.3公里,均不在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内。
2、经城管部门实地察看并查找道路绿化原始竣工图,未发现江苏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占用绿化情况,未发现该公司有损绿毁绿行为。此前未接到过群众反映江苏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破坏绿化的举报,经走访附近企业、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公司有破坏绿化的行为。
3、经查,该公司现有项目均已办理环评审批、环保验收以及排污登记手续。该公司共有3个“喷漆、刷漆及晾干车间”,均配套建设“干式漆雾过滤器+UV光解净化装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未按要求完全密闭,导致作业空间与外环境直接相通。
该公司油漆桶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内,现场检查未发现油漆桶随意堆放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已对江苏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喷漆、刷漆及晾干车间未按要求完全密闭的情况立案调查。
2、大丰生态环境局要求江苏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加快喷漆、刷漆及晾干车间密闭改造进度。在整改完成前,喷漆、刷漆及晾干工序不得运行。

115

D2JS202204240041

盐城市射阳县329省道,小红太阳能厂东侧的无名混凝土搅拌厂,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

盐城市射阳县

大气,噪音

4月25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合德镇、县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信访反映的无名混凝土搅拌厂实为陈洪峰混凝土搅拌加工点,主要生产轻质砂浆及商品混凝土,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封闭车间内建有轻质砂浆(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为筒仓2只、绞龙2根,粉煤灰、沙子等物料存放在车间内,未发现物料露天存放现象,车间内有积尘。
2、最近的居民住宅距该加工点约320米,该加工点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射阳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加工点未取得环评审批意见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射阳县督促该公司5月5日前完成筒仓、搅拌机等设备拆运;5月10日前完成物料清运。
3、该加工点无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射阳县工信局已责令该加工点停止违法行为、拆除相关设备。

116

X2JS202204240013

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近300家抛丸机企业,其中80余家设有铸造工序的企业建有100余台中频炉、100台炉子,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淘汰落后设备”为名要求全部拆除。举报人质疑此举属于“一刀切”。

盐城市大丰区

其他污染

4月25日,大丰区政府组织西团镇、区工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核查。经查,大丰区西团镇现有抛丸机生产企业260余家,为其配套的铸造企业共80家,共有中频炉117台。2021年12月,大丰区组织专项整治,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生产设备。在整治过程中,以政策规定为依据,分类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一刀切”、“一关了之”,着力维护铸造产业稳定健康绿色发展。
1、制定方案。研究制定《全区铸造企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处置范围、时间节点、处置要求等。
2、分类处置。西团镇80家铸造企业共有中频炉117台,分别是2018年6月前即投入使用的钢壳中频炉19台、2018年6月后未经产能置换自行改造钢壳炉58台、0.25吨及以上无磁轭铝壳中频炉37台、0.25吨以下无磁轭铝壳中频炉3台。整治重点是淘汰拆除铸造企业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即0.25吨及以上无磁轭铝壳中频炉37台和未经产能置换违规自行改造钢壳炉58台,共计淘汰95台;保留9家铸造企业的19台钢壳中频炉、3台0.25吨以下无磁轭铝壳中频炉。
3、有序推进。多次专题开展铸造产业政策宣传解读,编印政策汇编300多册,发放到各板块和铸造企业。根据公示且与企业核对后的台账清单,大丰区淘汰办将大丰区西团镇境内所涉企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明细清单一一反馈交办,明确淘汰整治处置要求。
4﹒加强服务。大丰区淘汰落后铸造产能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客观上对铸造企业影响较大。大丰区引导鼓励铸造企业加强横向合作,积极服务产能置换,指导企业转型升级。目前,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2021年底通过省工信厅公告,是盐城市第一家成功完成产能置换的企业。
综上所述,大丰区铸造企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整治工作不存在“一刀切”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大丰区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耐心细致做好企业思想工作,让企业知晓产业政策、正确理解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力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大丰区发挥现有铸造企业基础行业市场优势,探索发展路径,科学制定铸造产业发展规划,打造铸造行业绿色品牌。帮助手续齐全的企业实施产能置换,促进铸造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招商引资,寻找有产能出让、合作发展意愿的企业,引进产能实施置换,引导支持企业向后道延伸、外协配套,发展壮大铸造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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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21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尽力化肥厂,正在进行拆除作业,降尘措施不到位,导致扬尘扰民。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月25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大丰经济开发区、区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丰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
1、威达建设公司施工队从2022年4月18日至今,未进行厂房拆除,主要在现场进行钢筋整理打包以及混凝土地基开挖。
2、2022年4月24日现场检查,劲力化肥公司施工现场有一定扬尘,洒水抑尘效果不明显,拆除施工现场及建筑垃圾临时堆场未覆盖到位。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劲力化肥公司生产区厂房拆除工地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大丰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威达建设公司拆除劲力化肥公司厂房过程中扬尘防治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大丰区政府责令该公司已采用塑料防尘网对拆除施工现场以及建筑垃圾进行全覆盖。并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湿法作业,正常使用雾炮洒水车降低作业过程中的粉尘排放,严格密闭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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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04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新日月小区内,新园浴室北侧的河道被人为阻断,水体黑臭;31栋2单元门前堆放建筑垃圾未清理,绿化被破坏。

盐城市盐都区

4月25日,盐都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城管局、盐都生态环境局和潘黄街道赴现场核查。
1、经现场核查,新园浴室位于该小区31号楼东南侧、景观河北侧,新园浴室东北侧有一景观渠。该景观渠北高南低,为该小区开发时所建,因景观河两侧距人防地下室较近,为防止河水渗入地下室建设防水圩堤,非人为阻隔河道与外界相通。渠两侧栽种绿化、渠内铺垫有石头、石子,除下雨时有少量的雨水结存,平时都处于干渠状态,不存在水体黑臭现象。
2、经现场核查,31栋2单元302住户正在装修,装修垃圾装入编织袋运至楼下临时存放,由环卫人员每天进行清运,不存在建筑垃圾未清理的现象;4月24日-25日,潘黄街道抽调了五个社区近200人,在小区开展“清洁家园进小区”行动,对小区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对花草、树木进行修剪维护,并及时清运清理的杂草杂物,未发现绿化被破坏的现象。

部分属实

4月25日,盐都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城管局、盐都生态环境局和潘黄街道赴现场核查。
1、经现场核查,新园浴室位于该小区31号楼东南侧、景观河北侧,新园浴室东北侧有一景观渠。该景观渠北高南低,为该小区开发时所建,因景观河两侧距人防地下室较近,为防止河水渗入地下室建设防水圩堤,非人为阻隔河道与外界相通。渠两侧栽种绿化、渠内铺垫有石头、石子,除下雨时有少量的雨水结存,平时都处于干渠状态,不存在水体黑臭现象。
2、经现场核查,31栋2单元302住户正在装修,装修垃圾装入编织袋运至楼下临时存放,由环卫人员每天进行清运,不存在建筑垃圾未清理的现象;4月24日-25日,潘黄街道抽调了五个社区近200人,在小区开展“清洁家园进小区”行动,对小区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对花草、树木进行修剪维护,并及时清运清理的杂草杂物,未发现绿化被破坏的现象。

119

D2JS202204240103

扬州市江都市邵伯镇公路村侯集组奶奶庙桥下的河道,填埋大量固废和生活垃圾。

扬州市江都区

2022年4月26日上午,江都区邵伯镇政府会同江都区环卫处、水务局、江都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调查。反映的邵伯镇公路村侯集组奶奶庙桥位于邵伯镇银杏社区北大街最北端,该河道位置为镇级河道运粮河与公路村村级河道(塘)交界处,地处邵伯镇老旧镇区范围。奶奶庙桥下的河道向东南通往运粮河,长约700米,水面宽约20米;往西北方向约100米到河道尽头,水面宽约20米,两岸居民沿河而居。
关于“填埋大量固废和生活垃圾”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河道内有大量生活垃圾和杂物,特别是奶奶庙桥下四周坡岸处有生活垃圾堆放,坡岸附近水面上有漂浮物,主要为装修材料、破沙发、破家具、泡沫等。检查中同时发现奶奶庙桥下有6个编织袋包装物,全部为木头锯末。走访周边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该地块从来没有人填埋过固废和生活垃圾,但周边群众乱倒垃圾现象普遍存在。邵伯镇政府在奶奶庙桥东南西北四个坡岸处选择了四个点,用挖掘机开挖约1米多深,没有发现填埋固废和生活垃圾。江都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地块4个点位和河道的水质采样监测。

