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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成立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的提案”收悉。经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现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博物馆事业发展迅速,全省备案的博物馆总数已达349家。设立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对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公益文博事业,给予各级各类博物馆事业发展多元化资助,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系非政府性基金,一般需依托基金会。从国内地方性基金会类型看,有以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为代表的公募基金会,还有以苏州博物馆发展基金会为代表的非公募基金会。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12年,其原始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资助博物馆事业的资金主要来自原始基金产生的孳息,基金会的运营依托广东省博物馆。苏州博物馆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16年,其原始资金来源于企业和个人,该基金会以推动苏州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为学术研究和公众服务提供支持、扩大苏州博物馆国内和国际影响力为宗旨,运营依托于苏州市博物馆。
早期设立的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其原始基金多数来源于政府投入。根据财政部门的意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作为非政府性基金,不宜由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因此,近期设立的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其原始基金均来源于社会力量捐赠。
我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设立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存在一些现实困难。一是基金会设立门槛较高。《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基金会为独立的非营利法人,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实际运行过程中,为降低成本,仍需依托关联的博物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兼职。二是基金会募集资金较难。我国公益资源大多聚集在助学、济困等传统慈善领域,社会资本对博物馆公益事业进行投入为数较少。另外,受新冠疫情影响,当下很多企业还处于步履维艰的恢复期,无力资助公益事业。三是从事基金运营的专业人才稀缺。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的运营团队只能依赖关联博物馆专业人员,熟悉从基金募集到项目运营全过程管理的专门人才不多,如后续运营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风险。四是社会力量投入文博事业发展的政策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不到10家,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完善的政策对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进行引导和规范。
为激发博物馆事业发展活力、提升博物馆在国内外的专业性和影响力,根据2021年中宣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博物馆事业。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贵委的建议,围绕推动设立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会同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调研,针对设立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存在落实免税政策、“收支两条线”等问题,系统梳理相关制度规范,即使公益捐赠者获得应有回馈,又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规避风险。
二是鼓励我省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先行先试,全面总结评估广东、苏州等地公益基金会运营的经验做法,稳妥审慎推进设立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
三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展示我省博物馆事业成就,分享发展成果,让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吸引社会力量实质性参与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厅支持热心于博物馆事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符合登记条件的基金会,募集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作为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我厅将在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登记及后续日常监管中,积极给予服务指导,并与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基金会以公开透明的机制规范运行。
贵委对推动成立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贵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