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老旧小区出新及适老化改造的一些建议)
时间:2023-08-14 18:59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郝春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出新及适老化改造的一些建议》收悉。该建议被确定为2023年省人大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到省人大和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由我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办理。现答复如下:

住有所居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实现住有所居充满期待,我们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解决好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江苏城市建设起步较早,城市发展已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早于大多数省份进入城镇化阶段,也较早需要面对老旧小区待补齐短板问题。让老百姓住上更好的房子,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的生活,这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2019年以来,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出了70多件高质量的建议提案,呼吁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和资金支持力度,改善提升居住生活环境,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开展无障碍建设、适老化改造,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等惠民项目。这些建议提案非常有针对性,对于解决老小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出行困难、推进住宅适老化改造、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具有积极意义,也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发挥重要作用,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开展。

一、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2003年起,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率先在全国推动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2018年以来,省政府连续六年将其作为民生实事压茬推进,连年超额完成任务目标。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1.14万个,惠及居民370多万户,极大改善了居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在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同时,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关注残疾人、老年人需求,结合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完整居住社区等重点工作,推动各地同步开展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加装电梯建设,推进小区及周边养老、助餐、托幼等设施配套,力争补齐社区服务短板。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省级层面构建了符合省情实际的“1+2+4+N”政策支撑体系,制定了“十大项、三层次”的改造内容体系,将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纳入提升类改造内容,并提出了精简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创新改造模式、加强规划制度创新、落实土地支持政策、明晰新增设施权属、规范改造工程计价、管线改造综合整治、改造后长效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针对老旧小区建成标准较低、公共活动场地有限、适老化设施紧缺的先天情况,先后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导引、技术导则、适宜推广应用技术手册和实践案例集,明确小区空间的适老化、公共设施的适老化、活动空间的适老化、软件服务的适老化和文化氛围的适老化等方面的建设内涵,并列举技术要点、评价标准,提供“菜单式”改造清单。及时修订《住宅设计标准》,制定《老年人住宅设计标准》《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图则》等建设标准,科学指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

三是统筹推动实施。省政府高位推动,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我厅每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印发专门文件,部署各地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自上而下研究确定年度改造计划,统筹推动实施。各地将此项工作纳入“两报告一文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靠前指挥,通过会议部署、定期实地查看、一线调度督办,压茬推进改造工作,指导督促解决矛盾问题。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加强项目库共享,推动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相关设施增设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发挥集成效应、组合效应。

“十四五”期间,我省规划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4800多个,目前2021年和2022年改造任务均已圆满并超额完成,全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696个,惠及居民约88.4万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查制度》显示,全省两年来共结合改造成立党组织小区836个、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小区832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2293个,实现雨污分流小区2349个、生活垃圾分类小区2131个,完成更新改造供水管网983.7千米、排水管网373.1千米、供电管网920.7千米、燃气管网194.4千米,增设普通停车位12.8万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5万多个、电动汽车充电桩4000多个。在征求居民意愿基础上,同步开展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1548个,整修照明设施小区2493个、标识楼层导视安全提示等小区1638个,设置慢行健身步道小区411个,修整道路943.5万平方米,新增文化休闲场地、体育健身场地、公共绿地等160万平方米,开展加装电梯5657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181个、助餐服务设施145个、托育服务设施114个、家政保洁服务点243个、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194个、理发洗衣邮政快递等便民服务网点1012个,老旧小区适老环境设施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省统计局和省社情民意中心调查报告均显示,九成以上的百姓对改造工作评价满意,苏州市连续两年在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居民满意度调查中蝉联榜首。全省8个项目入选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联系示范点,5个项目被列为全国完整社区示范项目,39个项目入选省级联系示范点,南京、苏州、常州、连云港等市做法累计6次被列入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在全国推广,社区“一老一小”服务改善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倪虹部长肯定,成效明显。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虽然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各地工作中还普遍存在改造资金较为紧张、改造模式较为单一、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有待加强等方面问题,特别是您在建议中指出居民达成加装电梯共识存在一定困难等,成为适老化改造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主题教育,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着力补齐老旧小区短板,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期待和需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今年改造任务落实。2023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504个,涉及居民约40万户,其中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是重要一环。我们将加强项目调度,督促指导各地抓紧完成居民改造意愿收集、整治方案制订及相关手续报批等,做到项目化落实、节点化推进。通过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召开现场推进会、新闻发发布会等,推动加快项目改造建设,竣工项目尽快组织验收,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截至5月底,全省共1242个小区已开工建设,惠及居民36.08万户,小区个数开工率为82.6%,居民户数开工率为89.9%,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3.9个、32.8个百分点。

二是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筹集资金。健全完善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积极整合各部门单位涉及小区改造的各类政策、资金、资源,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各地落实闲置土地利用、存量房屋用途调整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提供低利率、免抵押的信贷服务。

三是进一步推行共同缔造共建共享。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积极开展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进小区活动,主动了解居民在适老化、无障碍方面的诉求,以及对养老服务设施选址、方案等事项合理化建议,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共建美好幸福家园。鼓励各地探索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技术路径、政策机制,结合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动实施适老化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电梯加装建设,推进更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今年1―5月,全省各地结合改造加装电梯1750部,另有2572部正在开展群众意见征求、手续办理工作,总开展加装电梯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93部,增长态势明显。

四是进一步提升工作协同性和水平。督促指导各地通过部门合作,协调职能部门和县市实施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项目库共享,推动相关设施布点专项规划计划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主动衔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及时总结推广省内外典型经验做法,力争形成一批典型案例、示范项目,着力提升各地改造工作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共印发8个批次省内先行市县的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编印30多期工作情况简报和典型经验做法,供各地各部门复制推广和学习借鉴。

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党建引领,督促指导各地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将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纳入改造方案制订范畴,积极推动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全覆盖。对于暂时不具备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政府托底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确保改造成果得到长期有效维护,切实把利民好事办好做实。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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