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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围绕加大企业上市奖励、解决企业上市诉求、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供专业人才支持、开展系统业务培训等方面制定10条具体政策措施,覆盖企业从准备股改上市到上市成功后再融资的全过程、全时段,切实增强政策的直达性、便利度、获得感。呈现三方面特点:
一是企业上市市级奖励不低于周边。对企业境内外上市,累计奖励400万元,较原有政策提高1倍,走在全省前列。同时,实行奖励前置,有利于降低企业上市前成本,激发企业上市动力。
二是立足多项措施在全省设区市层面率先推行。比如,在保障募投项目用地上,推行企业跨权属不动产登记;在出具合法合规证明上,试行以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上,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要求其对企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予以认定,并及时告知和帮助修复信用;在先期支持企业募投项目建设上,鼓励驻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上市贷”产品;在增强基层对接资本市场能力上,试行市(区)弹性“资本镇长团”。
三是着力多做支持企业上市发展新文章。比如,为满足企业股改或上市后的注册登记,开辟涉企股改上市注册登记“绿色通道”;为减少和降低行政执法次数和频率,对进入“白名单”的上市后备企业,推行“事前指导、事中督改、事后监测”的柔性审慎执法;为加大企业募投资金对本地项目的投入,对当年投入的实际股权融资额的0.2%予以一次性奖励;为彰显国资国企支持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大力引导国资国企以直接或间接入股的方式参与企业股改上市或上市后并购重组;为推动与江苏证监局、沪深北港交易所、资本市场学院等构建培训合作机制,明确市及市(区)加大培训资金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