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5-09 16:53

(一)吸纳就业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小微企业吸纳苏州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小微企业新招用苏州籍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3、单位吸纳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者外省贫困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全额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单位实际缴纳社保部分的50%和80%,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5、职业介绍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为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成功推荐就业,与园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属审核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为1500元/人。

(二)吸纳见习

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16-25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和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的见习单位,给予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给予每留用一人3000元的一次性见习奖励补贴。

(三)员工培训

适岗培训(岗前培训补贴):园区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的企业、2022年度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获评2022年度园区劳动保障信用等级A级的劳务派遣单位针对与园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入职不超过1年的企业在职职工开展线下或线上岗前培训,按规定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且培训申请当月在申报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服务外包单位的在职参保职工是指其自有员工或实际工作单位为园区企业的员工。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补贴性培训,同一人员在同一企业只可享受一次岗前培训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