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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

时间:2024-04-17 10:48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

(苏政复〔2024〕10号)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请示(宿政发〔2023〕1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宿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市属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在校生人数近期(2026年)3000人,远期5000人。

宿迁市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强化对学校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做好机构编制、经费保障、人员安置等各项工作。要督促指导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培养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强化内涵建设,突出质量提升,加快建设成为区域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重要阵地,更好地服务教育强省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