部分属实

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政府立即组织清理该河道水面漂浮物及河坡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扬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二、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落实“五位一体”管护措施,在沿河配套居民生活垃圾池(箱),明确专人按时清运,确保长效管护到位。银杏社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禁止生活垃圾倾倒入河。
三、江都生态环境局根据第三方监测报告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120

D2JS202204240095

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天山工业园,嘉利达石料厂,酸碱池破损,无防渗措施,酸碱废液渗透土壤。

扬州市高邮市

2022年4月25日,高邮市分管领导带领送桥镇人民政府、高邮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会商并现场督导。经查,嘉利达公司主要从事块状多晶硅和片状多晶硅的清洗。2019年9月,该公司《年清洗加工硅材料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获得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扬环审批[2019]02-30号),2020年6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21084MA1WAXHT8N001W)。
一、关于“酸碱池破损”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硅料清洗车间南侧建有1个酸性废水池和1个碱性废水池。酸、碱洗废水泵送厂区东侧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湖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废水池均为玻璃钢材地埋式构造,废水池地下均浇筑混凝土(厚度约15厘米)。现场发现酸性废水池和碱性废水池露出地面部分有被设备撞击损坏的情况。
二、关于“无防渗措施”问题。该公司提供了2019年8月20日向扬州沃夫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2个玻璃钢罐的合同,2个玻璃钢罐的制造标准为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耐腐蚀立式贮罐(行业标准JC/T 587-2012),出厂前已做反渗漏测试。
三、关于“酸碱废液渗透土壤”问题。该公司酸性废水池和碱性废水池周边均为15厘米混凝土硬质化地面。4月28日,高邮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酸、碱性废水池周边的土壤采样监测,样品正在分析中。
检查发现,该公司年清洗加工硅材料2000吨建设项目未进行“三同时”验收,对照环评多出一个泡料车间。废水处理设施脱氟、脱氮工艺,雨污排口不规范、雨污分流不彻底。

部分属实

一、高邮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嘉利达公司建设项目“未验先投”、“未批先建”违法问题(扬高环立[2022]47号、60号),拟处罚款共计40.2万元,同时查封该公司多出的泡料车间(扬环查(扣)字[2022]02-19号),并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
二、高邮生态环境局责令嘉利达公司抓紧对年清洗加工硅材料2000吨建设项目开展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修复酸性废水池和碱性废水池破损部位;复产后立即开展执法监测和后续跟踪监测,并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四、送桥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该公司5月底前完成雨、污水排口规范化整治,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7月底前完成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改造。8月底前完成废水处理设施改造。

121

D2JS202204240094

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湖滨村含秀路的无名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粉尘污染严重,机器噪音扰民。

扬州市邗江区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25日下午,邗江生态环境局会同公道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反映的无名搅拌站实为扬州夏宁鞋业有限公司计划筹建的废旧建筑材料破碎加工项目。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主要从事制鞋相关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销售;水泥制品制造。该公司废旧建筑材料破碎加工项目因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未能办理立项及相关审批手续,被当地政府叫停,目前生产线未完全建成。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部分砂石存于料仓中,混凝土搅拌设备正在安装,厂区内约有4000平方米空地已用碎砖垫层。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混凝土搅拌设备安装好后,产品用于厂区场地混凝土硬化,硬化结束后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因该公司未进行混凝土及破碎生产,无扬尘噪音产生,未开展监测。

部分属实


一、2022年5月2日,邗江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扬州夏宁鞋业有限公司混凝土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字[2022]05-121号),依法拟处罚款6000元。
二、公道镇政府要求扬州夏宁鞋业有限公司混凝土项目停止项目建设,5月31日前对混凝土项目落实“两断三清”,清移场内所有设备。
三、邗江区公道镇按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要求,加强日常巡查,要求该公司地面硬化施工中采取降尘降噪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噪声扰民。

122

D2JS202204240058

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棉麻小区,生活垃圾池未及时清理,恶臭扰民;小区旁的废品回收站,车辆运输过程中噪音、扬尘扰民;小区底楼门口养,异味、犬吠扰民。

扬州市广陵区

大气

2022年4月25日,广陵区分管领导带领曲江街道、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到棉麻小区核查。
一、关于“生活垃圾池未及时清理,恶臭扰民”问题。经查,棉麻小区有一处垃圾池,用于归集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区环卫办中标物业公司对该处垃圾每天上、下午清运一次,确保日产日清。现场发现,该垃圾池未封闭,小区居民投放垃圾不规范、不文明,向周边居民了解,有垃圾外溢的情况。
二、关于“小区旁的废品回收站,车辆运输过程中噪音、扬尘扰民”问题。该小区外废品回收站2010年4月租用扬州市供销合作干部学校房屋(曲江南路5号)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经营,现已退租,但仍在原址店外门口空地上从事废品回收经营,车辆及回收物品全部停(堆)放在路边空地上。经现场查看和走访居民,没有发现有噪音、扬尘扰民问题。
三、关于“小区底楼门口养,异味、犬吠扰民”问题。经排查小区底楼,发现一处笼,该犬未领取犬牌。

部分属实

一、4月25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及城管局对该废品回收站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4月26日上午再次前往现场查看,废品已全部清空,废品回收车辆已驶离。
二、4月26日,广陵区曲江街道已将该处垃圾池拆除,在原址规范设置垃圾桶,教育引导小区居民文明规范投放垃圾。
三、曲江街道已向居民宣传了《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要求犬主室内圈养,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信息登记。

123

X2JS202204240029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引江新村高寺桥南侧,设有一台100吨左右大型吊机,抓吊过程中大量物品落入引江河,码头粉尘污染严重,污水流入锦江河道,夜间作业、运输时噪音扰民,夜间大型土方车运输过程中未加盖,货物洒落。

扬州市江都区

2022年4月26日,江都区浦头镇政府会同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扬州市远通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江都区浦头镇引江新村上元组引江河西侧,主要从事码头货物装卸。该企业码头区域占地约1050平方米,占用引江河岸线90米。建有一座10吨的门坐式起重机。
一、关于“设有一台 100 吨左右大型吊机,抓吊过程中大量物品落入引江河,码头粉尘污染严重,污水流入锦江河道”问题。检查时,码头未作业,场地上建有一座10吨的门坐式起重机,未发现100吨左右吊机。经现场核实,该码头装卸抓取作业时会有少量黄沙落入引江河内,作业过程中不产生污水,待河道内黄沙影响船只靠岸时,用吊机将河道内黄沙淤泥进行清理,没有发现场地污水排入引江河道。企业未能提供该码头项目的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江都环境监测站于4月26日对该公司码头无组织排放粉尘(共4个点位)和引江河河水码头点位进行了采样监测,样品正在分析中。
二、关于“夜间作业、运输时噪音扰民,夜间大型土方车运输过程中未加盖,货物洒落”问题。经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警大队核实,该码头及沿线确实存在工程运输车辆噪音扰民、货物抛洒滴漏现象。

               

部分属实

一、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警大队今年以来查处31起该码头沿线工程运输车辆超载、不加盖抛洒滴漏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提醒企业和运输驾驶人避免夜间作业;针对少量车辆未加盖、超载、抛洒滴漏问题与运输车辆单位联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2020年1月9日、2021年6月4日,江都区交通运输局两次函告区泰州引江河工程管理处及区水务局,提醒两部门督促该码头进一步做好合法化、规范化工作。江都区交通运输局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三、江都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该码头项目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扬环案立〔2022〕4(D)78号),拟处罚款20万元,同时责令企业完善环保审批手续。
四、江都区水务局要求企业码头装卸作业时加强管理,规范工人操作,严防黄沙落入河道;督促该企业码头完善环保、安全等部门手续;同时承诺码头场地租赁到期后(2023年12月31日)将不再续租。
五、浦头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一线网格日常巡查和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环境管理,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严防环境污染。

124

D2JS202204240032

扬州市高邮市卸甲镇刘庄飞翔路与东风街交叉口南侧的铸造厂,生产时异味扰民,部分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开启。

