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规定(试行)》,旨在破解基层执法“案多人少”的结构性矛盾,降低企业制度性经营成本。作为全国省级层面首部系统化、全流程规范普通程序“简案快办”的专项制度,《规定》填补了相关领域制度空白,为市场监管执法提质增效提供经验。
《规定》明确,“简案快办”适用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普通程序案件,在严守法定程序前提下,压缩内部审批流转环节,与简易程序互补,让更多轻微违法场景处理走上“快车道”。
在制度创新上,《规定》明确,对认可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含电子形式)明确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当事人,执法部门无需等待5日申辩期限,可即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不予处罚决定书,办案周期直接缩短至少5个工作日。当事人若反悔或提出陈述申辩,案件即时转回常规普通程序,确保“提速不减权益,高效不失公正”。
为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规定》简化取证流程:当事人认错认罚前提下,若现场笔录、视音频记录可相互印证,且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已足以认定违法事实,可不再重复制作询问笔录和现场笔录。
此外,江苏同步打造全流程电子化办案闭环,做到执法、文书、送达、支付、归档电子化。同时加强执法质量保障机制,专门设置执法监督与质效评估制度,并建立定期案卷评查机制,做到“快办但不乱办、简化但不降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