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23-00185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23-02-24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连云港市、淮安市、如东县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办发〔2023〕11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连云港市、淮安市、如东县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的通知
时          效: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连云港市、淮安市、

如东县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3〕1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扎实开展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特色、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推动了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评选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命名连云港市、淮安市、如东县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

希望被命名的城市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全省各地要以被命名的城市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不断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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