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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再获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称号
 
 发布日期:2010-01-18  来源: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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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省政府召开法制工作暨“双先”表彰会,苏州工业园区等34个县(市、区)被确认为2010-2011年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自2007年底首次评选以来,每2年评选1次,该园区已连续3次获此荣誉。

  据悉,在2007年底的首次评选中,苏州工业园区在该市7个区中率先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在首次获得示范称号后,该园区积极制定和实施《苏州工业园区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以打造世界一流的、与国际接轨的法制环境为目标,扎实稳固地在全区范围内推进以“借鉴创新、和谐统一”为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在2009年底的第二次评选中,又以优秀的成绩获得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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