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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我省下发《关于加强服刑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这是继我省出台《服刑人员技术培训实施办法》、《罪犯技术培训三年规划》文件以来,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文件要求基层各监所:
一是要完善技术培训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管理网络,配齐管理人员,加快构建以岗前培训、学徒培训、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培训”体系和以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培训”体系。
二是要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将年龄不满 50 周岁,没有一技之长,能够坚持正常学习的服刑人员全部纳入技术教育对象。对余刑不满一年的服刑人员,开展周期短、实用性强、见效快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要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力争服刑人员刑释前,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应当逐步达到应参加培训人数的 90%以上。将对服刑人员进行培训和参加鉴定并持证上岗纳入单位年度评价的内容,建立技能等级与改造成绩相结合的劳动考核制度,鼓励服刑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努力提高持证率。
四是要加强就业指导和推介工作。积极开展服刑人员技能结构、就业意向和企业用工需求调查,与地方劳动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为即将刑满的罪犯开展咨询服务,进行职业指导。积极探索建立技能人员信息发布制度,建立技能人员交流信息平台,依托地方劳动力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开展职业推介活动,为服刑人员在即将刑满前跟用工单位进行洽谈提供机会、搭建平台,以便他们刑释后尽快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