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连云港市文化局传来消息,该市从事非法碟片经营的业主张某(化名)因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新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的刑事处罚。至此,连云港市首例判处盗版及淫秽碟片经营人员刑事处罚的案件落下帷幕。
该案发生于今年年初,从案发至审结共历时五个多月。今年1月27日,根据前期排查结果,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稽查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查大队出动20余名执法人员,采取突击行动,依法对新浦区陇海商城东侧某销售盗版、淫秽光碟的黑点进行取缔,现场抓获正在叫卖非法碟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当场查缴了3124张盗版碟片、464张淫秽碟片。随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张某实施刑事拘留。6月3日,在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协助下,张某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新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8日,张某被依法判刑并处罚款。6月29日,上诉期满,张某未提起上诉,“1.27”音像案宣告审结。
今年,根据省文化厅的通知,连云港市文化部门从1月份起,采取以大型专项行动覆盖全年的办法,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手,在全市范围内持续不断地开展打击经营盗版、淫秽音像制品行为专项行动,此案即为专项行动以来该市办理的最具震慑力的音像案件。
将盗版分子送上法庭,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处理一批制售盗版、淫秽音像制品的犯罪分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结合的手段不断加大对违法经营人员的打击力度,是近年来连云港市文化部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相衔接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目前,市文化部门采取的设立“12318”文化市场举报专线、公布文化市场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建立文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相衔接工作机制等措施,已基本形成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下一步,市文化部门将以该体系为平台,继续保持对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