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推动游艇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欣先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剑澄先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拾峰先生,省体育局副局长张海涛先生,江苏海事局副局长黄燕品先生,请他们介绍《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韩小平。首先,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欣先生作情况介绍。
张欣(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安排,下面我简要介绍《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
游艇业是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融合了高端制造、休闲旅游和高品质消费,其产业链长、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广阔,推动游艇业高质量发展对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游艇业。2022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加快邮轮游艇装备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大众化消费游艇研发、公共码头建设、消费模式创新等关键领域作出具体部署。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强调“不断丰富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推进游艇登记注册和报备便利化”。这些都为游艇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搭建了制度框架,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省游艇业发展有优势条件也有发展空间。从水域资源看,江苏跨江滨海、湖泊众多、水网密布,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水域面积占全省面积约16.9%,航道里程约2.4万公里,县级河道2900多条,大小湖泊290多个,这些为游艇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水域资源条件。从产业基础看,江苏船舶制造基础雄厚且集群效应凸显,是全国船舶制造的核心承载地与引领区,2024年江苏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三大指标实现“16连冠”,为游艇设计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扎实的产业基础。从国际游艇业发展规律看,当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时,游艇经济开始萌芽;突破1万美元后,游艇消费将由奢侈品消费向日常休闲消费转变。2024年江苏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达16万元、折合约2.2万美元,这意味着江苏具备了发展游艇业的消费基础。从我省发展现状看,目前,我省游艇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全省登记在册游艇574艘,游艇俱乐部8家(包括苏州近期新备案1家),从事游艇制造、维修、销售、支持辅助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约100家。相比水运大省、旅游大省、经济大省的地位,我省游艇业发展还有较大空间。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切实破除我省游艇业发展瓶颈制约,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打造发展新优势,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若干措施》,为因地制宜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游艇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和先行先试发展空间。
《若干措施》明确5个方面、21项具体举措,既立足当前破解突出问题,注重政策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又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既涵盖政务服务、研发制造等前端环节,又包括消费激活、设施建设、环境营造等后端支撑;既强调创新发展、主动作为,又注重生态保护、安全发展,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全链条的政策体系。总体来看,可概括为“六个聚焦、六个突出”:
一是聚焦政务服务创新,突出“政策优化、便捷高效”。《若干措施》在游艇检验登记、航行报备、俱乐部备案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特别是对进口游艇检验、国内取得型式检验证书的新建批量游艇适航证书换发等方面都作了明显优化,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申请人的相应支出。同时,提出完善游艇检验和登记办理流程、航行报备流程、游艇俱乐部备案层级和时效,研究开发游艇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游艇检验登记、航行报备等信息互通共享。
二是聚焦消费市场激活,突出“大众消费、场景多元”。《若干措施》提出以游艇俱乐部为主体开展12人及以下的游艇租赁试点,允许游艇俱乐部以租赁方式向承租人提供游艇和驾驶劳务服务。同时,提出支持打造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水上运动等特色旅游产品,鼓励开展游艇科普讲座、游艇赛事活动,支持在省内举办游艇展会,依托旅游节展举办推介会,激活省内需求;支持省内游艇制造企业“走出去”,借助三亚国际游艇展等各类活动平台,展示技术与产品优势,开拓省外市场。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激活游艇消费市场,打开大众消费新蓝海。
