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2-0051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22-08-23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东连岛东海琅琊郡界域刻石保护规划(2022-2035)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22〕26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东连岛东海琅琊郡界域刻石保护规划(2022-2035)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东连岛东海琅琊郡界域
刻石保护规划(2022-2035)的批复
(苏政复〔2022〕26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东连岛东海琅琊郡界域刻石保护规划的请示(连政发〔2022〕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连岛东海琅琊郡界域刻石保护规划(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规划》统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规划》中提出的各类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报批,其中涉及国土空间利用的,应按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手续。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各项活动,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