扬州市高邮市

大气

2022年4月25日,高邮分管领导带领卸甲镇政府、高邮生态环境局、高邮市工信局到高邮市飞达铸造有限公司现场核查。反映的“铸造厂”为飞翔路西侧的高邮市飞达铸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铸件生产、加工。 2016年12月,该公司《“机械配件加工项目”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通过原高邮市环保局审批。2020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1321084727256728T001U),有效期至2023年4月。
一、关于“生产时异味扰民”问题。4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浇注工序未生产,造型工序正在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4月27日,高邮环境监测站组织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4月28日,卸甲镇组织人员对企业周边部分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10份问卷调查结果均未反映该公司有异味现象。
二、关于“部分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开启”问题。该企业熔铁粉尘配套了集气罩+滤筒除尘处理设施,抛丸粉尘配套了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浇注工序未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现场要求操作人员演示开启了设施,开启运行顺畅。该公司提供了2021年监测报告,该企业熔化浇注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最高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
检查发现,浇注车间内地面积尘较多,厂区生产车间西侧有杂物堆放。
               

部分属实

一、5月1日,飞达铸造有限公司已清扫浇注车间内地面积尘,厂区生产车间西侧杂物已清理。
二、高邮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强化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车间密闭性,同时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升级,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25

X2JS202204240016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扬州兴扬抗磨材料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仅4、50米,浇筑、电炉熔化、铸件焊补、铸件打磨、喷漆、化学涂料烘干等工序未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机废气、粉尘、烟尘超标排放,废气排气筒未设置采样孔,无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原材料露天堆放,未建设封闭料场,扬尘污染严重。四台电炉仅配套一台集气罩,且未正常使用。夜间生产时震动、噪音扰民。污水排放口位置、排放口数量、监测采样点、测流段、运行记录、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等不规范。

扬州市江都区

大气

2022年4月25日下午,江都区吴桥镇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到现场核查。扬州兴扬抗磨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耐磨材料生产,2016年12月取得“三个一批”备案登记意见,2019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12月。
一、关于“距离居民区仅4、50米”问题。经查,距离该企业最近的居民户约4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的排放特点和规律,结合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该企业没有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二、关于“生产工序未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机废气、粉尘、烟尘超标排放,废气排气筒未设置采样孔,无废气在线监控设施”问题。经现场核实,该企业无喷漆、焊补工序,涂层工序不使用化学涂料,熔化、浇铸、涂层、烘干、抛丸、打磨及清砂等产生废气的工序均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3座废气排气筒均设置了采样孔。4月27日晚上,江都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采样,样品正在分析中。该企业不属于重点管控企业,目前没有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的要求。
三、关于“原材料露天堆放,未建设封闭料场,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企业建有原料库及固废贮存场所,检查时未发现露天物料。
四、关于“四台电炉仅配套一台集气罩,且未正常使用。夜间生产时震动、噪音扰民”问题。企业目前使用2台中频炉(一备一用),配套一台旋转式集气罩。4月27日晚上江都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关于“污水排放口位置、排放口数量、监测采样点、测流段、运行记录、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等不规范”问题。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没有污水排放口。有一个雨水排放口并设置雨水排口标识,与排污许可证相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该企业不属于重点管控企业,目前没有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的要求。

部分属实

一、2022年4月26日,江都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排查记录台账的环境违法行为(扬环案立〔2022〕4(D)29号),拟处罚款1万元,要求企业5月15日前整改到位。其余废气等指标,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二、吴桥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一线网格日常巡查和环境监管,督促其规范环境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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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40015

扬州市邗江区建华村,扬州创日机械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未批先建,违规建设混凝土站,建设过程中粉尘、噪音严重扰民。

扬州市邗江区

大气,噪音

该交办件与第三批D2JS202203270071、第八批D2JS202204010054、第二十七批D2JS202204200060内容重复件。4月25日下午邗江区包案负责人带领相关负责人再次到现场核查。
一、关于“无任何手续,未批先建,违规建设混凝土站”问题。经查,反映的扬州创日机械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破产。2022年2月,邗江区人民法院终结扬州创日机械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裁定由扬州芳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土地、厂房所有权。扬州芳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新建“年产12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2022年1月获得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扬环审批[2022]05-03号)。混凝土项目正在建设中,不属于未批先建。
二、关于“建设过程中粉尘、噪音严重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原项目未生产,新建项目已完成,厂区内已浇筑混凝土路面,正在进行保湿养护。场地上多余的裸土已覆盖。该厂区另有租户陆某制砂项目,生产设备已经全部拆除。为了做到“两断三清”,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其暂时接通电力压滤泥浆,并将压滤后的泥浆外运。4月26日检查时,陆某正在进行泥浆压滤。根据测算,预计5月底前能够完成所有泥浆压滤和清运。

部分属实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将督促扬州芳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及时验收。

127

X2JS202204240010

扬州市高邮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0号,扬州通宇肥料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所在园区不具备化工园区功能,属于应关停的三高小化工企业;2、含氟气体、粉尘、异味、噪音超标排放。磷肥生产装置、复合肥生产装置,未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输送带、破碎机、筛分等工段未密闭,粉尘超标排放。磷肥生产车间,氟气未有效处理。使用废酸,磷肥重金属超标,污染农田。复合肥车间烟筒,未设置布袋除尘设备,水膜除尘设备未正常运行,锅炉布袋除尘设备停用;3、热风炉及锅炉未使用清洁燃料,使用生物质,粉尘超标排放。厂内藏有烟煤,擅自烧煤;4、厂区未雨污分流,无净化池,各种肥料及部分酸液随雨水外排。

扬州市高邮市

大气

2022年4月25日,高邮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召集高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邮生态环境局、高邮市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专题会商、调查核实。经查,扬州通宇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宇公司”)位于高邮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0号,主要生产农用系列复混肥、磷肥,是高邮市唯一的农用肥料生产企业。4月17日,因疫情防控货流不畅,停产至今。
一、关于“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所在园区不具备化工园区功能,属于应关停的三高小化工企业”问题。2007年9月,通宇公司退城进园,同月取得高邮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投资项目备案。该公司复混肥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园区产业规划。虽然所在园区不具备化工园区功能,但该公司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的要求通过省、市“一企一策”论证,明确该公司2020年为整治提升保留企业,不是应关停的化工企业。
二、关于“超标排放”问题。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法对“氟化物、粉尘、异味、噪音”开展现场监测。查阅该公司2021年委托检测报告,颗粒物、氟化物浓度等符合国家排放标准。2、该公司磷肥生产线输送带已密闭;破碎工段密闭并采取负压措施,无筛分工段;复混肥生产线投料工段敞开式作业,混合、搅拌、破碎工段均建有挡板阻隔粉尘,未配备粉尘收集设施;筛分工段未密闭,也无除尘设施。3、该公司复混肥、磷肥生产线各1台热风炉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并配备有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器。
三、关于“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问题。该公司磷肥、复合肥生产装置已按照环评要求氟内循环废气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旋风除尘+重力沉降+水吸收处理装置,先后在2010年、2012年通过原高邮市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2019年6月,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论证认为,该工艺是安全运行多年的成熟工艺。查阅该公司委托开展的检测报告,有组织氟化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四、关于“使用废酸,磷肥重金属超标,污染农田”问题。该公司2012年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处置、利用原扬州农药厂的脱水硫酸。2018年6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使用脱水硫酸,转而使用商品硫酸。2021年12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企业复混肥料进行抽样检测,检验报告中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五、关于“厂内藏有烟煤,擅自烧煤”问题。该公司2018年拆除复混肥生产线配套的蒸汽锅炉,2019年拆除复混肥生产线热风炉,今年4月拆除磷肥生产线热风炉。目前相应工段使用国信热电的蒸汽和天然气生产。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厂内堆放烟煤。
六、关于“厂区未雨污分流,无净化池,各种肥料及部分酸液随雨水外排”问题。经实地查看,该公司已实施雨污分流,有单独的生活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无生产废水外排。初期雨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后期雨水接入开发区雨水管网。企业原辅料和成品均建有相应的仓库,硫酸贮存在储罐内,通过管道输送至生产线,储罐四周有围堰。生产原料、产品在厂内运输时,有少量物料抛洒情况。4月25日,高邮环境监测站对企业雨水排口和生活污水排口采样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标准。