三是聚焦服务保障升级,突出“设施完善、功能完备”。《若干措施》提出省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指南,明确适航区域划定标准和要求。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湖区、滨水景区、封闭水域,科学论证划定游艇适航区域,推动建设一批游艇配套设施,推动在适合游艇活动且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域建设集游艇停泊、供油供水等为一体的游艇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安全、智慧、便捷、舒适的综合服务,构建游艇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为满足游艇大众化消费需求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四是聚焦研发制造提质,突出“创新驱动、全链协同”。《若干措施》提出要推动研发设计创新,支持大众消费游艇的研发制造,提升工业美学设计、舱室空间利用等游艇设计能力,加强游艇动力设备、齿轮箱等游艇关键核心部件研发,提升新能源电动游艇装备集成能力,鼓励开发智能航行辅助系统。强调要提升全链制造能力,大力发展中小型游艇,推进相关产品批量化生产,加强游艇配套供应链建设,鼓励制造新能源清洁能源新型游艇,支持游艇维修业发展。同时,特别强调要合力建设特色明显、集聚发展的游艇业集群。这一系列措施的推进,将有力提升我省游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五是聚焦发展环境营造,突出“顶层设计、协同支持”。《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组织推进、规划引领和法规保障,要求制定游艇管理办法和发展专项规划,从源头上规范游艇及俱乐部管理,进一步明确游艇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提出探索创新对游艇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措施,为游艇建造、购买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贷款和融资租赁等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游艇相关保险业务、优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群体保障需求,为游艇消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六是聚焦积极稳妥推进,突出“生态环保、安全发展”。《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游艇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明确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完善水上应急搜救点建设,强化相关人员、装备配备;要求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游艇俱乐部和游艇所有人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游艇业务培训,提升游艇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同时,在游艇业发展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因地制宜,防止一哄而上,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相关要求,切实保护生态安全。这些措施都将保障我省在加强生态环保和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游艇业发展。
各位媒体朋友,推动游艇业发展是一项创新性事业,前景广阔。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好《若干措施》要求,坚持消费端、产业端、服务端协同发力,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加速构建集研发、设计、制造、应用、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探索开发适配旅游产品,策划举办相关赛事活动,支持打造先行区域和示范项目,激发游艇业发展创新活力,推动游艇业全链条高质量发展。
最后,恳请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江苏交通运输工作,支持游艇业发展,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张欣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新闻社记者:游艇业作为新业态,离不开安全、规范、高效的发展环境。请问省交通运输厅将如何具体落实《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更好推动游艇业高质量发展?
张欣(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对江苏交通运输工作特别是游艇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前期,围绕推动游艇业高质量发展,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梳理游艇发展涉及到交通管理服务的事项,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游艇检验登记相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游艇适航区域划定指南(试行)》等文件,并指导无锡市和苏州市举办游艇主题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紧扣《若干措施》相关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便利检验流程,让游艇“准入”更快捷。对进口游艇,主要是持有CE(欧盟认证)和ABYC(美国游艇协会)认证证书的进口游艇,在检验时不再要求提供图纸资料;对国内取得型式检验证书的批量新建游艇,直接换发游艇适航证书;对适航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游艇,在省内转籍时不再开展现场检验,直接换发证书,大幅减少检验环节、缩短检验时间。
二是优化登记办理,让游艇“落户”更便利。实施更加灵活的登记政策,对与江苏备案的游艇俱乐部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外省游艇所有人,允许在俱乐部所在地办理游艇登记手续,打破地域限制,方便游艇流转与集聚。
三是创新发展模式,让游艇“消费”更亲民。印发江苏省游艇租赁试点相关管理制度,推进以游艇俱乐部为主体开展游艇租赁试点,降低游艇消费门槛,促进游艇消费从“小众高端”走向“大众休闲”。
四是强化综合保障,让游艇“出行”更顺畅。指导各地科学划定并分批公布游艇适航区域。推广使用“一键报备”小程序,实现游艇出航报备便捷化。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督促俱乐部压实主体责任,运用AIS等技术实现全过程航行监测,在适航区域加强应急力量部署,全力守牢水上安全底线。
谢谢!
交汇点记者:江苏是全国第一造船大省,造船业基础雄厚。请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推动提升我省游艇制造能力方面有哪些具体工作打算?
