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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保障地方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07年省政府将《江苏省地方税收征收保障办法》列入立法计划,省政府法制办广泛听取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日前已基本完成审核工作,提交省政府。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在地方税收征管的监督控管、信息传递、委托代征、考核及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我省地方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水平,保障我省地方税收应收尽收,提高地方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