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截至6月20日,该市今年已经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747件,共为受援人争取经济利益2250万元,免除法律服务费用240万元。
盐城市以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目标,高质量地实施法律援助项目。今年,该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中,切实解决普通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同时,简化程序,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只要侵权事实存在,都予以援助。
今年以来,该市实行市、县、镇、村(社区)四级联动,采取立体宣传方式,深入基层,面向群众,把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作为宣传重点,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目前,全市144个乡镇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市和县级工会、劳动、妇联、残联、消费者协会、团市委等按条线建立了56个法律援助组织,为多层面人员获得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提供了重要保障,形成了覆盖各类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同时,要求在所有村和街道聘请1至2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并加强培训,使他们熟知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和申请程序,及时引导经济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该市还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至2倍,并根据各地经济的发展水平逐步突破法律援助范围的限制,除纯粹的经济纠纷外,只要是“有理无钱”的案件都予以受理。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整合后,建立和完善了律师值班制度,安排执业律师轮流值班,提高法律援助接待水平。为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一直执行法律援助最低义务量制度,即每个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必须完成5件援助案件,每名律师必须完成1件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