李剑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船舶海工产业发展。“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集群”是我省重点建设的5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之一。目前,全省造船市场份额占全国比重45%以上、占世界比重25%以上,船舶海工产业集群规模连续16年位居全国第一。可以说,江苏游艇业发展拥有坚实的产业基础。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认真落实《若干措施》要求,围绕研发设计、制造等环节系统施策,重点从四个方面推动我省游艇制造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一是紧扣研发设计,着力突破一批新技术。瞄准国际化、大众化、谱系化、批量化发展方向,积极推动细分领域链主研发设计企业加强合作,探索搭建船舶(游艇)设计交流平台,推广优秀设计案例,促进设计经验共享与创新,着力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江苏自主游艇品牌。
二是紧扣智能制造,着力推动游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培育游艇细分领域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进入“筑峰强链”企业库。发挥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江苏省船舶海工产业创新联盟等行业组织作用,推动游艇企业逐步培育全场景系列化产品建造能力。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建设规模化游艇生产线,深入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提升规模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能力。
三是紧扣集聚化发展,着力建设一批先行发展示范区。紧抓“十五五”规划窗口期,将游艇产业发展纳入《江苏省“十五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以现有的南通、泰州、扬州国家级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基础,发挥无锡、苏州太湖游艇业先发示范优势,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游艇制造产业生态。
四是紧扣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推进一批核心关键配套。充分发挥江苏省船舶海工配套产业联盟的纽带作用,系统梳理省内配套企业与产品清单,精准摸排供应链短板,定期组织主机厂与配套企业开展专题对接,搭建稳固的产业链协作平台,提升全产业链的协同性与韧性。
谢谢!
中国旅游报记者:江苏水域旅游资源特别丰富。请问结合《若干措施》,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充分释放游艇旅游消费潜力方面有哪些具体落实举措?
拾峰(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谢谢您的提问。江苏作为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江河湖海的省份,全省26家5A级旅游景区中,直接以河湖海岛命名的有13家;62家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中,以水为主题的占2/3。独特的水上旅游资源优势,使得外地游客向往来江苏体验“水韵”多元魅力,本地百姓渴望在家门口感受水乡别样风情。随着文旅新业态蓬勃发展、消费场景推陈出新,游艇旅游日益成为彰显“水韵江苏”特色、释放服务消费潜力的新增长点。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认真落实《若干措施》有关要求,重点开展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开发游艇旅游特色产品。近年来,全省各地先后推出南京长江游轮、连云港国际邮轮、无锡苏州“太湖揽胜”游船、扬州无锡古运河沉浸式夜游等一批水上旅游新线路新产品,广受游客和市场好评。我们将进一步鼓励各地在确保河湖防洪、生态环保等安全的前提下,依托A级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的游艇适航区域,策划推出一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水上运动等特色线路和产品。积极引导游艇俱乐部拓展游艇应用场景,丰富“游艇+观光”“游艇+婚礼”“游艇+民宿”“游艇+摄影”“游艇+水上休闲运动”“游艇+青少年研学”等融合业态旅游产品供给。同时,指导苏州、无锡、连云港等条件成熟地区,适时举办游艇旅游活动,打造具有“水韵江苏”特色的游艇旅游IP。
二是完善游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设备。游艇旅游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特点,对配套基础设施和接待服务保障要求较高。我们将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在符合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内,科学合理规划建设游艇码头(停泊点)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接待服务设施,鼓励俱乐部、景区度假区的游艇码头等靠泊设施共享共用,在满足游艇停泊、租赁、维护保养、安全保障等功能基础上,有效带动商务休闲、餐饮住宿等多元综合服务业发展。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信保集团及6家金融机构共同推出“苏旅贷”专项金融产品,为省内文旅企业提供低成本贷款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
三是加大游艇旅游产品宣传力度。作为新兴文旅消费业态,目前大众对游艇旅游的认知相对有限。我们将指导各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公众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助力激活游艇消费。鼓励各地文旅部门积极配合举办游艇产业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培育游艇旅游大众消费理念,指导景区、度假区和游艇俱乐部等,以沉浸式、多样化、低门槛的方式,推出游艇试乘体验、水上运动科普等群众性活动。明年第八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期间,将组织有关企业设置游艇展示和产品宣传展区,推出一批游艇旅游新场景新项目,更好满足大众化消费需求。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央视网记者:请问省体育局在举办游艇赛事活动、促进“户外运动+游艇”融合发展方面,接下来有哪些工作打算?
