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6-00341 | 分 类: | 专项规划,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26-09-03 |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 主 题 词: | |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26〕39号 |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 ||
| 时 效: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6〕3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9月3日
(本文有删减)
江苏省“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接续推进高水平农业强省建设,根据《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目标,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全方位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构建高质效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高品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高效能治理,确保农村改革任务高标准落实,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更加稳定安全,粮食总产保持760亿斤以上、单产稳定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乡村产业发展更加高质高效,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高,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取得重要进展。农业技术装备支撑作用更加凸显,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创制一批先进适用产品,农业科技与物质装备水平持续提高。农村改革创新更加充满活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巩固完善,重点领域改革成果集成推广,乡村资源要素有效激活。农民增收渠道更加稳定多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稳步提升。和美乡村建设更加有力有效,生产生活设施完备便利,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可及,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现代生活条件有效改善。
到2035年,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鼓励苏南地区有条件的市县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持续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
稳定发展粮油生产。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200万亩以上,大豆油料扩种成果进一步巩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全面实施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激励制度。
持续提升单产水平。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推广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
促进粮食生产全链增效。统筹推进优土、优种、优产、优储、优销“五优联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合理布局粮食产地加工能力,健全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完善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引导膳食结构优化调整。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有序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利用。
提升农田建设质效。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十五五”期间新建200万亩、改造提升1024万亩,进一步完善建设管护机制。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网络,建设土壤样本资源库,构建“数字土壤”体系。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进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提升农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人工增雨抗旱能力。完善农业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防灾减灾农机储备和调用机制。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强化农作物病虫害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
(三)提高多元化食物供给能力。
稳定“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建设提升蔬菜保供基地,发展食用菌工厂化栽培,因地制宜开发园艺产品。加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提高规模养殖水平。扩大优质家禽生产,推动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加快发展特色畜禽,合理设置畜禽屠宰场点。加强养殖池塘设施建设,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巩固提升虾蟹等产业优势。积极发展木本粮油与林下经济。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开发新型蛋白资源,拓展食物来源。
大力发展海洋渔业。优化沿海养殖布局,有序发展条斑紫菜、文蛤、牡蛎等贝藻类养殖。支持深远海养殖工船、深水智能网箱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推动“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深化布局“蓝色种业”,加快海水鲑鳟、银鲳、绿鳍马面鲀等良种选育与健康养殖。推进海上加工船、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发展现代化远洋捕捞。发展海洋渔业全产业链,因地制宜建设海上牧场。
三、更大力度推进科技强农
(四)优化农业科技创新力量布局。
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强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各类创新主体设立涉农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支持建设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推进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加强农业基础前沿研究,在核心种源、高端智能农机、生物制造和海洋科技等领域加强布局,重点支持基础性、长期性、公益性科研任务。系统部署品种培育、耕地质量提升、农机装备升级、绿色投入品、气候韧性农业、绿色低碳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制造等领域科技任务,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培强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培育库,健全支持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创新联合体、研究院等。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作用,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建立面向产业的技术需求收集机制,优化“揭榜制”“赛马制”等项目实施方式。丰富信贷、保险、担保等农业科技创新相关金融产品供给,鼓励构建耐心资本长周期培育体系。深化农业领域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推进农业科研人才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农业科技奖励激励。
(五)深入推进种业振兴。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成省农业种质资源综合基因库和家畜、家禽、长江特色渔业、河蟹、经济红藻种质资源保存和创新利用中心,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创制一批优异新种质和基础育种材料。
大力推进育种创新。高质量建设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蓝色种业黄海实验室。推进“人工智能+种业”,加快生物育种、设计育种融合发展,选育一批高产优质广适多抗的突破性新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培优育强一批种业领军企业,推进种业集团高水平运营。
抓好品种全链条管理。完善品种审定与登记制度,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加强优良品种示范推广。推动国家制种大县、制繁种基地、畜禽核心育种场等建设,强化应急供种保障。健全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加强监管执法。
(六)推动农机装备提档升级。
做强农机装备产业。实施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行动,大力发展智能化、电动化农机,支持首台(套)农机研发制造,加快突破一批标志性整机和关键零部件。加强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建设,实施50个以上农机中试熟化项目,建设一批智能农机训练基地。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建设,打造长三角智能农机装备科技创新联合体(联盟),全省农机装备制造产值达800亿元以上。
加快农机装备更新。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更新农机24万台(套),促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0%以上,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总体水平70%以上。
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内容和作业服务半径,强化粮食烘干、集中育供秧、电动农机充换电等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机技能人才培养,开展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强化农机基础设施支撑,建设农业机械化应用管理平台。
(七)加快“人工智能+农业”发展。
注重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苏农云”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推动农业农村数据汇聚共享与开发利用。拓宽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实时数据采集渠道,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农业观测网络。强化农业农村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管。