部分属实

一、高邮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在对省级开发区空间规划进行调整,根据调整后规划,修编园区规划环评,细分微调产业定位,纳入“复混肥、磷肥制造”行业,但不再新增企业。
二、4月26日,高邮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通宇公司复混肥生产线相关工段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的违法行为(扬高环立[2022]56号、57号、58号),拟处罚款共计16.32万元。
三、4月28日,高邮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关于对扬州通宇肥料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意见》,要求该公司控制生产过程中物料抛洒、加强收集处理,落实排污许可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后,高邮生态环境局将第一时间对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噪音开展监督监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四、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质检机构对通宇公司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重点检查产品重金属指标含量,并对该企业跟踪监督。
五、高邮经济开发区管委员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督促该公司编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加强巡查,督促企业做好治污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128

X2JS202204240002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联桥村,扬州市江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距离高汉集镇仅200米,每天18点左右排放猪粪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多次反映无果。

扬州市江都区

大气

该交办件与第十七批D2JS2022041000652022内容基本相同。2022年4月26日,江都区浦头镇政府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扬州市江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2020年9月,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同意该企业“江都一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扬环审批〔2020〕04-86号),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2021年4月一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2021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1321012MA22R7412F001Z), 2021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自主验收。
一、关于“距离高汉集镇仅200米,每天18点左右排放猪粪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问题。经实地查看,该养殖场距离高汉集镇约1500米,距北侧居民区最近点位约500米。检查时,因疫情防控要求,执法人员未能进入养殖区。通过在围墙外查看,距离围墙最近的猪舍配套的除臭装置处于运行状态。现场核查固粪处理区、废水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固粪处理区堆放少量正在发酵处理的猪粪,废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前期检查中发现的A/O生化处理池未加盖处理的问题已整改完成,污水处理池临时用彩条布进行了覆盖密闭,污水处理设施附近气味明显改善。26日上午,现场检查时厂区内和周边仍有臭味,26日、27日下午6点左右浦头镇对该企业开展了网格化巡查,企业周边闻到异味。江都环境监测站于2022年4月26日18时左右再次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采样监测(布点5个),样品正在分析中。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江都生态环境信访系统查询,2022年接收12369、12345等渠道反映该企业的信访8件,均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各项污防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按照信访办理要求答复反馈相关举报人。

部分属实

一、扬州市江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预计6月底完成镀锌钢材+阳光板完成污水处理池加盖工程。
二、江都区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江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技术指导,要求固体粪肥及时处理,增加围墙喷淋设施喷雾频次,做好厂区除臭设施运行和维护,减少气味扰民。
三、江都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依据监测结果及时跟踪调查。
四、浦头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一线网格日常巡查和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环境管理,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严防环境污染。

129

D2JS202204240085

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荆陵镇上社村,卡迪陆木业有限公司,厂区扬尘、噪音严重扰民,无环保治理设施,违规取得环评手续。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25日,丹阳市政府组织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的对象实为丹阳市卡迪路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未生产。
一、关于“厂区扬尘、噪音严重扰民”问题。经调查,丹阳市卡迪路木业有限公司生产时会产生粉尘和噪声,车间内有积尘,车间外无明显粉尘。
二、关于“无环保治理设施”问题。丹阳市卡迪路木业有限公司粉尘产生工段建有配套的除尘设施。
三、关于“违规取得环评手续”问题。经查,丹阳市卡迪路木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部分属实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卡迪路木业有限公司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待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到位后,方可从事生产。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卡迪路木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三、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丹阳市卡迪路木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130

D2JS202204240082

镇江市丹阳市云阳镇永福村苏巷里,312国道常武石油加油站马路对面向西约200米处的一个路口进去的蓝色彩钢瓦铁皮门内,粉尘、噪音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25日,丹阳市政府组织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的对象实为丹阳市高新区云阳街道永福村的一违章建筑拆除点。
关于“蓝色彩钢瓦铁皮门内,粉尘、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丹阳市高新区云阳街道永福村被举报的违章建筑正在拆除中,拆除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噪声。

属实

一、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要求永福村违章建筑拆除施工人员在作业时做好噪声和粉尘的管控,防止扰民。
二、2022年4月28日,该处违章建筑已被全部拆除。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要求永福村做好拆除工作结束后场地清理、扬尘管控等相关工作。

131

D2JS202204240080

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新民大队,红业加油站北侧约200米的无名石头加工厂(束姓老板),扬尘污染严重,生产机器噪音扰民;同厂区内的混凝土搅拌站,存在同样问题。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25日,丹阳市政府组织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的对象实为丹阳市开发区恒成建材经营部,从事石料筛选加工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未生产。
一、关于“扬尘污染严重,生产机器噪音扰民”问题。丹阳市开发区恒成建材经营部露天生产,生产时会产生粉尘和噪声,未采取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二、关于“同厂区内的混凝土搅拌站,存在同样问题”问题。经查,丹阳市开发区恒成建材经营部厂区内无混凝土搅拌站。
三、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现场检查发现,丹阳市开发区恒成建材经营部石料水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至生产设备旁的地面上,经生产设备东侧的水沟流入厂区内东南侧的水塘,经水塘沉淀后回用,该水塘未采取任何防腐、防渗漏措施。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水塘进行了采样监测。

部分属实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开发区恒成建材经营部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待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到位后方可从事生产。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开发区恒成建材经营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三、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丹阳市开发区恒成建材经营部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132

X2JS202204240035

镇江市丹徒区长山林场丁卯宜园东南侧的高尔夫球场,侵占数十亩林地,且擅自扩大建设面积。

镇江市
新区

生态

2022年4月25日,镇江新区管委会组织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场进行核查。
关于“镇江市丹徒区长山林场丁卯宜园东南侧的高尔夫球场,侵占数十亩林地,且擅自扩大建设面积”问题。经现场核查,丁卯宜园东南侧高尔夫球场是指镇江裕瓏湾实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康体中心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6亩,原本建设有高尔夫球场,已于2019年7月拆除。经与镇江市林业局核实,该项目用地均不在林地保护规划范围内,但存在土地非法占用情况。
根据调查,该地块因涉嫌违法用地,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立案查处并作出处罚决定,分别处罚14.6465万元、107.0375万元。镇江市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部分进行了恢复原状并复绿,对建筑物进行去功能化。针对建筑物后续处置企业正向法院诉讼中,根据法院裁定结果进行处理。现场检查还发现,该区域路面及复绿区域管护不到位,有垃圾、杂草等影响环境。

部分属实

一、镇江市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杜绝占用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二、镇江市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加强该片区周边开展长效管护,及时清理垃圾、杂草。

133

X2JS202204240033

镇江市句容市宝华镇胄王村小九华越野基地西侧约400米处的一座废弃矿山(汤山街道青林社区窑湾村汤山练灰厂露采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东侧50米),违法采矿、制砖,大面积山体遭到毁坏,扬尘污染严重,仅用绿网覆盖应对督察。

镇江市
句容市

生态

2022年4月6日,句容市政府组织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宝华镇政府及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被举报对象为李某斌砖厂,主要从事水泥砖生产。该信访件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的受理编号为X2JS202204040015(第十一批)信访件一致。
一、关于“违法采矿制砖,导致大面积山体破坏”问题。2022年4月6日上午,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业测绘人员携带无人机对李某斌砖厂及周边进行航拍,以航拍影像为底图,通过Arcgis地理信息系统叠加李某斌砖厂情况,经核实李克斌砖厂为利用原废弃采矿用地进行水泥砖生产。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句容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对李某斌进行调查核实,制砖原料取自李某斌本人合法取得矿权采矿时遗留堆放在矿区的石粉,未发现通过非法采矿获取原料现象。
经调查,李某斌砖厂附近山体裸露,主要原因是由于矿山历史开采以及矿山关闭后盗采所致。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公安部门成立打击盗采专业队伍开展巡查,于2021年3月在此区域发现盗采行为,共抓获盗采嫌疑人11人,已向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经核实该盗采行为与李某斌砖厂并无关联。宝华镇政府在矿区设立了围挡,防止机械进入矿区。
二、关于“扬尘污染严重,仅用绿网覆盖应付督察”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李某斌砖厂场地上的物料堆放未及时覆盖,制砖工序密闭不到位,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022年4月6日上午,宝华镇政府已要求企业负责人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拆除厂房,将物料清运完成,并督促企业对裸露地表进行覆盖。目前砖厂所有机械设施全部自行拆除完毕,原生产用房已经拆除完毕。堆放的砖块现已清理三分之二,已完成清理的部分场地采取扬尘网覆盖。

部分属实

一、 句容市宝华镇政府根据“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督促企业加快拆除整改,及时清理物料、设备,做好场地扬尘污染防治。
二、针对山体裸露破坏问题,句容市政府已于2022年2月聘请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对纹山宕口开展生态修复方案进行设计,待方案完成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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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40045

