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3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府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强管理与服务的建议)
时间:2022-07-21 17:17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陈宋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强管理与服务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江苏电力公司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将加装电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工作高度重视。2020年9月,我省成立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动。自2018年起,省政府连续5年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要求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我厅会同省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将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作为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予以强力推动。先后组织编制了技术指南、技术导则、建设导引,以及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图集、广播电视管线施工建设规范标准、信息通讯设施改造指南、供配电设施改造技术指南、居住区充电设施报装接电管理等技术文件,科学指导各地结合改造开展电梯加装工作。各地政府结合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合作,通过改造绿色通道、部门联合会审、建立专家库及评估制度等做法破解协调难题,统筹推进同步实施。今年1―4月份,全省共开展加装电梯3075部,其中已建成投入使用271部,正在施工建设889部,其余1915部正在开展群众意见征求、手续办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建筑结构、电梯安装等技术、安全问题,同时涉及小区居民意愿、物业价值、资金筹集、手续办理、维护管理等问题。您提出的关于明确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协调、由部门代办、公开咨询电话、明确费用分摊比例等事项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近日,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旧改办〔2022〕1号),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已有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完善基层协商平台、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优化和规范服务、加快项目审批、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成片连片加装、多措并举落实后续维保等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推动各地构建“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专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省、市、县、街道、社区五级工作体系,加强部门合作,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一是将加装电梯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工作有效衔接,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动实施。二是指导各地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费用分摊参考方案文本等技术文件,支持业主依法按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按规定落实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资金、土地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明确的税费减免政策。三是优化和规范服务,推行加装电梯公示标准化,明示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受理地点和服务电话等,让业主少跑腿。四是推行代办报建、报检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加装、统一维护,开展规模化加装电梯建设,降低加装成本。五是压实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未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加装电梯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切实帮助居民把好质量安全关。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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