强化智慧农业技术供给。开发推广动植物生长调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生产管控智能决策等算法模型,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优化一批细分领域智能体。推进智慧农业技术模式迭代更新,完善共性关键标准与通用技术规范,强化成套技术装备集成熟化。
拓展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实施人工智能+农业“141”行动,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场景。拓展“低空+农业生产”“低空+乡村治理”应用场景,推动低空经济与智慧农业融合。
(八)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
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实行农业新成果首推广制度。实施科技强农“六百工程”(百个农业科技平台载体、百家农业科技企业、百个农业科技团队、百项农业主推技术和品种、百名“新农人”领头雁、百个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技人员“三心服务”(推动农技人员下沉一线,“上心、细心、用心”开展驻点服务)行动,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遴选发布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和品种,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壮大农业领域科技镇长团、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队伍,完善科技小院、亚夫工作站、“青禾”科技志愿服务等模式。
四、扎实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
优化农业空间格局。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调查与区划,构建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深入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联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涉农任务落实。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健全“4+13+N”农业全产业链体系(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4条省级重点链、13条省级细分产业链以及一批市域和县域特色产业链),培育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花卉、观赏鱼等高效农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建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培育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大规模应用场景,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
扩大农业农村投资。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优化项目投资方向,精准开展招商对接,聚力招大引强,突出培优育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强土地、金融等要素保障,完善重点项目“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
(十)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改造提升,健全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优化农产品产地市场、冷链集配中心布局,推广应用冷链关键技术、新型保鲜包装材料、节能绿色仓储设施。
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新型食品、海洋生物、生物农业、宠物经济等新兴产业,推动无人机、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前沿科技在农业领域应用,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推动“先进服务业+现代农业”加速融合,促进农业农村服务业扩能提质。创新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特色手工业。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发展农村电商“云营销”,开展“数商兴农”。
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完善农村商贸服务网络,加强乡镇商贸中心、农贸(集贸)市场改造,推动农村特色市集提档升级,培育消费新场景。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智能家电下乡,鼓励发展信息消费。发展县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
(十一)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实施科学施肥增效行动,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推动饲料兽药减量增效,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排水生态化改造试点。推进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完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加强农业资源养护。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严格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加强农业生物物种(种质)资源保护,强化水生生物保护管理,严控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风险。统筹推进长江、大运河、太湖及近岸海域沿线等重点区域农业绿色发展。
提升农业生态价值。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农牧(渔)循环、种养结合的绿色循环农业生产模式。鼓励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商超、社区门店、餐饮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基地直采”等活动,引导城乡居民绿色消费。
(十二)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效益。
推进农业品牌提升行动。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引导农产品品质分等分级,健全农业品牌目录制度,推进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放大“水韵·苏米”品牌效应,打造“苏农优品”品牌矩阵。支持将品牌农产品消费场景嵌入丰收节、农交会等活动。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狠抓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提升基层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举办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推动江苏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农业对外投资。建设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江苏联合体,打造“郑和学院”“神农学院”等特色农业对外交流品牌项目。
推动农业标准化。加快制修订农业新兴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地方标准,鼓励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五、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三)统筹优化城乡发展格局。
提高城乡规划融合水平。聚焦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主导产业、主体风貌、主题文化“三基三主”,一体推进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和治理。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完善片区化推进机制。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进村庄规划动态优化。
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加强村庄建设分类引导,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时序安排。推动乡村公共资源、服务设施等优先向规划发展村庄合理配置,加快明确其他一般村庄建设发展方向。依法稳妥有序推进搬迁撤并类村庄空间腾退。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片区化建设。
(十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规划发展村庄双车道四级公路通达率达99%以上。加强村内道路、田间道路建设。动态优化城乡公交线网,优化农村寄递服务网络布局,优化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强化农村供水供能保障。推进区域供水县域统一管理,推进农村地区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提高供水效率,构建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优化农村能源供给,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序建设乡村公共充换电设施。合理规划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
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试点建设万兆光网。开展“e乡村·惠三农”供需对接活动。推动“互联网+”等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十五)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完善集团化办学模式。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深化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服务内涵。实施县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培育计划。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建设,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建设乡村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发展社区式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引导更多社会化专业服务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有条件的地方推行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一体化发展。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对城乡居保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补助。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护理保险服务全覆盖,满足农村居民照护需求。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