镇江市丹阳市云阳镇312国道与永福路交叉口,312国道北侧大院内的三无黑砂加工作坊,扬尘、噪音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25日,由丹阳市政府组织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的对象实为丹阳市云阳镇跃宁家具加工部,现场未生产,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关于“三无黑砂加工作坊,扬尘、噪音扰民”问题。经查,丹阳市云阳镇跃宁家具加工部厂区内无黑砂加工作坊,现场也无黑砂贮存。该加工部生产车间已空置,仓库内堆放了大量的旧家具。据向现场负责人了解,原丹阳市云阳镇跃宁家具加工部生产时会产生粉尘和噪声。

部分属实

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防止“散乱污”企业、作坊利用闲置厂房从事生产,污染环境。

135

D2JS202204240023

镇江市句容市后白镇延福大队前湖村,刘某松的养鸡场紧邻村民家庭农场,地势较高,鸡粪排入东侧鱼塘及农田内,导致附近鸡、鸭、鱼、牛死亡;30几台排风扇正对民房,噪音、异味扰民。相关部门多次现场检查未处理。

镇江市
句容市

大气,土壤,噪音,水

2022年4月26日,句容市政府组织句容市后白镇政府、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赴现场开展调查。
被举报对象实为江苏华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位于后白镇延福村前湖自然村,主要从事蛋鸡养殖和鸡蛋销售。2019年7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相关环保手续、无排污许可证。2021年1月开始养殖,目前有3间鸡舍使用中,共存栏蛋鸡约14万羽。
一、关于“鸡粪排入东侧鱼塘及农田内,导致附近鸡、鸭、鱼、牛死亡”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和核实,该养鸡场畜禽粪便委外处置,因鸡场东南角地势偏高,部分未及时清运的鸡粪顺着雨水流入周边水体,导致鱼塘出现死鱼情况;经走访了解,未发现鸡、鸭、牛死亡的现象。
二、关于“30几台排风扇正对民房,噪音、异味扰民”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养殖场共有排风扇90台,其中东边36台,目前闲置未用;南边54台,为错峰使用。经委托江苏星晟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专业测绘,该养鸡场与最近的农村居民聚居点直线距离为1402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但养鸡场东侧有一户民房直线距离为139.4米,不符合《村镇规划卫生规范》要求,该民房为后湖村2013年整村拆迁唯一遗留户。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厂界噪声、废气及周边水体进行监测,将视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三、关于“相关部门多次现场检查未处理”的问题。经查阅资料,2022年3月11日、27日,句容市后白镇政府协同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畜禽粪便未及时清理等环境违法行为。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部分
属实

一、句容市后白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在排风扇外安装防护墙并在防护墙内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目前已安装到位。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防止异味扰民。
二、2022年3月11日,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7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5月30日前将蛋鸡存栏量降至7.5万羽以下。2022年3月27日,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畜禽粪便未按要求处置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3000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按要求立即对厂区内堆放的畜禽粪便进行处置,落实日产日清工作制度。
三、句容市后白镇政府牵头负责在2023年5月30日前拆除卫生防护距离内民房,如双方协商不成,将通过司法渠道推进解决。
四、句容市后白镇政府履行好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做好督察交办事项的后续整改工作,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强化压力传导,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36

D2JS202204240009

镇江市大港新区姚桥镇三桥村伏元小学北侧谭家圩、谭家埭向南70米、谭家埭向北30米,河道内长满芦苇,污染物未定期清理,水质污染严重。每次仅清理主干道两侧河道应对检查。三桥村大部分河道存在上述问题。

镇江市
新区

2022年4月25日,镇江新区管委会组织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姚桥镇政府至现场进行核查。
一、关于“河道内长满芦苇,污染物未定期清理,水质污染严重”问题。经核实,夏桥港、谭家埭南侧河塘及谭家埭北侧河沟,均存在水系不通畅,沟塘内有漂浮垃圾、芦苇未能及时清理,长效管护不到位等情况。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委托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对三条沟塘进行水质监测。结果显示,谭家埭村南河塘、村北河沟水质为Ⅴ类水,夏桥港水质为Ⅳ类水。对村内另外两条主要河道双伏港和三桥河进行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均为Ⅲ类水。
二、关于“每次仅清理主干道两侧河道应对检查,三桥村大部分河道存在上述问题”。三桥村内主要河道有三桥河、双伏港、夏桥港3条村级河道。三条河道均列入新区河长制考核,其中三桥河、双伏港位于主干道两侧河道,日常管护确实比较到位,夏桥港由于地理位置偏僻,管护频次不够。谭家埭村南河塘、村北河沟为组级河道,日常由村民小组管护,但由于资金、人手限制,管护力度不足,导致河道长满水生植物,水流不畅。

部分属实

一、镇江新区姚桥镇政府联系管护队伍,对夏桥港和两条组级沟塘进行全线清理,打通水系,同时清理河道周边垃圾,保证河道干净、清洁。
二、待河道清理结束后,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将委托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进行持续跟踪监测。
三、镇江新区姚桥镇河长办督促三桥村对村内所有河道加强日常巡查,落实长效管护。
四、镇江新区姚桥镇政府加强对村民保护河道环境的宣传,禁止私自种植和乱倒生活垃圾,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137

D2JS202204240006

镇江市丹阳市丹北镇新桥片区丹东公路,距离通港路500米,丹阳市俊宇汽配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粉碎机噪音扰民,无废气收集装置,异味扰民,含油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水管道。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噪音,水

2022年4月25日,由丹阳市政府组织丹阳市丹北镇政府、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的对象实为丹阳市俊宇汽配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现场在生产。
一、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查,丹阳市俊宇汽配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关于“粉碎机噪音扰民”问题。丹阳市俊宇汽配有限公司粉碎机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运行时会产生噪声。
三、关于“无废气收集装置,异味扰民”。丹阳市俊宇汽配有限公司熔融、吹塑工段未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现场车间内有一定异味,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该公司东侧为厂房,南侧为空地,西侧和北侧有居民居住。
四、关于“含油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水管道”问题。经查,丹阳市俊宇汽配有限公司无产生废水的工段和设备,生活污水通过管网进入西北侧100米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该公司建有一套设备冷却水循环系统,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有含油废水直排污水管道的现象。

部分属实

一、丹阳市丹北镇政府负责对丹阳市俊宇汽配有限公司实施取缔。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俊宇汽配有限公司的生产电源进行查封,并对其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三、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丹北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对丹阳市俊宇汽配有限公司厂房加强巡查,避免“散乱污”加工点死灰复燃。

138

D2JS202204240096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工业集中区通野西路88号,江苏罗科雷森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使用高硫、低硫焦炭,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排放大量VOC及二氧化硫气体,机油、危废未按实际使用量申报,且随意倾倒厂区空地上,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生产流水线上部分管道破裂,导致污水滴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所有设备安全标识不齐全。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水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俞垛镇、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江苏罗科雷森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使用高硫、低硫焦炭”问题。4月25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停产整改中,场地上堆放有焦炭,该交办件与第二十三批编号为D2JS202204160028交办信访内容部分重复,前期场地上堆放的高硫焦炭目前正在清理中。
二、关于“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排放大量VOC及二氧化硫气体”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4月17日,姜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的双碱脱硫塔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双碱脱硫塔废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超标,姜堰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泰环案立﹝2022﹞6-94号),拟处罚款12万元。
三、关于“机油、危废未按实际使用量申报,且随意倾倒厂区空地上”问题。经核查,该企业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均按规范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厂区内未见有随意倾倒机油、危废现象。调阅该企业危废处置台账记录,产生的危险废物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进行申报转移。该企业与泰州市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收集处置(收储)合同(2021、2022年),2021年9月14日,该公司进行危废转移(2019年产生量0.37t、2020年产生量1.92 t.2021年产生量1.5 t.2022年已产生量1.12t,转移量3.46 t),危废转移联单编号:2021321290003132。
四、关于“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问题。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前期检查发现,该企业原料堆场和进料仓均为半开放,原料转运、车辆运输及原料进料过程中均有扬尘产生。车间内部分设备存在逸尘点,车间积尘较多,已要求企业针对扬尘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该企业周围约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区。该企业实际生产时,扬尘、噪声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关于“生产流水线上部分管道破裂,导致污水滴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问题。经核查,该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检查时未发现生产流水线上管道破裂、污水滴漏现象。
六、关于“所有设备安全标识不齐全”问题。经核查,该企业电箱、机械设备、有限空间等处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部分属实

