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是什么?
来源:淮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2-16 15:14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职工门诊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起付标准: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起付标准为600元。

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门诊与住院不共用支付限额。

支付比例: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5%、60%,退休人员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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