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5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大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力度 增强南京城市综合承载力 提升国家中心城市竞争力的建议)
时间:2022-07-25 13:50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字体:[ ]

程大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力度 增强南京城市综合承载力 提升国家中心城市竞争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部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按照《关于支持南京加快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的意见》(苏办发〔2019〕10号)要求,积极支持、指导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相关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指导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19年10月召开动员会,我厅参加会议并提出了相关要求。2021年3月,南京市政府召开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省级专家咨询会,省内知名专家和省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我厅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之后,我厅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多次对接,结合南京发展特点,深入研究目标定位、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自然资源系统保护利用、重大设施布局等重大问题。目前,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形成阶段性成果,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三线划定、规划实施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和建议得到自然资源部认可和采纳。

二、指导完成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报审。2020年12月,我厅下达南京市预支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0200亩,居全省第一;2021年1月追加安排下达南京市规划流量指标29700亩(其中乡村振兴专项流量指标6000亩)。南京市以此为基础,编制了南京市所辖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我厅及时组织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同意后,于5月31日复函。批准后的近期实施方案作为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的依据,为“十四五”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提供了规划用地保障。

三、倾斜支持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指标。2021年8月,我厅充分考虑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诉求,预分解下达南京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114000亩,居全省第一,支持南京市在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保障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同时,我厅预下达南京市101000亩规划流量指标,支持南京市拓展用地空间。

四、加大重大基础设施等空间保障力度。2021年我厅下达省留规划空间规模681亩,有力保障高淳区固城湖退圩还湖工程项目落地建设,下达规划空间周转规模4042亩,有效保障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16个省重大项目的空间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继续加大对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的支持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关于南京市人口规模。根据“七普”数据,南京市常住人口931万,在全省占比为10.99%,排名全省第二。我厅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按照全省常住人口预测值9500万的调整方案,统筹考虑全省及各设区市常住人口预测,充分支持南京提高省会城市首位度。去年9月,我厅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卫健委、统计局、医保局就全省人口预测及设区市人口预测专题研究。经召开人口规模专题咨询会,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测南京市常住人口1250万以上,比南京市“七普”人口增加320万,占全省常住人口13.16%,提高了2.17%,人口增量排名全省第一。后续,我厅将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结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指导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化完善,并积极与自然资源部衔接沟通。

(二)关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当前,我省正在根据国家部署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总体要求,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解下达新一轮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并落地上图,确保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近期,我厅下发了《江苏省“三区三线”划定首轮补充技术问答》,明确根据各设区市现状耕地与原耕地保有量任务缺口情况,差别化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比例。南京市正在按要求有序开展“三区三线”试划工作,我厅将根据工作安排,积极做好支持、指导、会审等工作。

(三)关于建设用地规模。我厅大力支持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在预分解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时,统筹考虑了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用地效益与产出、资源利用与保护等要素,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南京作为省会城市的综合功能承担等战略支持需要,在南京市常住人口占比10.99%、GDP占比14.42%(苏州市人口占比15.03%、GDP占比19.64%)的情况下,倾斜下达南京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1.40万亩,排名全省前列,支持南京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同时,我厅预下达南京市10.1万亩规划流量指标,支持南京市腾挪存量空间。目前,国家还没有正式下达我省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待国家正式下达相关指标后,我厅将继续对南京市予以倾斜支持。

(四)关于江北新区用地计划单列。2020年起,国家改革了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用地计划配置规则文件,参照国家的用地计划分配方法,以各地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核定用地计划指标,多处置多使用、上不封顶。在现行计划配置规则下,考虑到一是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以设区市为单位,省本级不产生处置量;二是各县(市、区)之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规模差异较大,因此在我省用地计划管理中将用地计划直接核算和分配到设区市,由设区市自行明确规则分配到各县(市、区),江北新区的用地计划由南京市自行明确规则统筹安排。与此同时,对省重大项目清单中的项目省级用地计划全额保障,2020年以来,我厅对江北新区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校区等省重大项目安排省级计划1225亩,做到了应保尽保。建议延续现行用地计划配置方式,我厅将用地计划核算和分配到南京市,由南京市自行通过单列等方式配置江北新区用地计划。同时,我厅积极支持江北新区项目申请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对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计划继续由国家和省级给予全额保障。

目前,全省正在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我厅将继续指导南京的“三区三线”划定,与南京市共同做好与自然资源部的沟通对接,加快推进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支持南京市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支持,也请继续给予关心,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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