一、俞垛镇督促企业针对废气(扬尘)、固废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俞垛镇督促企业将厂区现存的少量高硫焦炭立即清除,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硫焦炭。

139

D2JS202204240081

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上海花园27幢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信访涉及的餐饮店是泰兴市家食美大餐饮部。2022年4月25日-26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黄桥镇人民政府对泰兴市家食美大餐饮部现场检查,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上海花园27幢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餐饮部厨房正在炒菜,油烟净化装置和引风机均正在运行,该单位提供了油烟净化装置的认证检测报告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厨房南墙开有一扇通往小区的门,位于27幢主楼一单元和二单元的单元门之间,检查时门处于打开状态,27幢单元门附近有一定油烟味。4月25日晚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部废气排放口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油烟排放浓度为0.29mg/m3,未超过排放限值2mg/m3。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调阅2021年以来泰兴市12345热线、黄桥镇信访记录、泰兴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系统、泰兴生态环境局信访台账,接到反映该餐饮部油烟扰民问题的信访仅一次,为2022年2月18日“12345”热线举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黄桥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月22日前往检查,发现该单位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从厨房南墙的窗户直接向小区内排放,27幢单元门附近有明显油烟味。泰兴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设计安装油烟排放专用管道,确保油烟不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该单位2022年3月2日与无锡市滨湖区友联环保科技服务部签订服务合同,对油烟净化装置及油烟排放管道进行改造,封闭了厨房南侧的窗户,在原有三套油烟净化装置基础上,在二楼新增一套引风机和油烟净化装置,并建设了专用油烟排放管道,处理后的油烟向北排放,费用共23000元,该单位提供了技术服务合同。2022年3月12日该单位委托苏州国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新增的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检测,现场提供了检测报告【(2022)国泰(环)字第(03116)号】,其中油烟/油雾平均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0.1mg/m3),结果显示未检出。

部分属实

一、黄桥镇督促该餐饮部营业时必须关闭厨房南侧门窗,并对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理维护,保持正常运行,确保油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要求该餐饮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黄桥镇加强对该单位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140

X2JS202204240049

泰州市兴化市昌荣镇富民村,朝阳商品混凝土公司,无环保手续,大量混凝土废水直排河道、农田。

泰州市 兴化市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5日,兴化市昌荣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兴化市昌荣镇余家建材经营部(当地村民俗称其为朝阳商混),位于兴化市昌荣镇富民村,该经营部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无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配套建设了废水沉淀池,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性废水排入河道、农田,目前已停产。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昌荣镇人民政府要求兴化市昌荣镇余家建材经营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其拆除相关生产设施,尽快清理场地,妥善处理好场地上堆放的砂石、水泥等原料。昌荣镇人民政府要求该经营部5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昌荣镇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巡查频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141

X2JS202204240041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兴业路666号,江苏众嘉新材料有限公司,1.将大量含苯酚、甲醛、硫化物的固体废物填埋在厂区周围河沟;2.以高硫碳替代低硫碳燃烧,排放含苯酚、甲醛、硫化物等刺鼻废气;3.车间无粉尘收集装置,污染严重;4.在储存、使用酚醛树脂过程中,废水直排厂区下水道。露天堆放焦炭、矿渣、苯酚、甲醛、硫化物等物料,雨天污水直排下水道。大炉子冷却水未循环使用,直排下水道及附近河道;5.生产噪音扰民;6.批建不符,废气处理技术不合规,台账记录不完整,固废去向不明。

泰州市 兴化市

土壤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5日至4月26日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江苏众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为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主要从事岩棉制品加工项目。该公司年产5万吨岩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月经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泰行审批(兴化)〔2018〕20009号),2019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13235848214001U,2019年10月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该公司岩棉制品项目生产工艺为:玄武岩、白云石、矿渣、焦炭为原料→熔化炉→熔体流槽→离心机→纤维形成→集棉机→摆锤成型加压→固化→冷却→切割→包装。项目配套安装了旋风、布袋、水幕等除尘设施,废活性炭(集棉固化工序产生)、冲洗水沉渣等危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公司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300米。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将大量含苯酚、甲醛、硫化物的固体废物填埋在厂区周围河沟”问题。经查,该公司年产约三万吨固废,由盐城市秉旺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制成砖块回购作为原料再利用。查阅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处置和回收合同以及进出库单据,未发现异常情况。大垛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调查附近村落,未发现有废料填埋至水塘、水沟的现场和有效的线索。
二、关于“以高硫碳替代低硫碳燃烧,排放含苯酚、甲醛、硫化物等刺鼻废气”问题。经查阅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焦炭进料化验报告,显示,焦炭硫含量在0.5—0.7%,属于低硫焦炭,与环评要求相符,未发现使用高硫炭的情况;通过查看烟气在线监控历史记录数据,SO2、NOx和烟尘等相关数据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3728-2020)。因该公司停产,未能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该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开展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三、关于“车间无粉尘收集装置,污染严重”问题。经查,受疫情影响,目前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通过调查了解,在切割工序和厂区内铲车行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切割工序配备布袋除尘设备,部分切割工位会有少量粉尘散落于设备底部,在铲车行驶时厂区内部会产生扬尘。
四、关于“在储存、使用酚醛树脂过程中,废水直排厂区下水道。露天堆放焦炭、矿渣、苯酚、甲醛、硫化物等物料,雨天污水直排下水道。大炉子冷却水未循环使用,直排下水道及附近河道”问题。经查,酚醛树脂是项目集棉工段中使用的黏合剂,酚醛树脂采用专用储罐储存,储罐四周建有防渗漏围堰,配有专用的输送管道和输送泵供给使用,现场核查时,沿其管路至使用点未发现滴漏痕迹,查其储罐和管道沿线也未建下水道排口。该公司在厂区原料堆放区分别建有原料仓库和固废仓库,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现象。该公司原料仓库喷淋口设置密度不够,存在一定扬尘污染,未发现随雨水流入下水道现象。该公司熔炼工序配套使用冷却水,为夹套冷却,是循环系统,冷却水不接触原辅材料,未发现岩棉废渣混入的现象。冷却水需要定期补充,不外排。
五、关于“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受疫情影响,目前江苏众嚞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能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300米。该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开展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六、关于“批建不符,废气处理技术不合规,台账记录不完整,固废去向不明”问题。经查,根据审批内容,该公司建有2条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非金属熔化炉2台、离心机4台、集棉机2台、固化炉2台等,该公司年产5万吨岩棉制品项目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两条生产线于2019年10月同时完成 环保“三同时”验收。该公司废气主要是熔化炉、集棉机棉尘、固化炉、冷却切割产生,熔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三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NCR脱硝+碱喷淋脱硫”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棉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岩棉板过滤+活性炭纤维毡+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岩棉板过滤+活性炭纤维毡+活性炭吸附+催化焚烧脱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冷却切割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纤维毡”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气筒出口安装CEMS烟气24小时在线监控系统,通过查阅废气监测在线监控数据,SO2、NOx等废气和烟尘等相关数据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3728-2020),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所产生的废活性炭、水池沉渣等危废交由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通过与“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提交的数据比对,危废从产生到贮存再到处置均符合危废处置的相关规定。查阅该公司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活性炭的更换周期正常,废活性炭的入库与处置量也与台账相符。该公司年产三万多吨一般工业固废,由第三方公司制成砖块回购作为原料利用,有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回收和处置合同以及进出库单据。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督促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增大原料仓库喷淋设施密度,规范记录固体废物台账,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待该公司复产后,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对其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加大对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检查频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142

