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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粮食执法监管促进粮食安全的提案》(第0635号)收悉,感谢您对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粮食执法监管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为契机,不断强化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全省粮食流通秩序总体平稳有序,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以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治理。先后在全省开展 “2021亮剑专项执法行动”“2022监督检查活动年”“2023监督检查质量提升暨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等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强化涉粮案件查处,持续保持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2023年粮食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涉粮案件96起,其中给予警告37起,罚款59起共79.67万元。在扬州仪征召开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警示教育现场会,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严实清正的作风守住管好“江苏粮仓”。会同省检察院举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治理座谈会暨“清风执剑 守护粮安”检察开放日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二)以强化协同联动为主线,着力提升粮食执法监管效能。适应综合执法改革大势,2022年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协同联动监管执法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职责权限、监管范围,强化联合检查、联动执法,努力解决粮食执法力量不足、部门多头执法等问题,省、市、县三级粮食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两季粮食收购联合检查已成常态,近三年来,两部门联合检查超300余次。推进省、市、县三级粮食执法监管力量一体化管理,有效解决全省条线特别是县级粮食执法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三)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依托,积极维护粮食流通良好秩序。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清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跟踪问效,督促整改,消除政策性粮油库存风险隐患,对构成行政违法的给予行政处罚,绝不姑息。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通过走访售粮农民、核查收购凭证等方式,全省每年常规组织开展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有力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充分发挥“12345”“12325”及地方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前哨”作用,强化投诉举报案件查处, 2023年全省共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线索37起。
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近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常态化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行为,持续规范收购期间粮食购销领域市场行为,维护了全省粮食购销市场秩序,较好地保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我省粮食执法监管当前主要任务
尽管近几年我省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少数地区仍然存在您所说的“只监管不执法时有发生”“基层执法监管效能不高”“执法监管模式单一”等问题。当前我局正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切实解决粮食流通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全省粮食流通执法监管能力,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夯实执法监管基础。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执法培训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分级分层培训,着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鼓励与市场监管等业务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行政执法的能力。督促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抓好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监管执法体系,强化粮食购销领域重点问题的监管。依法依规或移交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从重处罚。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既杜绝“以管代罚”,又防止“只罚不管”,对屡查屡犯、屡罚不改等问题坚决从严从重处置,着力维护粮食流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执法监管创新。加大下沉执法的频度,加强市县执法力量统筹,开展跨区域执法力量统筹,弥补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弘法”,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等不作为问题。综合运用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引导粮食经营者尊法敬法、知法守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作用。
三、对提案中相关具体问题的答复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对于我们做好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局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吸收采纳,以提高粮食流通监管能力。
(一)关于“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结合国家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省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省级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考评以及季度巡查等,特别是2021年全省涉粮问题巡视巡察,对全省所有市县的粮食流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结合江苏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持续抓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省级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年度考评以及季度巡查等,重拳出击,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强化执法监管基层保障”。2021年涉粮问题巡视巡察已指出了我省基层粮食流通执法职能落实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和监管经费不足等问题,我局抓住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有利时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推动市县职能科室规范设置,执法人员配备和监管经费保障情况已明显好转。为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今年4月29日-30日,我局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在南京联合举办全省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培训班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省各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人员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600名涉粮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持续加大督导力度,推动各地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粮食流通执法能力。同时,也恳请您帮助基层粮食部门向编办、财政等职能部门反映有关情况,争取相关部门对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在人员编制、监管经费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三)关于“提升基层执法监管水平”。《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就粮食流通执法监管明确了粮食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随着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推进,我省大部分市县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职能已整合到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合作确实十分必要。近年来,我局扎实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执法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一是抓紧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系统常态运行机制,用信息化赋能行业监管,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完成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改造对接和数据交换,实现信息共享,监管模式不断优化。二是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粮食夏秋收购联合检查;在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中抽调全省执法监管人员开展省内跨市交叉检查。三是规范案件处理。加强执法监督,制定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工作约谈办法和投诉举报及12325监管热线处理规定,对个别投诉举报处置不力的粮食部门予以约谈,推动了有关案件的处置。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省市场监管局加大粮食购销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粮食购销领域价格、计量等违法行为,维护粮食购销领域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压实各地粮食流通执法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协同发力、权威高效的全链条监管执法体系,切实提升基层粮食流通执法监管水平;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推动全省一体化监管,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增强执法监管合力;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手段,加快推广运用江苏省地方储备粮动态监管平台,构建全方位、穿透式监管网络,开展“双随机”和“四不两直”抽查及分类信用监管,通过技防弥补人防短板;制定粮食企业规范经营负面清单,严厉打击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健全防范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消除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效能。
再次感谢您对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工作的关心,请您继续对我局的相关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