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23-00783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文物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23-12-22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发〔2023〕120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苏政发〔2023〕12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有关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经各地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组织评审,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太仓市浏河镇、如皋市丁堰镇、靖江市季市镇、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泗洪县双沟镇等5个镇为第九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黄土塘村、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蒋东村、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溪港村、兴化市周庄镇边城村等4个村为第九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村,现予公布。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更好推动历史与现代、保护与发展、建设与传承的有机融合,努力让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新时代焕发新生、绽放光彩,切实扛起“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的重大任务,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