X2JS202204240031

泰州市泰兴市万桥路7-18号,食客来面馆,位于商住综合楼且未配套专用烟道,北侧一楼安装排烟管道,排烟口距离小区住户不足 10 米,油烟扰民;万桥公寓周边7、8家火锅、烧烤等餐饮店,油烟、异味、废气扰民。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4月25日-26日,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延令街道办事处对食客来面馆、川玉楼、如意烤吧、川泰小吃、武宁炖钵和失控猫元気烧肉饭等6家餐饮店现场检查,检查时除失控猫元気烧肉饭未营业外,其他餐饮店均正在营业。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食客来面馆,位于商住综合楼且未配套专用烟道,北侧一楼安装排烟管道,排烟口距离小区住户不足10米,油烟扰民”问题。经查,泰兴市食客来面馆位于泰兴市万桥路7-1号楼,为5层商住综合楼,该楼1-2楼为商铺,3-5楼为住户。食客来面馆厨房有1眼猛火灶和3眼小灶,其中猛火灶和2眼小灶使用天然气做燃料,1眼小灶使用罐装煤气做燃料,猛火灶用于炒菜,小灶用于炖煮和烧水。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炒菜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向5楼楼顶。该专用烟道由猛火灶集气罩延伸穿过该栋楼北侧墙体,沿该栋楼北侧外墙向上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延伸至5楼楼顶排烟口。该排烟口离该商住综合楼5楼住户较近,距离万桥公寓小区住户最近距离约14米。4月25日现场走访食客来面馆楼上住户,均表示该面馆餐饮油烟对其无明显影响。4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厨房正在炒菜,油烟吸收处置装置正常运行,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店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10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二、关于“万桥公寓周边7、8家火锅、烧烤等餐饮店,油烟、异味、废气扰民”问题。
经查,万桥公寓周边除食客来面馆还有5家餐饮店,分别为川玉楼、如意烤吧、川泰小吃、武宁炖钵、失控猫元気烧肉饭。
1. 川玉楼,该餐饮店厨房有2眼猛火灶、4眼小灶、1台蒸箱,2眼猛火灶及4眼小灶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猛火灶用于炒菜,小灶用于高压炖煮,蒸箱用于蒸米饭。猛火灶上方建有集气罩,蒸箱旁边有集气口,餐饮废气合并收集后,沿北侧外墙油烟管道向上经4楼平台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55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2. 如意烤吧,该餐饮店1楼西侧有1个烧烤炉,烧烤炉自带油烟净化器,烧烤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西侧管道排向3楼楼顶。1楼东侧有一个厨房,厨房有3眼猛火灶,使用罐装煤气做燃料,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餐饮油烟经收集沿东侧外墙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向上排向3楼楼顶。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厨房油烟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61mg/m3、烧烤炉油烟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40mg/m3,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3. 川泰小吃,该餐饮店厨房有2眼猛火灶(使用罐装煤气作为燃料)。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餐饮油烟经收集沿东侧外墙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向上排向3楼楼顶。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25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4. 武宁炖钵,该餐饮店厨房有2眼猛火灶,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餐饮油烟经收集沿东侧外墙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向上排向3楼楼顶。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36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5. 失控猫元気烧肉饭,4月25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餐饮店未营业,据社区工作人员及隔壁商户介绍,该餐饮店2022年年初至今一直未营业。

部分属实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发函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川玉楼、如意烤吧、川泰小吃、武宁炖钵加强店内卫生环境管理,对地面油污、污水管网内残渣等及时进行清理,并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装置。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延令街道办加强对上述餐饮店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143

X2JS202204240025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大泗社区19组三星村,村民单某际的露天旱厕至今未拆,臭味刺鼻,占用公共道路私搭乱建棚子,随意堆放垃圾杂物,影响周边环境。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大气

2022年4月23日,大泗镇相关工作人员会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办、高港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露天旱厕至今未拆,臭味刺鼻”问题。经现场核实,该户旱厕位于房屋后侧约2平方米,平时不使用,主要供室内卫生间用水排出,粪坑已加盖,但未加盖严实。
二、关于“占用公共道路私搭乱建棚子,随意堆放垃圾杂物,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所指占用公共道路私搭乱建棚子,随意堆放垃圾杂物,具体位置是在被举报人单国制家房后屋檐下,用木头简易搭建的杂物间,因举报人希望清除该杂物间,留出一条通道,故希望被举报人将杂物间拆除。

属实

一、联系建筑工程队,立即拆除该木质杂物间和旱厕并建立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并同步做好周边群众工作,加强沟通解释。已于4月26日完成。
二、要求大泗镇党委政府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在农村人居环境、村庄环境治理等领域大力开展地毯式、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擦亮大泗生态底色。

144

X2JS202204240020

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史堡村,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无冶炼开炉、铸造资格,每天夜间23点后散发类似蜡烧焦异味,烟囱排放黄烟,机器噪音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兴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包案领导兴化市委常委、戴南镇党委书记、高新区(筹)党工委书记现场督办。4月25日至4月27日,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无冶炼开炉、铸造资格”问题。经查,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精密铸造项目使用的是180公斤小型中频炉。该公司精密铸造项目无环评审批、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
二、关于“每天夜间23点后散发类似蜡烧焦异味。烟囱排放黄烟,机器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夜间23点后脱蜡工序开始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脱蜡车间脱蜡釜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振壳过程中产生噪音。该公司浇铸工序建设了1套布袋除尘废气治理设施,未发现烟囱排放黄烟,2021年4月24日至26日该公司委托江苏瑞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有组织废气与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基本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南镇要求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针对振壳工序采取相关减震防噪措施。5月15日前完成。
二、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4月27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厂脱蜡车间脱蜡釜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兴化生态环境局拟对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精密铸造项目无环评审批、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5月20日前完成。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南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145

D2JS202204240024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泰东河大桥边,泰州市润林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水洗砂石,位于泰东河生态红线内,冲洗废水排入泰东河,厂区周边堆放污泥。

泰州市 姜堰区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俞垛镇、自规分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滕智东第一时间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泰州市润林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水洗砂石,位于泰东河生态红线内”问题。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泰东河为清水通道维护区,属于省生态空间管控区。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966号),经核实,该企业占地约60亩,其中约35亩位于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内,执行《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4月26日现场核查,该公司未生产,石子粉碎生产线位于厂区西北侧,主要生产设备为石子粉碎系统、泥浆分离机、沉淀池、压泥机等。现场未发现水洗砂石作业。
二、关于“冲洗废水排入泰东河,厂区周边堆放污泥”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破碎筛选过程采用水喷淋降尘,喷淋水经泥浆分离机、沉淀池、压泥机处理后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入河排口。厂区北侧堆放有该公司作业时产生的污泥,约700吨,现场采用防尘网覆盖。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固废台账和固废协议,污泥委托泰州市双亿新型建材生产有限公司和江苏天昊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处置。

部分属实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姜堰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固废贮存场所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泰环案立﹝2022﹞6-103号),拟处罚款145000元。
二、俞垛镇督促该企业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三、俞垛镇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146

D2JS202204240003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沈丁村村委会门前的一处钢结构厂房内,24小时异味、噪音扰民。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信访涉及两家公司分别为泰兴市顶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和泰兴市富坤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4月25-26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河失镇人民政府对顶力公司、富坤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阅了该公司环评文件、验收文件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24小时异味,噪声扰民”问题。
4月25日白天检查顶力公司时,打磨、机加工、焊接工序正在生产,车间内有一定的噪声。喷漆工件刚在喷漆房外完成,刚喷漆后的工件成品放置在喷漆房外的地面上晾干。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喷漆房外车间地面上有明显喷漆痕迹,晾干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法人员打开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内无活性炭,车间内有一定异味。该公司更换出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贮存在车间内,未按照规范要求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公司建设的危废仓库不符合规范要求,标识标志不齐全不规范,现场无危废台账,也未能提供危废管理计划、废物转移联单。
4月25日白天现场检查富坤公司时,电感器项目正在生产,喷漆、烘干工序正在作业,配套的废气装置正常运行。检查发现烘干废气集气罩过高,无法有效收集烘干废气,车间内有一定异味;危废仓库未建成,废气装置更换的废过滤棉(HW49)0.2吨、6只废包装桶(HW49)放置在车间地面内,无标识标志、无危废台账、无危废管理计划;项目生产时,有一定噪声产生。
2022年4月25日泰兴生态环境局对顶力公司、富坤公司进行夜查,未发现两家公司晚间生产。
2022年4月26日现场检查时,顶力公司打磨、机加工、焊接工序正在生产。富坤公司电感器项目正在生产,喷漆、烘干工序正在作业。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顶力公司东、西、北侧厂界噪声(南侧是富坤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3.6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对富坤公司喷漆烘干废气、车间外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富坤公司喷漆烘干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31.4mg/m3、排放速率0.40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5.7mg/m3、排放速率0.20kg/h,对照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富坤公司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排放浓度超标1.09倍。富坤公司车间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1.59mg/m3,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富坤公司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3.6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顶力公司涉嫌存在的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未规范存储产生的危废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按规范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建立设施运行台账。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令富坤公司对烘干废气集气罩进行改造,采取密闭措施,确保废气应收尽收,计划于5月10日前完成整改。依法对富坤公司涉嫌存在的废气超标行为、未按规范建设危废库妥善处置产生的各类危废的行为立案查处。危废库相关整改工作预计5月29日前完成。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河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两家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147

