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从常州市进一步资助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商品住房政策吹风会上获悉,为使住房困难工薪群体享受“购房资助政策”购买商品住房时有更多房源选择,切实保障其刚性住房需求,常州市在今年实施“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政策的基础上,将支持政策拓展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期房和存量商品住房。
本次政策较4月3日发布的政策既一脉相承,又创新拓展。一是房源更多,将原来的只能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拓展到可以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期房,以及75平方米以上的存量商品住房,为住房困难工薪群体提供更多房源选择;二是服务更优,除了线上热线咨询,还在市房产公共服务中心开设专门窗口,提供集中咨询、业务办理等现场服务。
常州市公积金中心在继续保持原有创新政策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支持政策。
一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凡是获得购房资助资格凭证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是存量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均下调至不低于15%。
二是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无论是住房困难工薪群体享有的购房资助资格凭证,还是出售存量商品住房的产权人获得的购房资助资格凭证,符合本次新政相关规定用途时,其购房资助款都可以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首付款。
三是简化群众办理贷款手续。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数据共享,购房资助对象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贷款人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今年4月3日实施购房资助新政,截至11月30日,常州市已有约4800户家庭(人)在购房资助政策的支持下,购买了心仪的新房,圆了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