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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全省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建设,改善市场服务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农贸市场是居民“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场所,也是体现乡镇建设品质和宜居程度的重要指标,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近年来,我厅始终将农贸市场建设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分类引导、示范先行、服务便民,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提升,努力建设高品质现代化乡镇农贸市场。
(一)加强政策引导。一是协同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联合印发《江苏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商建〔2022〕105号)等文件,对县域及乡镇商贸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等进行规定。二是开展实地调查,摸清现状需求。实地调研61个小城镇,系统了解不同类型小城镇发展状况和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实际建设需求,形成《2021江苏省小城镇调查报告》,提高建设的针对性。三是加强技术指导。组织编制《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南》《江苏省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指南》等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高质量推进小城镇建设。其中,对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也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
(二)组织试点示范。将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作为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示范项目的重要种类,引导各地科学建设农贸市场。示范项目聚焦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的普惠性项目(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完善小城镇功能配套的项目、提升小城镇整体风貌和形象的项目,推动小城镇建设在人居环境改善、城镇功能提升、特色风貌塑造等方面形成整体示范效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控,实行项目清单制管理,实施设计方案审查、项目进度双月调度、中期评估等制度,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2016年以来,累计培育支持83个小城镇开展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示范,其中不乏有影响力的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三)开展环境整治。将农贸市场作为被撤并镇集镇区环境整治的重点之一,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整体环境。印发《江苏省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要点》等文件,指导各地以“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即整治生活垃圾、整治黑臭水体、整治脏乱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规范日常管理)为重点实施集镇区环境综合整治。明确要求:合理设置集贸市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确保卫生、防火、防震和安全疏散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清理积存垃圾和杂物堆放,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地段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收运,合理配备保洁人员和环卫设施。2018年以来,省级投入以奖代补资金约1.78亿元,支持393个被撤并乡镇集镇区实施环境整治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收提案委的建议,切实将乡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技术指导,持续开展重点及特色镇发展试点示范,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在项目选择方面,更加侧重以农贸市场为代表的能显著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民生项目、普惠项目,持续补齐城镇短板,提升服务品质,优化城镇功能。在项目设计施工方面,更加突出特色风貌的延续和地域文化的挖掘,彰显特色魅力,展现多元价值。在项目管理方面,强化设计方案审核把关,实行全过程项目化管理,定期组织现场指导、进度督查和中期评估,严格项目验收,确保建设质量。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