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无锡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6-06 14:35


鳄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方可进行人工养殖。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引种证明(买卖合同、对方合法资质);2、适宜的场地(场地大小、护栏,鳄鱼生存所需的环境);3、人员配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4、填写申请表;5、资金保障。
提交申请材料后,市农业农村局会邀请专家现场核实是否适合养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