张海涛(省体育局副局长):感谢您的提问。游艇业作为融合高端制造、休闲旅游和高品质消费的综合性产业,与水上运动、户外运动产业有着天然的融合性。促进“户外运动+游艇”发展,对于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消费体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消费需求具有积极作用。2024年11月,省体育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水上运动休闲消费的意见》。今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赛事经济提振体育休闲消费的意见》。两份文件均对发展水上运动和赛事活动、拓展“水上运动+”新业态新模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全省各地充分发挥“水韵江苏”生态资源优势,着力丰富水上运动项目和赛事供给,积极推动游艇旅游、水上运动、休闲度假等业态融合发展。无锡、苏州、连云港等地依托丰富的水域资源,培育了一批水上运动、游艇等俱乐部,开展水上摩托艇、赛艇、皮划艇、桨板等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引领相关消费潜力加速释放。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体育赛事牵引作用,促进“户外运动+游艇”融合发展,助力培育游艇消费、做大相关产业。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丰富水上运动赛事活动供给。江苏水上运动项目发展基础好、竞技水平高。江苏健儿在第十五届全运会帆船、赛艇、皮划艇等水上项目上共斩获1金1银5铜,竞赛成绩取得多维突破。我们将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引进全国性和国际高端水上运动赛事,持续开展青少年和群众性水上运动赛事活动。办好2026年中国家庭帆船联赛、南京·大学生国际赛艇公开赛及江苏省青少年赛艇锦标赛、帆船锦标赛、皮划艇静水锦标赛等赛事,提升大运河赛艇系列赛、大运河帆船系列赛等赛事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挥水上赛事活动牵引作用,策划举办游艇相关赛事活动,促进游艇元素融入赛事活动。
另一方面,拓展“户外运动+游艇”消费场景。结合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依托水域资源、游艇适航区域等,大力发展帆船、赛艇、摩托艇等水上运动项目,以及低空、骑行、露营、越野等运动项目,打造一批水岸联动、文体旅融合的消费场景。鼓励无锡、苏州、连云港等地依托临水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拓展“水上运动+游艇体验”“游艇+观赛+游览”等体育旅游特色产品和线路。指导和推动具备条件地区结合相关赛事,举办“跟着赛事去旅行”主题活动,打造以“户外运动+游艇”为主题的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和体旅融合项目。
谢谢大家。
中国交通报记者:《若干措施》明确了创新游艇政务服务、提高游艇综合服务能力等多项由海事部门牵头或参与的任务。请问,江苏海事局将如何具体落实这些部署要求,为游艇产业创造更优发展环境?
黄燕品(江苏海事局副局长):感谢您的提问。当前,游艇消费正逐渐走向大众化,产业正迈向规模化,这对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江苏海事局将认真落实好《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持续优化服务举措,全力护航江苏游艇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围绕三个方面:
一是围绕游艇“俱乐部、所有人、操作人员”三类主体,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产业要素“聚起来”。实施游艇登记制度创新,对委托本省俱乐部管理的外省游艇,允许其在俱乐部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鼓励引导游艇纳入俱乐部规范化管理,推动俱乐部提升安全管理和运营服务水平。支持相关院校、培训机构开展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探索创新培训模式,构建多元化培养机制,为游艇业发展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二是夯实游艇“码头、停泊水域、适航区域”三大基础,完善设施配套,推动支撑体系“强起来”。积极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支持游艇码头建设,优先办理涉水工程前期审核、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评估和施工作业许可。指导地方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划定游艇适航区域和停泊水域,推动完善燃料补给、维修保养、污染物和废弃物回收等配套设施。加强水上应急搜救能力建设,强化监管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助机制,助力游艇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紧抓游艇“制造、检验、运营”三个环节,强化全链条保障,推动游艇出行“畅起来”。在制造环节,主动靠前服务,为新造游艇下水、试航、交付提供水上安全指导。在检验环节,支持优化游艇检验服务,推动提升检验服务供给能力。在运营环节,协同有关部门构建覆盖游艇全航程的监管服务体系,保障游艇旅游宣传、产品开发及相关赛事活动的水上安全,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游艇业发展环境。
谢谢!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黄燕品先生。这次印发的《若干措施》,可以说内容丰富、含金量高。请大家准确全面地做好宣传解读,持续关注和报道江苏因地制宜推动游艇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与。下次再见。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欣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李剑澄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拾峰
省体育局副局长 张海涛
江苏海事局副局长 黄燕品
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 韩小平
中国新闻社记者在提问
交汇点记者在提问
中国旅游报记者在提问
央视网记者在提问
中国交通报记者在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