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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导则
时间:2024-03-14 15:36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近日,南通市住建局发布《南通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导则》,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防火设计。

防火导则明确了各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及配套充电设备安装的防火设置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不应占用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影响消防设备、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既有建筑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优先选择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

从2月27日起至6月10日,南通市开展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同配合消防主管部门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目前,消防部门按照防火导则已整改了一批住宅小区架空层、电动车车库,新建一批地面停车充电棚等。

南通消防提醒,市民应购买正规合格的电动车及配件;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擅自改装;不在易燃品附近充电,合理控制充电时间;加强日常自查自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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