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6-00072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文物 通知 |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26-03-23 |
| 标 题: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 主 题 词: | |
| 文 号: | 苏政发〔2026〕33号 | ||
| 内 容 概 述: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 ||
| 时 效: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
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苏政发〔2026〕3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连云港市民主路历史文化街区、连云港市连云老街历史文化街区、连云港市南城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盐城市纯化路历史文化街区、盐城市珠溪古镇西南片历史文化街区、常熟市南门坛上历史文化街区、如皋市集贤里历史文化街区等7处第二批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予以公布。
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完善保护规章制度,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