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宣堡镇乔杨村戴某从蒋某田中的支渠引水灌溉,不料,水漫进了蒋某田中。蒋某遂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戴某赔偿损失300元。考虑到直接判决不利于化解矛盾,宣堡法庭审判员薛永江在接到诉讼后,直接把法庭开到了两名当事人的田头,并请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一起到场,进行调解。通过先后6次反复工作,去年底,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蒋某撤销了诉讼。
“直接把法庭开到当事人的家门口、开到田间地头,是法院案件审判的一次创新,它有利于农村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调解,有利于及时消化矛盾、维护稳定。”泰兴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安文斌说。
过去,乡镇法庭按照行政区域设立,一般一个法庭负责周边4至5个乡镇的案件审理。如张桥镇村民提起诉讼,必须到20多公里外的广陵镇法庭开庭,十分不便。
2006年底,泰兴市人民法院率先在该市22个乡镇设立了巡回审理点,实行就近开庭;对那些实在不便的,组织“巡回法庭”,直接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
据介绍,乡镇“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农村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调解,同时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因村庄规划、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农村道路、河道疏浚而引发的纠纷,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去年,该法院巡回开庭100多次,审理案件116件,协调撤诉案件1586件。
巡回审理点和巡回法庭设立后,在方便当事人案件诉讼和审理的同时,也成为对广大农民进行普法教育的有效平台。安文斌说:“周边百姓可以从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学到法律知识,现场学法、以案说法,这可比灌输教育效果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