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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点)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08-06-13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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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无锡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点)创建活动,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示范机关、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村(社区)和新市民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点)的创建标准,年内将建立60个示范单位(点)。示范单位(点)在达到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走在本系统、本行业前列,能够代表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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