(十六)持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统筹抓好新改厕所规范建设、已改厕所长效管护,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有机衔接。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推动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常态化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
塑造乡村主体风貌。推进规划师下乡、青绘乡村等活动,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保护。优化农民住房建设管理,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有序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实施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一批现代化美丽宜居小城镇,培育300个省级特色田园建设示范村。
提升乡村运营管护水平。鼓励开展整村或连片运营,挖掘利用村庄丰富资源和多元价值。鼓励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选聘制度,打造多元化运营团队。推进县域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管护,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六、走好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道路
(十七)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保障农民就业创业。大力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支持开展面向农村劳动力和在岗农民工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开发适合农民就业的岗位,做强做优省级劳务品牌。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服务范围,开展“苏新农创”创业孵化成长服务。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大力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就业容量大的乡村产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农户特别是帮扶对象就业。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引导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
(十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引导更多农村产权入市交易。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健全集体资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拓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方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推动村村、村企、村社联合合作,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抱团联合、融合发展。建立健全集体经营风险防范机制。
(十九)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抓好常态化帮扶人口认定识别和动态管理,完善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帮扶和兜底保障相结合,分类落实精准帮扶举措,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深化东西部协作,优化“五方挂钩”“南北合作”等帮扶机制,完善教育、健康、养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等帮扶政策。
七、积极探索高效能乡村治理路径
(二十)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
突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完善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农村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落实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作用,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加强宗祠规范管理。
(二十一)培育文明乡风。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向上向善乡村道德风尚。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整治高额彩礼等突出问题,弘扬良好乡风家风民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稳妥有序深化殡葬改革。
扩大乡村优质文化供给。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加强农事节气、农业景观、农耕技艺等保护开发。加快数字赋能乡村文化产业,创作传播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等方面的优秀乡村题材作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丰富农民文化活动载体。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苏系列活动,开展“村字号”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文艺赋美乡村工作,开展“茉莉花开”文艺直通车、“家门口”看大展赏好戏享非遗等文化惠民活动。
(二十二)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精网微格”效能,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和村法律顾问。
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建房、地质灾害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统筹抓好渔船渔港、农机、农业有限空间、冷库、农药和农业危化品、畜牧兽医、农村沼气、休闲农业等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农民安全意识教育。
八、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三)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稳妥解决延包中的人地矛盾等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2028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二轮延包试点工作。
提升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推行农村土地流转线上交易,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二十四)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壮大。分类指导家庭农场规范管理、标准化生产和集群化发展。实行农民合作社登记前辅导制,健全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和分配机制,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无实质性经营活动或异常状态的农民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引导省属涉农企业建设国内一流的农业龙头企业。
(二十五)构建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构筑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功能齐全、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加快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入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
(二十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培育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激励培育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实施乡土人才培育工程、“新农人”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引导涉农高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乡村振兴青春建功、巾帼建功行动,鼓励青年等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参与乡村振兴。依托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村创业园区、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平台,为人才干事创业提供空间。
强化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强化乡村用地计划保障,探索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实现县域内跨村组区位调整。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依法盘活用好闲置房屋。
健全财政金融支农投入机制。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评估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广农业设施和农产品活体抵押融资,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做大涉农担保业务规模。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征信+金融”综合服务体系。鼓励开发农业保险新品种,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逐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在金融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应用推广。
协同推进农村改革各项重点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垦社会职能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发挥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等示范带动作用,扎实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
九、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完善乡村振兴工作统筹推进机制,强化规划、项目、资金、要素等有效衔接。引导各地分类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路径模式。加大“三农”干部培训力度,打造政治过硬、知农爱农、业务精湛、群众认可的新时代“三农”干部队伍。推进“三农”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法规制度体系,强化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建立规划实施分解落实、监测评估、监督问效机制。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