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9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
时间:2023-08-14 19:06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王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聚焦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持续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助力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

一、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开展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即:整治城郊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等9类环境薄弱区域,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等3类容貌秩序,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省、市、县(市)三级都组建了由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立了整治办,推行“整治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工程化”,省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1亿元用于奖补整治工作。通过持续整治,全省约8万余个薄弱地段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931”行动广受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赞誉,成为我省各级政府高度认同、落地生根的民生品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我省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将对经营疏导点与流动摊贩的管理作为重点任务予以推进,全省新增经营疏导点管理面积达77.2万平方米。

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呵护经济发展“毛细血管”

近年来,我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配合省相关部门出台了我省纾困政策40条,其中明确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按照“定时、定点、规范、有序”的原则,疏堵结合,因时因地合理设置相对固定的临时摊点,便民利民。合理设置步行夜市、汽车集市等便民经营摊点集聚区,可批准沿街餐饮商户适度外摆经营、延长经营时间,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比如:在一些次干背街道路、空闲广场、闲置土地等公共空间,因地设置相对固定的临时摊点经营场所,引导备案个体商贩在指定区域内有序经营。针对季节性特点,因时设置瓜果临时销售点和农产品自产自销点,制作销售点地图,引导农户在自产自销点经营。有些城市还定时有序开放流动摊点和外摆经营,在小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在不影响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前提下,设置流动商贩自由贩卖区,允许沿街单位外摆经营。不少城市还稳步发展夜市经济,鼓励在主要商圈、特色商业街,利用空闲的场地,建设适合百姓夜间消费与活动的场所,并通过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等配套措施,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丰富人民群众生活,有不少已经成为当地市民夜间打卡的网红街、特色路。为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南京、苏州、无锡、徐州、泰州等37个市(县)区,出台“定时定点、定街区定路段、定主管责任单位、定环卫保洁制度”等加强管理的政策举措,全面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做好防疫期间临时外摆摊点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防疫期间临时外摆摊点的服务管理,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秩序。苏州市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繁荣夜间经济的指导意见》,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打造“姑苏八点半”苏州夜间经济品牌。

三、加强工作立法,助力燃放城市“烟火气”

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影响市容环卫、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设置餐饮、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以及修车、缝补、配锁等摊点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配套设置供水、供电和污水、垃圾收集等必要设施,确定管理责任人。摊点疏导点的设置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苏州、扬州、淮安等城市结合《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对现行法律法规相应进行了修订,并明确了便民经营摊点相关规定。其他城市正有序对相关内容进行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四、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组织开展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和全省城管执法队伍“百日教育整顿”、城管领域服务外包专项整治、城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等活动,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全面开展违规人员清退工作,全面加强人员队伍规范管理,全面清理不规范服务外包行为等,推动落实《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服务规定》等标准规范。同时,指导各地坚持“放管服”与审慎包容监管有机结合,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教育培训和执法监督,严格筑牢遵纪守法的底线意识,持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管理和服务水平,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城市烟火气,最抚凡人心”。地摊经济,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拉动灵活就业、增加多源收入、便利居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省在流动摊贩管理上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面临着一些共性问题,比如:不规范经营行为深夜扰民、占道经营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等。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认真总结好的省(市)经验做法,按照“定时、定点、规范、有序”的原则,依法加强监管,并督促指导各地城管部门坚持疏堵结合、放管结合,更加积极主动作为,让惠民纾困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同时,严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做好市容环卫等管理服务工作,让市民群众在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中舒心消费。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在保障安全、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卫生、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和沿街商铺影响在前提下,制定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的特色街区、商业体外广场和开放式公园,合理设置外摆区域,明确设置外摆种类、规范设置外摆设施、科学设置外摆时段,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指引和规范标。二是规范管理,引导有序经营。指导各地制定辖区临时外摆摊点设置管理方案,明确摊点主要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和拟容纳摊点数量、经营服务品种、经营时间及控制范围,配套制定临时外摆摊点经营秩序管理方案、卫生保洁方案,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明确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市政公用设施保护、食品和消防安全等措施,指导和督促临时外摆摊点的主办方及经营者落实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等管理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加强对摊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倡导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三是创新方式,依法强化监管。指导各地宣贯《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强化宣贯质效。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服务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城管信息化、网格化作用,实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加强临时外摆摊点综合治理,维护经营秩序,建立临时外摆摊点管理考核制度,有条件的城市纳入城市管理信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开展常态化巡查和联合执法,主动将流动摊贩指定经营点纳入巡防重点部位,加强常态化巡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及时清查、制止违反社会治安、城市管理、食品安全、消防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感谢您长期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帮助和指导!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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