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6-00044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商贸、海关、旅游 批复 |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26-02-09 |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液体化工码头G2、G3泊位等对外开放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 文 号: | 苏政复〔2026〕5号 |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液体化工码头G2、G3泊位等对外开放的批复 |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
液体化工码头G2、G3泊位等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26〕5号)
南通、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有关码头(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液体化工码头G2、G3泊位,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出运码头,泰州港泰兴港区过船作业区金燕仓储液体化工码头,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公用码头,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新时代造船东区舾装码头等对外开放。
二、有关设区市要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加强涉外纪律教育、安全生产监管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码头安全绿色高效运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