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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南京市全面实行公积金“亮码可办”

时间:2024-08-01 14:42 来源:南京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南京市自2023年8月起开始试点推广使用“亮码可办”,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一年。今年8月起,南京市将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所谓“亮码可办”,即过去缴存人在缴存地以外城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要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3项纸质证明资料中的任意一项或几项时,都要回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然后再到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现在,这3项证明统一整合为一张“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内容主要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并可直接生成“电子码”。缴存人通过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在“服务”模块找到“业务办理”,点击“业务办理电子码”,直接提交生成个人信息“电子码”。

南京市自试点推行“亮码可办”以来,截至目前,通过“亮码可办”办结的公积金贷款接近4000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