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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道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完整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完整社区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完整社区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引领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苏办发〔2022〕14号),将完整社区建设纳入老旧住区宜居改善工程。要求各地“围绕环境提升和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通过设置物流快递、垃圾分类、充电桩、体育健身、停车等设施,提升居住社区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支持老旧小区‘15 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托育、养老等设施,打造完整社区。”
二、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经费投入,设立省社区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05亿元省本级专项资金引导撬动地方财政投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强化服务设施的建设水平和综合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枢纽作用。
三、推进社区建设
一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各地进行社区建设补短板,推进社区活动场地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利用“边角地”完善健身、娱乐、休闲等社区功能,建设口袋公园,重塑社区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住建部科技司2021年首期《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交流简报》整期报道了江苏社区活动场地建设经验,并将我省优秀案例在中国建设报2021年11月30日第五版上专栏刊载,向全国推广江苏经验。
二是省政府连续6年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生实事实施,我省把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制定了“十大项、三层次”的菜单式改造内容清单,把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体育健身设施、文化休闲设施、适老化设施、无障碍设施等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养老、卫生服务站等社区服务设施纳入提升类改造内容。
三是省政府连续多年将“新(改扩)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各地积极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目前,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其中89.1%的城乡社区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的国家新标准。
四、积极开展试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联合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各地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要求进行社区体检,开展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指导各地编制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择优选取了一批基础条件扎实、发展前景良好的社区,向国家推荐试点社区,并根据试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实施。
五、提升社区服务
一是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积极推行“一窗通办、全科社工”服务模式,采取“公益创投”“微服务”等方式引导社区创新服务。2022年,全省公益创投资金投入约2.6亿元,全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4.1万家、志愿服务队伍11.7万个,有9.98万名持证专业社会工作者和2199.1万名注册志愿者活跃在社区一线,为居民群众提供社区公益服务。二是积极指导各地督促物业企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物业服务内容在原有基础上向社区养老、社区团购、社区更新等领域拓展,并与社区、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等多方主体携手共同参与城市治理。
六、开展民主协商
强化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管理,民主商议社区热点问题、涉及居民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社区重大问题,通过加大宣传、培养骨干、组织活动、加强服务等方式,吸引、凝聚、带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自治行动,保障广大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形成了徐州市泉山区“民生月谈”、张家港“民生微实事”、溧阳市“百姓议事堂”、徐州市贾汪区“马庄经验”、淮安市“码上议”等一大批基层群众自治鲜明案例。
经过多方努力,我省完整社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完整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宁道龙代表的建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完整社区建设面广量大,我省将指导各地加强部门协调,通过组建工作专班、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等方式,统筹制定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合力推进试点工作和有关项目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大督导推进力度,深入推进社区减负赋能,帮助社区工作者腾出更多精力服务群众。
三、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各地根据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有序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各地梳理完整社区建设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注重公众参与。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全省将新开工改造1504个老旧小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功能完善,推进老旧小区健身、养老、文化休闲等服务设施提升。继续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省每年新(改扩)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力争至2025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
四、加强社区治理。一是深化基层社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以民主协商为重点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机制,拓展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渠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二是深入开展“五社联动”,积极发挥村(社区)“两委”主导作用,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力量、社会慈善资源共同创新社区服务供给,不断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社区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将协商民主贯穿“五社联动”全过程,培育居民群众参与共治能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各项实践活动,带领群众广泛参与,共建美好家园。三是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持续坚持党建引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的优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四是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微自治组织,做实“小区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工作,壮大社区自治和公益活动队伍,提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广社区公益服务时间银行、公益服务积分制等做法,让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在参加社区服务过程中,获得相应荣誉奖励与服务回报,壮大公益服务队伍。五是加强社区文化宣传工作,通过制订居民公约,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交流与活动,培育社区居民公民观念、参与意识和公共精神,营造“人人是主体、人人有责任、人人做贡献”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