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5-00108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综合政务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25-04-30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版)的通知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25〕20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版)的通知 | ||
时 效: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5〕2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明确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加快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1﹒市场准入。丰富电子营业执照和经营主体身份码(企业码)在准营、社保、金融、招标投标等高频涉企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场景。在无锡市、南通市、泰州市、宿迁市试点延伸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变更等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证照联动审批。将医保登记、供电业务纳入企业信息变更、注销环节办理。
2﹒获取经营场所。深化推进低风险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联合验收等机制应用。分类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或无需重新办理环评等改革举措。推广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随机派件、不对应审核模式,促进登记业务标准化、登记办理均衡化,减少办理时间。
3﹒公用基础设施服务。完善水电气网等行业服务标准,全流程在线跟踪提醒办理时限,鼓励地方划定外部管线施工作业的限制区域或应避让的目标物,简化并联审批手续。将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申请办理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实现开工前手续“一体化”集成办理。扩大绿电交易供应规模,持续推动绿电绿证服务站建设。
4﹒劳动力资源。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和法律政策咨询。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小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实现企业内部纠纷预防和自主化解。全面实施劳动仲裁案件繁简分流,提升仲裁办案质效。
5﹒获取金融服务。优化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做好绿色主体认定评价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按企业绿色等级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强化“政银企”信息共享,逐步拓展涉企信息共享范围。有序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提质扩面,指导商业银行持续提升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便利性。
6﹒国际贸易。深化口岸查验单位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机制,实现交叉检查项目的结果互认。扩大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享惠范围,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减免税进口货物自动解除监管措施。加大对AEO企业联合激励。深入推进进出口货物远程属地查检、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实施核查领域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苏州专窗、智能客服等应用建设,完善特色化功能体系。
7﹒纳税。高效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政策找人”等工作机制,丰富拓展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服务场景。建立税费申报环节分类精准辅导和信用预警提醒机制,从源头引导纳税人减少失信风险。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深化“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机制,提高税费服务效能。依托“税路通•苏服达”品牌建设,为跨境投资企业提供国别投资、税收指引等全周期服务。积极开展单边预约定价谈签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申请适用简易单边程序。
8﹒解决商业纠纷。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修订完善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规则,推动与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及争议解决机构建立互通合作机制。探索完善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支持商事调解组织提供专业解纷服务,提升商事调解的可及性和专业服务水平。加快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机构建设,年内建成启用江苏(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中心。
9﹒促进市场竞争。加强对公用事业企业全链条反垄断监管,防止将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严格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机制,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风险分类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便利度,降低企业成本。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行动,提升省级公共服务网点县级市和园区覆盖率。
10﹒办理破产。完善破产重整价值识别机制,积极引导可重整的企业不清算。制定破产管理人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置办法,健全完善管理人履职监督体系。
二、加快建设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
11﹒优化政策制定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涉企政策出台或调整前广泛听取经营主体、行业协会等相关方意见建议,并设置合理过渡期,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
12﹒推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动《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工作,做好《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工作。
13﹒推动惠企财政资金直达快享,依托“一企来办”平台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快直达快享功能建设,实现省级惠企财政资金线上兑付。
14﹒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探索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惠企政策解读,推广“处长讲政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提升政策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加快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5﹒贯彻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环保、卫生、安保、质检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在南京市、扬州市、连云港市开展首轮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逐步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
16﹒深化“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探索由一般经营事项向许可经营事项拓展,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试点探索开展设区市范围“一照多址”登记。
17﹒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更加精准支持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增信作用,升级“小微贷”“苏服贷”“苏贸贷”等政银产品,实施“苏质贷”小微企业贴息政策,推广“苏质融”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18﹒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鼓励引导使用综合评标法,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优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保障各类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19﹒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实现经营主体“一地注册、全省通用”。
四、加快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20﹒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统筹省级统一受理端建设,再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
21﹒加快推进服务集成,推动“一企来办”成为涉企服务总入口。实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工程,提升“苏服办”整体服务能力。高效运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在无锡市试点开展网上竞价服务。
22﹒深入推进高频事项“免证办”,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应用,推动基层证明开具网上办,推出150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照办理。
23﹒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出台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探索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24﹒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深化跨区域服务,在南京都市圈和苏州市、南通市、宿迁市试点运行省政务服务“云综窗”系统,与长三角政务服务远程虚拟窗口系统对接连通,提升远程代办代收服务能力。
五、加快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25﹒大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和计划管理制度,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涉企收费主体,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26﹒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服务型执法,探索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适用。持续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推广“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创新举措,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模式,推行分级分类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探索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试点。
27﹒坚决遏制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促进跨区域执法公平公正。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活动。精准适用交叉执行措施,有效化解重大疑难和长期未执结案件。
28﹒深化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发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网上修复机制作用,逐步实现税务、人社等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一网通办”。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公示、应用全过程。
29﹒完善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投诉问题线索受理、核查办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力度,制定化解清偿计划。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融资平台等加大债务清偿化解力度,加强审计监督。
30﹒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畅通受理渠道,优化审理模式,开展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六、加快建设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31﹒在全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出台《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免责容错机制。分级分类建立、运营重点产业专利组合或专利池,推动专利技术在中小企业转化实施。加强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
32﹒聚焦重点产业强化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保障企业落实技能人才职业等级评价自主权,支持不少于300家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支持不少于80家企业开展特级技师、20家企业开展首席技师自主评聘试点。
33﹒推动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向县(市、区)延伸。加强外籍人才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频道建设,提供政策解读、职位发布、生活资讯等信息服务。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结合来华在华外籍人员支付需求,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机场等重点场所支付便利化服务区、服务点综合能力。
34﹒加强政企沟通交流,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重点外资项目专班、民营企业座谈会等机制,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定期梳理分析全省12345热线涉企诉求,推动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35﹒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依法依规整治涉企网络“黑嘴”,处置集纳负面信息,坚决打击造谣抹黑企业和企业家、从事虚假不实测评、诋毁产品服务质量等行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省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上争取、横向协同、对下指导,充分调动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基层首创,支持先行先试,加大基层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推广力度。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工作统筹,及时调度进展,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介。各地要夯实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加强营商环境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