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仪征市检察院与仪征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派设主诉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截至日前,驻所覆盖率达100%。
据仪征市检察院张井宏检察长介绍,在履行职能时,驻所检察官坚持依法监督与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工作原则,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言论不结论的工作方式。
为确保在第一时间得到沟通案件,驻所检察官与任职派出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2008年以来,该院共介入各类刑事案件184件,对侦查活动实行全程监督和同步监督,提起公诉后均获法院有罪判决,实现了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的双提升。该院驻所检察官工作得到了最高检察院侦监厅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