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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相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提升 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相关工作。我厅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以扎扎实实的举措和行动,致力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全省结合人口密集和城镇化率较高的现状,积极构建“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截至目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已超过99%,基本实现收运处理体系自然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支持南京市高淳区、溧水区、沛县、常熟市、泰州市高港区等5个县(市、区)创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省先后四批共151个乡镇(街道)开展全镇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试点,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乡镇(街道)总数已超350个,沛县探索形成的以“简易分类、生态处理、市场运营”为核心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到2020年,苏南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关于您所提到的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利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契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重点从小区、村部、街区等重点部位,对乡镇垃圾桶进行升级换代,打造便民、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对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近年来,我们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目标引领。2018年,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制定了《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即到2020年,苏南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此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2022年1月,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其中,对“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到2025年末,苏南及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其他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乡镇(街道)达到500个以上。
二是试点先行。2017年至今,全省共计151个乡镇(街道)以镇域为单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试点,并推荐南京市高淳区、溧水区、常熟市、沛县、泰州市高港区申报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积极探索适合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模式和路径,总结提炼了一批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并在全省推广。同时,鼓励各地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同步开展市县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试点示范范围。
三是服务保障。结合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全省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村庄环境维护管理机制。在业务指导上,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引》《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等,并切实加强宣传示范。在技术服务上,建立以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等专家教授为主要成员的省级专家库,并定期开展实地调研与指导。在经费保障上,我省多渠道安排专项资金或出台政策对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予以支持。
四是检查督导。我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22年版)》,结合各地试点工作进程,在市、县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省级试点乡镇(街道)省级评估工作,先后开展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试点乡镇(街道)的现场评估并通报结果,指导督促各地总结分析评估经验和存在问题,做好落实整改。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要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这一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时强调“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这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吸收您所提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调研分析,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一是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持续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自然村组并稳定运行。认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 51435-2021),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提升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水平,推动设施设备升级换代。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在收运处置前端配合做好村庄保洁,实现村庄环境生态宜居美丽。
二是积极有序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建设,持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乡镇(街道)的覆盖范围,力争到“十四五”末,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有效分开有机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逐步提高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的收集比例。
三是科学探索农村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新路径。统筹考虑村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有机易腐垃圾特征等因素,在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基础上,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深化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理技术研究,打通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资源化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应用中的“梗阻”难题,真正实现“源自农、还于田(林)”。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