D2JS202204240001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米厂巷的2家浴室,燃烧废旧木板,无废气处理设施,污水直排老通扬运河;东侧浴室隔壁的饭店,厨房油烟机噪音及餐饮油烟扰民;米厂巷停车场内堆放建筑垃圾,20几个老旧车棚屋顶彩钢瓦刮风天噪音扰民,小区环境脏乱,屎较多。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罗塘街道、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第一时间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米厂巷的2家浴室,燃烧废旧木板,无废气处理设施,污水直排老通扬运河”问题。4月25日现场核查,康洁浴池未营业、锅炉未作业,现场未发现废旧木板等;备有一台0.5蒸吨立式锅炉、配有水浴除尘设施,产生的废气经30米高烟囱排放。洗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东板桥浴室未营业、锅炉未作业,现场未发现有废旧木板;备有一台LSG0.5-0.4-S型立式锅炉、配有水浴加布袋除尘设施,产生的废气经30米高烟囱排放。该交办件与第十七批编号为D2JS202204100074交办信访内容部分重复,前期康洁浴池、东板桥浴室现场检查时虽未营业,但现场堆放有木材,2家浴室堆放的木材已于4月15日清理。
二、关于“东侧浴室隔壁的饭店厨房油烟机噪音及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饭店为姜堰区太平饮食排档,厨房位于该店西侧,设有1台单孔猛火灶,1台单孔燃气灶,1台双孔燃气灶,配套有静电复合式低空排放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接口向下接入污水管网,污水经隔油池接入污水管网,4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猛火灶正在作业,油烟净化装置、风机正在运行,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店厨房外1米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店西侧户外1米所监测昼间噪声值为55分贝(昼间标准60分贝),达标。该店正常经营时,油烟、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关于“米厂巷停车场内堆放建筑垃圾,20几个老旧车棚屋顶彩钢瓦刮风天噪音扰民,小区环境脏乱,屎较多”问题。经核查,米厂巷停车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为该小区污水管网改造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小区环境较乱。28个车棚产权属于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成之初由于历史原因,车棚被周边居民私自占用,因车棚顶部彩钢瓦老旧失修,导致刮风天噪声扰民。

部分属实

一、罗塘街道督促姜堰区太平饮食排档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油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姜堰区城管局对米厂巷停车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立即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三、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加强与周边居民的协调,对老旧车棚进行维修,如因产权矛盾无法实施维修,将按规定拆除,作为东桥综合楼公共配套设施。
四、罗塘街道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148

D2JS202204240090

宿迁市泗洪县金锁镇何宅村,江庄、冯庄、王庄3个村民小组内的土地上,建有200亩左右厂房,无环评手续。

宿迁市泗洪县

其他污染

4月25日接交办信访件后,泗洪县组织生态环境局、资规局、金锁镇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经核查,金锁镇曹金路南侧(何宅村段)冯庄组范围内现已建成5幢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占地约33.93亩,配套建设2幢办公用房,由金锁镇何宅村投资建设。厂房建设无环评手续,所在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第97项规定,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厂房建设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发现有违法用地行为,符合金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2.目前已建成的5幢厂房中,其中1幢进驻1家棉纱纺织企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十四、纺织业17”28项,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余4幢空置。
3.2022年1月金锁镇委托第三方环评单位对原金锁镇工业集中区的区域规划环评进行修编,将何宅片区的标准化厂房建设地块纳入镇工业集中区范围,目前该修编项目已于2022年3月进行第一次公示。

部分属实

金锁镇加快推进区域规划环评修编进度,取得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前,何宅村标准化厂房不得引进登记表及以上类别建设项目。泗洪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跟进指导,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149

D2JS202204240074

宿迁市沭阳县桑墟镇,金森源木材加工厂,工业废水排入工厂东侧20米处的河道,废气扰民。

宿迁市沭阳县

大气,水

4月26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桑墟镇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检查该企业厂房东侧,未发现工业废水外排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区内存在场地冲洗废水、热压机冷却废水进入雨水管网,雨水排口废水正在外排,沭阳县生态环境局现场已组织监测,检测结果尚未出。
2.该企业已升级改造为生态板生产与销售,主要使用外购的酚醛树脂,现场提供了酚醛树脂游离甲醛游离苯酚质量占比报告,该企业使用的酚醛树脂游离甲醛含量为0.27%,游离苯酚含量为0.36%,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游离甲醛含量低于0.3%、游离苯酚含量低于1%要求,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组织对该企业热压、涂胶工序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

部分属实

1.针对该企业场地冲洗水、热压机冷却水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的环境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
2.针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已组织监测,沭阳县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进一步跟进处理。
3.已责令企业对场地冲洗废水、热压机冷却水及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得外排。待乡镇污水管网建成后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企业已计划建设场地冲洗水、热压机冷却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地面洒水抑尘,预计5月10日完成。

150

D2JS202204240051

宿迁市沭阳县南湖街道王华路,两侧均为学校和居民区,大型工程车辆行驶及喇叭噪音扰民,渣土洒漏导致道路扬尘严重;王华路与清韵路交叉口处的多家移动摊贩,早5点开始高音喇叭噪音扰民,垃圾随意丢弃。

宿迁市沭阳县

噪音

4月25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立即组织县公安、城管、生态环境、南湖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经现场查证,王华路存在工程运输车辆通行现象,通行车辆在取得货车禁区通行证后,在允许时限内为相关建筑工程运输物料,途径王华路过程中存在鸣笛现象。沭阳县对王华路路段交通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该路段等效声值为65.2分贝,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白天噪声的等效噪声值应低于70分贝,路段噪声在排放限值范围内,该路段夜间车辆较少。
2.经现场查证,工程车辆在通行王华路路段时,存在渣土洒漏、扬尘情况。
3.现场检查时,因临近学校,存在流动摊贩使用喇叭售卖以及丢弃垃圾现象。

属实

1.针对工程运输车通行及喇叭噪音扰民问题,沭阳县公安局组织对王华路周边建筑工地、货车司机进行告诫提醒,强化文明驾驶宣传引导,在居民区及学校周边道路禁止鸣笛;派驻护学警力对王华路及周边道路违反禁行规定、鸣笛扰民的货运车辆禁行处罚、提醒;组织在该路段设置禁鸣标志,预计5月10日完成。
2.针对王华路渣土洒漏导致道路扬尘问题,沭阳县城管局已组织洒水车已对王华路、清韵路及周边路段进行清理,并定期加大对王华路、清韵路及周边路段的日常清洗力度;优化运输路线、采取密闭运输、强化车辆保洁、严禁超载运输,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查处抛洒行为。
3.针对王华路与清韵路交叉口处流动摊贩使用喇叭售卖、丢弃垃圾问题,沭阳县城管局已组织对王华路、清韵路及周边路段流动摊点进行集中整治,现场已清理完毕,并对违规电动三轮车组织查扣。沭阳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将牵头会同属地街道加强对王华路及周边道路的常态化巡查管理力度,严查违规摊贩经营扰民和乱丢垃圾问题。

151

D2JS202204240010

宿迁市沭阳县贤官镇官宜村,万康木业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周边河道,造成水体黑臭,生产时异味及夜间噪音扰民。

宿迁市沭阳县

大气,水,噪音

2022年4月25日,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贤官镇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现场检查时无废水外排,但发现存在生活污水经雨水管网外排痕迹;沭阳县已组织对周边河道采样监测,结果尚未出。
2.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涂胶工序未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异味明显,目前因停产未能开展监测,沭阳县生态环境局待复产后对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经调查询问,该企业夜间未生产,调阅今年以来夜间用电记录,企业夜间基本无用电。

部分属实

1.针对该企业涂胶工序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调查。
2.针对该企业废气及噪声问题,沭阳县将待企业复产后组织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跟进处理;已责令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并定期抽取回用至厂区绿化、不得外排,企业正在开展建设,预计5月25日整改完成。
3.沭阳县将组织属地根据监测结果,加强河道维护管理和治理,防止水体黑臭;属地将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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