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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将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八大工程”,做强创新“主引擎”,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建设。“八大工程”具体包括:科技战略平台能级提升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工程、产业技术攻坚突破工程、创新企业培育壮大工程、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创新成果转化加速工程、科技金融赋能助力工程、开放创新合作拓展工程。
近日,《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正式出台,提出“五个新”目标、20项政策举措,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提升苏州科技创新能力,努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该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若干政策》提出,将强化高科技企业培育,打造产业创新新势力。具体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推动高成长企业持续涌现、促进科技企业加速集聚、提升创业载体建设质效等5项政策。
创新链为产业链提供动力,产业链为创新链提供载体。《若干政策》提出,将强化构建全过程创新链,提升产业科技新效能。一方面,加强以产业化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另一方面,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同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此外,将鼓励承担国家科技项目。
近年来,苏州坚持把推进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推动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若干政策》进一步提出,强化高能级载体集群建设,打造创新策源新引擎。具体包括以下4项政策举措: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服务保障苏州实验室建设,围绕产业创新需求组建科创联盟;构建多层次实验室体系,支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打造一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争创国家、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人才是第一资源,《若干政策》提出,强化高水平人才引育,打造引领发展新动能。具体聚焦三类人才:靶向招引全球顶尖人才;引进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发掘培育拔尖青年人才。
激发创新活力,需要创新要素的高度集聚、创新生态的持续优化。《若干政策》提出,将强化高层次要素集聚,打造协同创新新生态。为此,将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完善包容创新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