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6-00110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工业、交通 通知 |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26-04-07 |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治理交通拥堵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主 题 词: | |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26〕18号 |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治理交通拥堵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时 效: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治理交通拥堵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6〕1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治理交通拥堵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治理交通拥堵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提升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模式。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各设区市交通运行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安全风险显著下降,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率达100%;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总体评价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公共交通优化提升工程。
1.加强多方面公共交通设施保障。推进公交专用道设置,优化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布设。加强商业、居住、公共服务等客流集中区公交场站配建。鼓励在老城区等用地受限区域打造公交微枢纽。加强无障碍、适老化及儿童友好型设施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2.优化多层次公共交通网络布局。持续完善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完善公交快线、干线、支线和微循环,积极发展就医、旅游等特色公交线路。推进人行道净化和非机动车道建设,构建连续顺畅、无障碍的慢行交通系统。加快发展公交接驳网络,促进城市轨道、公共汽电车和慢行交通“三网融合”协调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公安厅配合)
3.提供多样化公共交通运行服务。优化公交车型结构,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小型化、低地板及低入口等车型。科学组织运营服务,鼓励高峰时段开通大站快车、区间车,提升城市交通客流走廊公交运行效率。积极发展定制化公交,探索需求响应式公交。常态化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加强公共交通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体系。(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路网结构优化提升工程。
4.打通重要通道“断头路”。推进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连接线、延长线、断头路“两线一路”建设,打通大型桥梁隧道两端衔接路段。加密城市道路拥堵点段次支路网,打通断头路,缓解快速路、主干路通行压力。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道路养护管理,深化桥梁结构安全监测应用研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配合)
5.疏通重要点段“瓶颈路”。推进交通影响较大的道口平交改立交,确保快速路、主干路通行顺畅。推进常发性拥堵路段节点改造,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推进大流量易拥堵高速公路路段物理和智慧扩容,提升路网承载水平和安全韧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配合)
6.改善重点区域“微循环”。推进“校医商景”、老旧小区等区域周边道路改造,重点解决路幅狭窄、机非混行、车辆违停等问题。推进占道施工交通整治,规范设置围挡、警示标识和临时交通导行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保障中心城区道路畅通运行。(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停车服务优化提升工程。
7.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合理利用城市道路桥下空间、空闲用地等改造停车场。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建设“停车+换乘”停车设施。在具备条件的公共交通站点、大型公共建筑出入口,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场。推进停车场地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动办、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配合)
8.鼓励停车设施资源共享。持续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工作力度,有序推进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学校等停车设施资源共享,逐步扩大共享范围,优化提升停车泊位错时利用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配合)
9.推进重点区域停车综合治理。聚焦医院、学校、热门景区等重点区域,实施“一区一策”“一时段一策”综合治理,着力缓解停车矛盾。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在商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医院等节点,合理规划停放区域,规范停放秩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四)交通管理优化提升工程。
10.优化重点路口交通组织。排查重点路口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通行条件,完善相关设施,优化设置机动车待行区、导向线、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等,提升通行能力。探索应用大模型、“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科学智能设置信号配时,因地制宜设置可变车道,挖掘路口时空资源,提高通行效率。(省公安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11.深化重点路段精细治理。优化设置公交专用道、大型车辆指定车道及路口进口车道,完善机非隔离设施。严控快速路辅路和主干路的路侧开口设置,通过次干路、支路、内部道路以及右进右出等方式衔接组织。优化快速路分合流管理,有条件的匝道推进应用信号管控、动态限速等措施,完善分合流区域防撞护栏、视线诱导设施和应急避险空间。强化大流量期间宁沪高速江苏段等高速公路保通保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配合)
12.强化重点区域分类治理。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强化学生交通安全防护和服务保障措施;协同省人民医院等改善院内外交通条件,优化设置就医车辆临时通道,推广预约停车、接驳公交等出行方式。加强夫子庙等知名景区、商圈热点区域专项治理,倡导市民节假日将更多空间让给外地游客。完善南京南站等大型交通客运枢纽交通诱导设施,分类引导不同交通流。(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13.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违法停车等突出行为,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和安全防护意识。加强工程运输车、中重型货车通行管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快递外卖配送车辆通行秩序,减少机非混行冲突,保障慢行交通安全。提升交通事故快处能力,减少事故车辆占道拥堵引发的二次事故风险。(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配合)
(五)智慧出行优化提升工程。
14.推动公共交通“一体化”服务。实施综合客运枢纽智慧化改造升级,积极推进智能引导、安检互认等便民服务。探索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出行数据标准。推进旅客联运信息开放共享,推动建立跨方式、跨区域联程运输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动淮安、徐州等城市级一体化出行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全链条、多方式、多场景的出行服务。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交通领域一卡通行、一码通行。(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局配合)
15.推进公共停车“一个库”服务。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完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功能,提高停车设施接入率,推动停车资源整合,构建统一的公共停车信息数据库,实现公共停车泊位等信息动态更新与共享。加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与公共数据平台对接,鼓励多元主体合作,完善、更新和共享停车数据,多渠道发布停车信息,精准引导车辆停放。对接“苏服办”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拓展无感支付、车位预约等功能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局配合)
16.拓展高速公路“一张网”服务。构建完善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体系,打造出行服务品牌。汇聚全省高速公路运行各类相关数据,与广播、网站、车机终端、地图导航软件等加强合作,提供路况信息、服务区停车智能引导、“一键救援”、气象预警、预约通行、服务热线咨询等服务,不断提升公众出行体验。(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公安厅配合)
(六)政策标准优化提升工程。
17.健全拥堵治理政策标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推进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公共交通“三网融合”、共享停车技术指引、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等技术标准的制修订。(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实施城市停车收费政策调节。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对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停车设施服务实行低收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19.实施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政策调节。优化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探索高速公路相邻桥隧等路段统筹运营管理、协调收费政策、均衡交通流量,推广城市绕城和主城周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治理交通拥堵工作专班作用,建立完善治理交通拥堵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各设区市要同步建立协调推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要加强规划统筹,将治理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十五五”相关规划,强化部门协作、省市联动。
(二)细化治理方案。各设区市要研究制定本区域具体实施方案和“一点一策”治理方案,严格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定期开展交通拥堵监测评估,动态更新治理清单,推动交通拥堵状况持续改善,每年确定并完成2个重点拥堵路段的治理,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强化全过程指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落实要素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提供必要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长效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停车场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强化重大交通拥堵治理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
(四)开展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推进交通出行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应用各类媒体媒介统筹开展公益宣传,利用城市和交通公共场所、相关设施打造宣传教育阵地,培育现代交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