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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江苏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行动旨在巩固完善全省公、检、法等机关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办案尺度,汇聚攻坚合力,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从而有效遏制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现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此次《通告》列明了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主体,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3种具体情形;敦促凡在江苏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自觉到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号召广大群众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违法犯罪人员并提供线索,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并公布举报电话。
据悉,2023年12月29日,江苏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专门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全省公检法机关坚持目标导向,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同时加强组织推动,汇聚攻坚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