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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委员:
《关于科学稳妥推进我省城市更新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我省高度重视,结合人口多、城镇化水平高、城镇密度大的省情特点,积极谋划符合江苏特征、具有江苏特色的城市更新路径。截至目前,我省印发了指导意见,成立了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竞争性遴选了第一批48个省级试点项目,旨在通过试点项目实践,积累经验、逐步推广、走向示范。同时,在工作推进我们也发现,城市更新不是工程项目、城建项目的简单推进,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体制机制的创新,涉及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体系的重构,还涉及到城市增量年代房地产发展模式和城市土地财政模式的深刻转型,因此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探索性、创新性特点十分突出。结合《提案》提出的工作建议,我省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推动。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由20个部门(单位)组成的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省级工作架构;及时召开省级工作部署会和省级工作推进会,明确压实属地责任。会后13个设区市都参照省级架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架构和相关部门职责。
二是注重过程管理,强调精品意识。在指导试点项目实施中,并不以项目进度为考核标准,而是注重强调项目过程管理,鼓励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产权归置、建设标准、行政审批等方面积极探索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时,要求试点项目树立精品意识,在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推进会上,分管副省长明确要求,“要树立精细化的理念,全过程、全方位落实精细化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地上地下、里子面子、水面岸上,都要体现精细化”。
三是鼓励社会参与,拓宽投融资渠道。在财政保障、税费、投融资等方面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扶持力度,切实提高各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的实效,积极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结构。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渠道。降低社会资本投融资负担,推动更新项目的税费减免,协同金融机构优化更新项目的融资审批、用款管理等相关规定。
四是强化技术支撑,提高设计水平。今年4月底,我厅率先全国印发省级行动指引,并在厅官网公开发布(网址: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3/5/5/art_8695_10883944.html),指导各地、各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尊重地域历史文化与风貌特征,因地制宜组织建筑与空间设计,留住城市特有记忆与人文精神。在厅公众号上陆续刊登省内优秀实践案例,宣传相关经验做法。同时,在省级试点项目中推进“设计师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作用,提高项目设计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工作职能,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对城市更新的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用好政策工具,积极探索规划、土地、建设标准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建立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落地见实。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