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在全省推广等离子熔融技术进行飞灰处置的建议)
时间:2023-08-14 19:03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谭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推广等离子熔融技术进行飞灰处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科学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既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的迫切需求,也是推动绿色循环发展建设“无废城市的”重要内容。2022年全省焚烧生活垃圾近2750万吨,产生的焚烧飞灰近80万吨。目前,我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的主要方式是“稳定化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存在占用土地不可持续、环境管理压力大等问题。随着填埋场存量库容的逐步使用,飞灰处理已经逐渐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作。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印发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快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要综合考虑区域内飞灰产生量、运输距离、环境容量等因素,跨区域布局建设飞灰协同处置设施。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我省也制定出台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处理技术规范》《沥青路面熔融固化集体料通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这些政策标准的出台,逐步打通了飞灰资源化利用存在的瓶颈和梗阻。省内有关城市和相关企业积极探索飞灰资源化利用路径,海安、句容等城市建成了等离子熔融、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处置设施,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吸收您的建议,及时总结有关城市先行先试取得的成效,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飞灰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优先推动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实施飞灰资源化利用,逐步提高飞灰资源化利用水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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