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6〕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