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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2023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对外公布,2023年江苏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进,连续四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公报》从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海洋环境、土壤环境、自然生态、农村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辐射环境等9方面全方位展示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实现“两进位”。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连续3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79.6%,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92.9%,连续2年达到优级水平。
2023年,太湖和海洋环境质量达到“两最优”。太湖总体水质为Ⅵ类,连续第16年实现安全度夏,水质藻情为近十六年以来最好,上半年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标准;近岸海域海水优良面积比例达92.7%,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值,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7.0%。
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淮河干流和京杭大运河江苏段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取水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