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成立江苏省
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时间:2024-08-29 15:11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号:默认

苏政发〔2024〕5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做强做优做大数据产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成立江苏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数据集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数据集团在整合省属企业相关资产的基础上组建,注册资本30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5亿元,占16.7%;省属企业出资25亿元,占83.3%。

二、省数据集团为多元股东国有企业,由省委管理主要领导人员,省国资委列名监管,省数据局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省数据集团是我省数据要素整合的重要平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重要行业数据运营可靠第三方以及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公共数据资源为基础,归集、治理、应用相关数据,通过市场化方式,在金融、交通、能源、制造、商贸、文化、医疗等领域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积极承担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任务,提供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开展基于数据赋能的智库咨询业务和数字产业投资。

四、省数据集团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充分发挥省属企业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省级数据集团。

五、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依法依规积极支持省数据集团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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