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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关问题
提交日期 2024-09-09 17:47:33
内容

咨询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关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4-09-24 17:47:33
回复单位 省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

徐州市《关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徐人社发〔2012〕25号)规定,2000年8月1日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前,参保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作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8月1日以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的缴费年限。经核实,对您2000年8月1日前符合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应予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关于2006年9月-2020年4月的医保缴费基数少报问题,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并为您办理医保缴费基数补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