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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预留岗位安置刑释解教人员
 
 发布日期:2008-07-31  来源:-无锡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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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获悉,企业预留岗位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做法,经过在无锡市惠山等地的成功试点,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这一安置“回头浪子”的新模式,在全省尚属首创。

  家住惠山区阳山镇的刑释解教人员姚某曾因吸毒被劳教,解除劳教后陷入妻离子散、父亲卧病在床的窘境。帮教安置部门与一家企业签订协议,吸纳姚某进厂工作。如今,姚某已是一个50多人车间的主任,还在工作中赢得了一女同事的芳心,双方组建了新的家庭。

  无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同志介绍,全市各镇(街道)帮教安置工作站本着企业自愿原则,已在各自辖区选择5至6家企业为刑释解教人员预留出工作岗位。在安置岗位时,工作站尽量满足安置人员的就业愿望,让他们最大限度发挥工作技能优势。在工作期间,安置人员享受与其他职工同等待遇,同工同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后,向他们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确保这一群体有岗可就、有业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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