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25-00283 分          类: 政府文件 商贸、海关、旅游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25-12-03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仪征港务公用码头1#、2#泊位等对外开放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25〕45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仪征港务公用码头1#、2#泊位等对外开放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同意仪征港务公用码头

1#、2#泊位等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25〕45号)

 

无锡、苏州、南通、扬州、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有关码头(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液体化工码头G4、G5泊位和F1、F2泊位,仪征港务公用码头1#、2#泊位,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深国际物流中心码头,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港口集团五号码头改扩建工程码头,海通(太仓)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码头11#、12#泊位等对外开放。

二、有关设区市要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加强涉外纪律教育、安全生产监管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码头安全绿色高效运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