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5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做好江苏城乡雕塑发展,传承优秀文化精神的建议)
时间:2023-08-14 18:05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尚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江苏城乡雕塑发展,传承优秀文化精神”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市雕塑作为城市文化、城市形象、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是改善和美化城市环境,体现城市特色和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重要手段。您提案中关于做好江苏城乡雕塑发展,传承优秀文化精神的建议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品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厅在加强城乡风貌塑造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政策引领。组织修订《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针对新形势新需求,提出要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优化公共空间品质,保持城市整洁、有序、安全、美观等要求。针对城市雕塑、街景小品提出了明确的建设管理要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造型、风格、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保持整洁、美观。出现污染、破旧、损毁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拆除;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是注重技术指导。立足江苏城市雕塑建设和管理需求,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DGJ32/C07-2016)、《江苏省城市家具建设指南》等省级技术标准。其中,2016年修订的《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了城市各种街头雕塑、街景小品和城市家具应遵循的要求,包括规范设置,其造型、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兼顾实用性和观赏性;定期保洁,保持完好、清洁和美观等内容。

三是加强城市雕塑建设管理。针对雕塑精品建设不足、雕塑地域特色文化欠缺等问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指导各地加强高度超过10米或宽度超过30米的大型城市雕塑管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片区、城市重要轴线和景观节点等重要地区的雕塑建设管理工作。

四是注重提升公众审美水平。我厅联合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中国建筑学会等单位,先后举办了9次“江苏·建筑文化讲堂”和9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围绕建筑、特色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等主题,向社会公众普及包括城市雕塑在内的建筑文化,让社会大众有更高的建筑文化品鉴和审美水平,培育高品质城市空间发展的社会土壤,共同推动江苏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继续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指导各地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乡特色风貌塑造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片区、城市特色风貌片区、城市重要轴线和景观节点上的雕塑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公共雕塑布局合理性,引导设计人员创作彰显时代特色、体现艺术水准的城市雕塑,确保雕塑形体与城市功能、环境、空间尺度相匹配,雕塑内涵与城市历史、文化、景观风貌等相协调。

二是着力提升雕塑设计水平。指导各地加强对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城乡风貌等题材的研究,做好人、事、物以及典故、纹样等地域特色文化要素的提炼和归纳,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乡特色风貌塑造等工作中加以传承和发展,充分展现地域特色文化。结合勘察设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市设计、城市风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设计人员理念和设计水平。

三是持续提升公众审美水平。依托“江苏·建筑文化讲堂”、“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等高层次建筑文化推广平台,围绕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地域特色文化塑造等主题,以更加贴近大众的方式,宣传普及城市建筑文化相关知识,让社会大众感受、喜爱和拥抱包括城市雕塑在内的建筑文化,提高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艺术审美水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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