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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一委员:
《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宜居社区建设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更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载体,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梦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围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改善居住环境,分别从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城市更新行动、构建宜居社区多元治理、社区教育、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社区文化服务、健康社区等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国家层面对宜居社区尚未出台指导意见,各部门对宜居社区的内涵认识也不一致,工作的推动缺乏顶层制度设计。因此,结合《提案》提出的工作建议,我省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推动。
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努力推动宜居社区建设顶层设计。2022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从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健全社区治理机制、推进智能化服务4个方面,通过两年的试点,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完整社区的试点工作符合新时代国家高质量发展与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新要求,对推动宜居社区建设顶层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有效强化宜居社区建设内容联动。宜居社区建设涉及部门多、涉及面广,不仅包括住房问题,还包括服务、治安、卫生、教育、交通、娱乐、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内涵非常丰富。要充分利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的契机,通过政府层面高位推动,不断加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和部门资源整合,鼓励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文化社区、健康社区建设等工作,以社区为单位,以宜居为标准,以完整社区为内容,从设施建设、服务管理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统筹社区建设。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初步构建宜居社区建设治理体系。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基础平台,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积极发挥居民群众、社会组织等各类治理主体作用,增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一是大力培育社区文化,通过开展社区文化交流,培育社区居民公民观念、参与意识和公共精神。二是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以民主协商为重点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微自治组织,壮大社区自治和公益活动队伍,营造“人人是主体、人人有责任、人人做贡献”的社区治理氛围。
到2035年,我国有约70%人口生活在城市社区,城市社区将越来越成为提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开展基层治理的基本单位,同时将越来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的基础性场景。宜居社区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宜居的理念深刻践行到更广泛的基层民众生活中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对宜居社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政策创新,建立与新时代社区建设相适应的治理体系、服务能力和方法路子,实实在在推动宜居城市建设,满足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